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筠这一惊非同小可,她想坐起来,一用劲儿,反而身子绵软,差点又晕了过去。
“嗯,这个,我该喊她灵少爷,还是灵姑娘呢?”少年似乎在自言自语,后来又拿定了主意,“还是喊灵姑娘吧,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说着他的声音大了些,一双清亮的眼睛也面对了她,“灵姑娘,你不记得我了吗?那天,酒肆门前,你让我两坛米酒,我可感你一生恩德呢。”
叶灵筠望望他,见她果然是那个为祖母制菊花酒求她让酒的少年,不觉有些尴尬。可是自己能认出他自然不稀罕,可是他怎么能认出她呢?他与那天没什么不同,可是她当时的形象与现在却大相径庭。
“灵姑娘,”少年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我这个人有些异能,能嗅出个人不同的气味。你虽然经过装扮,但气味是不变的。所以你瞒不了我。那天我就想到,你是女孩子。因为你站立的空气,都被你熏香了。借《红楼梦》中的原话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所以男主角虽然自己身为男子,也是见了女子就觉得轻爽,见了男子觉得浊臭逼人。我觉得,贾宝玉肯定也是嗅觉异常之人。”
叶灵筠不禁莞尔,心中已是放松不少,“先生倒也是有趣之人。以己之能,臆人之异,观点也够新奇。红楼之说,而今又添新矣。”
她想到他那天是为祖母而求人让酒的,便问起,他祖母怎么样了?是不是好多了?她在家里,没有女性长辈,所以对他有祖母特别羡慕,幻想着那位祖母的模样,心中更涌起温馨之意。
“她好多了。尤其今天家里出了一件喜事,她本是心病,心情好了,病也就好了。”
叶灵筠有心问问是什么喜事,但想起自己与他究竟不熟,不宜问起私事,但他要是讲,就怨不得她了。
似乎是猜到了她的心思,他又讲起他的祖母。他说,祖母于他,比父母更亲。他的父母和祖父都很忙,他自小在祖母跟前长大,感情深厚。他哭闹时,是她给他讲故事,是她哄他;他摔倒,是她扶她,告诉他,跌跌撞撞才会长大。是她,教他识了第一个字;是她,教他做人的道理。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次,他不明原因发烧,做医生的一家人束手无策,是祖母日夜守护,为他替换冰袋,终于让他转危为安。
他在外求学远在天涯时最思念的就是祖母,祖母是他对家乡的最深的牵挂。在家里,他最愿听的,也是祖母的话。
“真羡慕你有祖母。可是,我对母亲的印象都很模糊……”叶灵筠轻叹着。
“这样吧,我大方一点,就让我祖母,也做你祖母好了。”少年殷切建议。
“这样可以吗?”叶灵筠惊喜。
“有什么不可以?她老人家一定非常欢喜多了你这样一个孙……媳。”
叶灵筠本来高兴着,听完最后的话,就生起气来。转过身子不再理他。觉得这人好孟浪。印象中她觉得他求酒时十分正派而严肃的,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还是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那时候是装的?这个人深交不得,得想办法离开他。wWW.ΧìǔΜЬ.CǒΜ
叶灵筠忽然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她,怎么会到了他身边?她到这里,跟秦先生相关吗?可是,秦先生跟他好像也不认识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记得,她被秦帮的人关进储冰室,就要被冻死了……他救了她?可是,他怎么就救了她呢?
“灵姑娘,我救了你的命呢。”少年正是孟克,现在他的妻子就在面前,虽然对他见面不识,可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
想起初见她冻僵的身体,他觉得自己也被冰封了。他抱起她,感觉到她微弱的心跳,他冷冷瞅了原来说要保护她的秦帮主一眼,就把她抱走了。
他想,他明白这一眼的责备与怨恨。叶灵筠无事便好,若有事,他定会让秦帮毁灭!他等着吧!
他走出秦帮医院的大门时,还听到了秦帮主失控的咆哮,“你们几个人好大的胆子!……”
可是他觉得,秦帮的事,还是让秦帮主去处理吧,他管不了,也不会管。他只管他的娇妻就可以了。
在祖母干涉下,孟家启封了封存已久的仓库,拿出了三百年的人参,给叶灵筠配药熬汤,她才终于有了生命的迹象,体温与脉搏渐渐恢复,看起来苏醒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他不愿她在孟家醒来,怕她知晓了情绪再次受激,对她恢复不利,就带她来到这艘去海城的船上。他想与她,在那个浪漫的城市,开启他们的浪漫之旅,给他们相互爱恋的机会。
真好,正像他想的那样,她真的醒了过来,看样子她一切正常,也未有后遗症。
“灵姑娘,为了挽救你的生命,我们家用了三百年的老山参。这是我家珍藏之物,怎肯轻易示人?可是医者父母心,怎么能见死不救?于是我们虽然并不知你的身份,还是给你用了,一用,就几乎用了一整支。灵姑娘,这东西,怕有钱也没处买去!价值连城,可遇而不可求。本来觉得你家道殷实,谁知你的保镖竟没了影儿……所以,灵姑娘,我只好巴望着你醒来再说。”
叶灵筠听说自己用了整支三百年人参,也吓了一跳,不由又把身子转了过来。
这可怎么好?这要是在以前,叶家怕也不好付的,现在怕更得倾家荡产了。可怜她的老父亲,还能受得这样的打击吗?
忽然想起来,她结婚了,这笔账是不是该夫家付?可是她马上又为自己感到羞耻。她以为她给孟家的羞辱还不够吗?她都逃婚了。
既然她是秦帮的人给她的伤害,那么是不是该负责医药费?可是秦先生本来就是她的救命恩人,救一命伤一命,算是抵消了吧!
叶灵筠思前想后,找不到替还账的人,觉得自己还好了。
“这位先生,虽然我能力微薄,但你的账,我认,我还。但是,也请多给我一点时间。”
孟克假装思索一会儿,“灵姑娘,我有个建议,你可愿一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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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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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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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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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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