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盆子里那一盘盘空壳,全都是被吃光的大号扇贝!
“姐,你们吃好吃的都不等我,也太不道德了吧!我还是不是你亲弟弟了!”
江暮坤顿时心痛如刀绞,捂着心口就挤进桌子旁。
一屁股坐下,在那气的不行,也不耽误他拿起扇贝就吃。
等到那一口蒜蓉粉丝扇贝咬到口中,他瞬间香到变脸。
口口声声夸起了大魔王来:
“哎哟哇,贼香!姐你真是手艺一流的贤淑典范!”
江暮烟双手捧起一巴掌大的蒜蓉粉丝蒸扇贝,摇了摇头,根本懒得理他。
只因为,眼前这扇贝实在是太香了!
这扇贝本来就要比内陆地区卖的更大更饱满。
那一口下去的肉简直爽极了,口感极为鲜美嫩滑。
一口吃到嘴里后,整个口腔就都是那蒜蓉的香味。
再加上入口即化的粉丝,有葱花、剁碎了的小米椒的微辣滋味,香咸鲜美,微微带辣,入口即化。
咬下一大口,扇贝在嘴里都能挤出汁水来。
而等到这一大盘全都吃下去之后,嘴里剩下那扇贝的鲜美,有蒜蓉浓郁的味道,久久不去。
“香啊,实在是太香了!”
此时,江大娘子也已经吃了小半盆,香到连昨晚的事情都抛在了脑。
十分愉快又享受,只想着赚钱买货了:
“女儿啊,这东西一定得放到咱铺子里一起卖,肯定好卖!”
“对对对,而且这东西也不能再卖那么宜了。”
江暮坤香的不行,说话都有些囫囵的听不清了:
“咱这东西一看就是上等菜肴,而且精细啊,卖太骗宜吃亏。
姐,要不咱参考昨天卖酸辣粉的做法,直接单独卖三文钱一盘子?
但这样的话就怕太贵了,大家不买怎么办啊?”
“不,这东西价格得再涨,就卖三文钱两扇贝。”
“啥啥啥,三文钱两扇贝?”
刚刚小心翼翼才敢定到三文钱一盘扇贝的江暮坤都有些惊了:
“不是啊姐,去咱食堂吃饭的都是啥人啊?
你卖这么贵,他们不会有意见吗?重点是他们买不起啊?”
“不错。所以我暂时没打算在咱们食堂卖扇贝。”
江记食堂的定位那就是大锅饭,就像拼多多一样。
吸引到的食客们都是图量大便宜,暂看着销量不错。
但是,开业这么几天,食堂的销量也要迎来疲软期了。
普通渔民百姓的市场要抓。
但有钱人的市场放着不做,那简直是要错过一窝肥羊圈!
不,二楼的私房菜馆想要开业,一定要重新装修设计,二要有人气才行。
所以正好趁着这次在外卖蒜蓉扇贝,直接把二楼改装开业的钱赚够。
“嗯!这我知道,姐一定是又想去外面摆摊子了!这叫——”
暮雪歪着头想了想,然后一拍大腿坚定点点头说道:
“嗯,这叫宰肥羊!外面的羊肥了就必须宰!
那姐,我们是要去衙门口,宰割衙门那群肥羊吗?”
江暮坤看了看此瞪大眼睛说着要宰官羊的江小妹。
只觉得这妹妹怎么和大魔王越来越像了。
江暮烟给自小妹拿了一只扇贝,只觉得自家小妹还真是越来越聪明伶俐。
她轻轻摸摸小妹的头,摇摇头勾唇笑道:
“不,衙门那群羊最近要养养再说,这次我要换个更肥更有油水的地方。”
“啊?哪里能比衙门门口更肥的啊?”
江暮坤绞尽脑汁,也找不到一处比衙门门口更适合摆摊的地方,却一下被大魔王的话直接吓得连扇贝都掉了。
只见那黑心的江暮烟冲他微微一笑,说道:
“我听说城边上的寺庙和道观,香火钱旺啊!”
这这这、大魔王这是打算从佛祖手里抢钱啊!
这话落下,不仅是江暮坤,就连江大娘子都张大嘴,呆呆的忘了吃眼前的粉丝扇贝。m.χIùmЬ.CǒM
江暮雪恍惚半天,说话结巴:
“姐你、你你你、你该不会是想去人寺庙前或者道观前摆摊吧?”
江大娘子也是直摇头:
“不行不行,你怎么能去那里摆摊呢?”
“为什么不行啊娘。”
知道对面的几人为何惊讶,江暮烟却是故作不知。
她看了看对面依旧一脸风轻云淡的楚云天,随后才说道:
“我看寺庙和道观这两地儿香火真的很旺啊,去香的肥羊可不少呢。”
“那姐你也不能直接从人佛祖手里抢香火钱啊!这可是要得罪人神仙啦。”
江暮坤听的是目瞪口呆,这是人能想出来的主意吗?
“我也没说要得罪神仙啊。”
这个世界封建迷信搞得的确深入人心,所以江暮烟并不打算在这面辩论,只是微微一笑,换了种说法:
“相反,是因为我非常尊重佛祖和道祖各位神仙,所以才要去佛道两教面前摆摊啊!”
“啥?”
“娘你们想想,神仙,是不是讲究慈悲为怀?也就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神仙庇佑一方百姓,难道就是为了想要份香火钱?
人神仙是爱民如子的,是想要这份香火钱,还是想让庇佑的百姓能用这些钱衣足饭饱,和和美美?”
“这”
看江大娘子被她绕晕了,江暮烟便继续开口,再接再厉:
“再说了,既然是神仙和佛祖,他们又怎么会如我们这些俗人一样,只乎这些金银俗物呢?
九天之外的仙人,才不乎这些东西。
既然神仙不喜欢俗物,指不定更喜欢美食呢对不对?
所以呀,我们帮香客们拿了这些香火钱。
然后让香客们敬奉给就连神仙们都没吃过的美味,神仙也开心,这不是大获利吗?”
等等,这大魔王不仅要抢了神仙的香火钱,还要让人进贡?
作为一个课从来听一遍就能懂的江暮坤,此时也听得整个人迷糊了。
然而他却见着江小妹一拍桌子握紧拳头,使命的喊了一句:
“对!我们必须!必须去拯救他们!”
对什么对啊?什么?拯救谁呀?
江暮坤满头雾水完全没明白,便见着一旁的江大娘子也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甚至娘还些着了急:
“对对对,咱不能让那些香客们供一样的香和金银。
那样神仙肯不想理我们琼州了,因为这地方的人没什么新意,心不诚。”
江暮坤:……
为什么这话连起来他好像听懂了,又没听懂?
“既然爹娘已经同意了,那咱们就必须得大干一场啊。”
江暮烟瞥了一眼旁边还傻愣愣呆着的傻西瓜,说道:
“江暮坤,这两天我先准备起来,去摆摊之前,你先帮我考察一下那边的香火市场。”
“考察?怎么考察?考察啥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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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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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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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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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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