她终于没能等到她以为是胜之的孟克,孤独地完成了剩下的旅程。她欠他那么多,还逼她做他的丫鬟,他应该不会有意抛下她,一定是他去办事耽误了时间。可是不管怎样,结果已经如此了,她该怎么办?
她开始有些懵。她被胜之照顾得太好了,什么都不知道。可是她必须解决眼下的问题,她有低血糖,先要解决口腹之欲。
要出去了,她换上了男孩子的服装,戴上头套,还有墨镜,收拾好了才出了门。她模模糊糊听胜之说过,好像他买的票里是含餐费的,但是她不知道餐厅在哪里。
她出了门,随着三三两两的人群,竟然顺利到了餐厅,用过以后,还沿着记忆中的路回到了她的房间。船虽然大,毕竟还是一方小天地。一路走下来,她好像没那么紧张了。
可是到了晚上,她虽然锁好了门,仍是觉得风声鹤唳。原来她还防着他,现在他没在了,她忽然觉得房间无限冷清起来,晚上睡不着,好不容易迷糊了一阵,又做起了恶梦。还是关于菊花的,只不过让她莫名的害怕。
早上她早早起床,吃早餐的时候都差一点睡着了。白天,她的安全感好了一些,回去后就补了觉。下午的时候,游轮又到了一座城市,很多人都下了船。叶灵筠有些路痴,她不敢走远,只在甲板上透了透气,也没敢多待,就回去了。
她知道,下一站就到了目的地了,可是她往哪里去呢?不管怎样,她也得离船。她整理着房间里的东西,除了胜之的箱子,她竟然又发现了一个行李箱。这个箱子有些熟悉。她想想,像是周湘给她用的那个。逃婚之前,她见她一面,只带了随身的东西,箱子自然是带不了的,周湘就给她用,说是自己反正不用了,比不上她的皮箱奢侈,她不嫌弃就行。其实,她是有些小小的洁癖,但非常时期她还说什么?不过,她还是说有岁月之尘,用她的手绢当抹布擦拭了一遍。
不是她太熟悉的东西,她不敢肯定。但记得她当时设了新的密码,于是就试了试。竟然就打开了。看到自己的东西,叶灵筠激动了一下,又叹息一回。从她逃婚,过去的生活就像做梦一样不真实。现在,她终于有了见证了。
可是她看到自己的首饰竟然少了许多,只剩了寥寥几件,开始有些吃惊,后来又释然了。胜之断不会翻她的东西,他为她的花费,买多少首饰都有了,再说,他也不知道密码。那就是周湘,她设密码时也没避她。但周湘为她涉险,甚至还差点深陷秦帮几个人的罪恶计划之中,为此,她怨她,并索取报酬,也是应当。可是,也苦了她,她到的这个地方,她举目无亲,身无分文,该如何生活呢。
胜之的皮箱也不大,可能会有些钱银,但是她不能动。这是原则问题,她必须守。虽然按照理论,她还是他的嫂子。可是她不认与孟克的婚姻,她与他只是仆与主的关系,她会严格遵守。
她见桌子上有一个纸包,打开一看,是她吃剩下的参须。她犹豫一下,放到了自己随身的小挎包中。这个东西价值连城,但胜之是允她用的,就可以用。她还得用它好好把身体养好。她还得等他,践约做他的仆人。
那得等多少天呢?她又如何等?他又如何找她?她的心中,却没有底儿。
忙了一阵,她又有些气喘,就躺到床上休息。这身体不行呀,这如何能做仆人?她能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让他照顾她,也就不错了。她心中有些急,不由又想到让她得病的根源。
那几个秦帮的人,竟然有意害她性命,说她扰了秦帮主的英雄之心。可是她根本就不认识秦帮主,又如何扰他的心?那些人肯定在胡说。为了害她胡乱找理由。可是这理由根本不成立好不好?难道秦先生就是秦帮主?不会吧?他长得哪里像帮主了?他要不是长得太魁梧了,换上女装,就是女子了,比一般女子都好看。
叶灵筠胡思乱想,慢慢有些迷糊,然后进入了梦中。
“……妹妹且好好养伤,到时我安排。你也好好想想,想去哪里,哥哥都能帮你实现心愿。”
……
“哥哥!”叶灵筠猛然惊醒。她睁开眼睛,自己还是孤独地在游轮的房间之内。
“哥哥,旧海城就要到了,可是你在哪里?”叶灵筠喃喃自语着,眼睛里还闪着泪光。
她遇到的三个人中,古山其实与她相处最短。但他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人,从一开始就惊心动魄,结下的是生死之缘。她知道他另有相思之人,可是对她,他也有不舍,她感觉得到。他甚至愿护她一世,这岂是一般情谊?她感觉到他的矛盾。那女孩,他不愿负;她,他也不愿负。哪怕他对她,只能以兄妹视之。礼守一世,情系一生。
所以他不信他转眼狠心就变了心意。在她要离开他随了秦海走,他还搂住她真情流露,不忍放她走。她最后一次回头,还看到他眼睛有些湿润。他说他会去找她,她自己要多当心,照顾好自己。他答应送她,他会践诺。
她待在秦帮久久不愿离开,也有等他之意。可是他终究没来。但是她不信秦浧的话。她要古山亲言给她。她不信,一生之中,她与他,只是那么几天的绝无仅有。
“哥哥,妹妹现在闲极有所思,思极是哥哥,才有此梦。待到了旧海城,我将为生活奔波,怕再无暇有思。但有生之世,我等你一言。”xǐυmь.℃òm
第二天,叶灵筠下船之前,又仔细检查了房间,怕撂下贵重的东西。她在胜之的床上翻找,竟然找到了一块玉牌。玉牌上还刻着“孟克”的字样。
叶灵筠一愣,但很快又释然了。胜之在最后是冒充孟克去秦帮救了她的,肯定是拿了孟克的东西才做到的。
可是她心中有些不安。胜之和孟克一般模样,胜之如何证明他是胜之?她想,再见面时问他要他的玉牌。孟克有,照他的性子,他肯定得有。他总是不甘输于孟克的。对了,他的玉牌是是梁胜之,还是孟胜之?
到旧海城的时候,叶灵筠就这样满腹心事地下了船。等待她的将是什么?她将何处安身?她不知道,但她必须向前走,回不了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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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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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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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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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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