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今天唱的是哪出?”苏莫野端着茶杯,挑眉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女人。
“王上待会儿就知道了。”冰儿神秘的笑了笑,转头看向李书言,“人已经安排好了,只要他有行动,就会立刻被截获。”
李书言点了点头,一言不发的站在原地。
三个人面对面站了一会儿,就看到门外匆匆闯进来一个小厮,小厮的手中拿着一只灰色的信鸽。
看到那信鸽,李书言的心一惊凉了一半。
冰儿上前接过那只信鸽,将信筒里的纸条取出来,看了一眼道:“果然是给凌七月传递消息的,姐姐,你的感觉没有错,这个女人果然是冒充的。”
“冒充的?”苏莫野眉头微蹙,“凌七月派来的?”
冰儿点头道:“八成是,出了凌七月以外,也没有人对姐姐小时候的事情那么了解了。”
“真是岂有此理!”苏莫野怒骂了一声,“我要杀了那么女人!”
冰儿见状急忙拦道:“王上别冲动,咱们留着她还有用处。”
苏莫野见李书言始终一言不发,便上前问道:“你可还好?”
“没什么不好的。”李书言耸了耸肩,“如今知道她是冒充的,小心防范着就是了,等到必要的时候,我要让她知道欺骗我的代价。”
“既然你都这么决定了,我也不干涉,只是你要小心,莫要伤着自己。”苏莫野不放心的提醒道。
“王上放心,我会小心行事的。”李书言点了点头,转头跟冰儿说,“信鸽的事情莫要穿帮了,她传递的消息,凌七月那边还是要收到的。”
“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办。”冰儿点头。
李书言点了点头,便离开了。
其实李书言心中还存着一丝侥幸,若书辞只是不想夜国覆灭,所以才冒险给凌七月传递信息呢?
毕竟,那只玉簪绝对不是纺织品。
如果因为自己的无端就判定了书辞的身份是假的,从而害了书辞,李书言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
无论如何,李书言还是决定亲自查验一下书辞的身份,以前她总是不愿意怀疑书辞,总觉得凭着那支玉簪,凭着那张有几分相似的脸,她就可以自欺欺人的相信书辞所有的话。
可如今,她不得不找别的方法来确认了。
可是,这天下还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呢?
李书言回去的一路上都在回忆当初那个小小的妹妹。
父母死的早,她很早就带着妹妹独自生活了,虽然村里的人看她们姐妹俩可怜,时有接济,但依然不够他们姐妹俩果脯。
李书言很早就开始懂事,会省下自己的那份口粮,留给妹妹吃,也会跑遍各个山坡,挖野菜,找野果,大一点了,甚至会去抓兔子,甚至下河抓鱼。
她那一身烤鱼烤野鸡的本事从来就不是什么天赋,是从小一次一次锻炼出来的。
若不是那场旱灾,李书言有自信可以养得活妹妹,若不是那场旱灾,或许李书言的人生会过得不一样。
凌七月,如果李书言没有在那场旱灾里捡到凌七月,或许她会过得很快乐。
李书言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突然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次她烤鱼的时候,书辞调皮的在一边玩,然后不小心扑到了火堆上,后腰上有一块烧伤的痕迹。
烧伤一向是最难处理的,痕迹一定会永久的保存下来,要是书辞的腰上没有烧伤,基本上就能确定这人根本不是书辞了。
李书言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趁机试探书辞一番,她知道西域的皇宫里有一处温泉。
有一次闲聊的时候,冰儿曾跟她提起过,也曾经邀请她去泡来着,只是李书言一直都没有答应,后来书辞搬过来之后,她就更加没有时间了。
回了院子里之后,李书言就直接去了书辞的房间。
书辞还沉浸在宴会之上,脑袋里都是李书言跟苏莫野之间的聊天内容。ωωω.χΙυΜЬ.Cǒm
甚至连李书言进门都没有发现。
“在想什么?”李书言见书辞正在发呆,走过去问道。
书辞盯着李书言看了好久,突然问道:“姐姐,你一定要灭了夜国吗?”
“为什么这么问?”李书言走到桌边坐下,抬头直勾勾的看着书辞。
书辞不敢对上李书言的目光,不自然的转过头去,“夜国是我们的家,我们从小长大的地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那里始终都是我们的根。”
李书言听着,看了脸上始终,默然。
家?那个家可从来没有给过她什么温暖的记忆。
“姐姐,你这样算是卖国。”书辞终于转头,看着李书言的目光道。
李书言轻笑了一下,问她:“那你会怎么选择?杀了我?还是跟着我一起见证夜国的覆灭?”
书辞一时语塞,她不能杀了李书言,主上虽然从来没有给他下达过任何的命令,但却清清楚楚的说过,不许伤害李书言,哪怕是一根头发。
她不可能违背主上的意思,可是,她也决不能容忍李书言跟外人一起残害夜国的同胞。
“姐姐,我不能站在你那边。”良久,书辞才开口,“我一定会站在夜国那边的。”
“那就是站在我的对立面。”李书言笑了笑道,“书辞,如果有一天你必须对我下手,那你会怎么选择?”
书辞再次沉默了,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夜国那边,毕竟她从来都不是李书辞,即便她跟眼前这个女人再像,即便从来没有谁向这个女人一样对她这么好。
她是个杀手,她根本不该有感情!
李书言看着书辞的表情,就知道她会怎么选择。
没有谁能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她从来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即便是妹妹的。
“书辞,你还记得小时候,娘亲带我们一起去城外放风筝吗?”李书言的手肘撑在桌沿上,垂眸回忆道。
小时候的那些记忆,她记得的已经不多了,印象最深的就是城郊的那次放风筝,那大概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回忆了。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这件事了,今天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竟然还顺嘴说出来了。
书辞看到了李书言脸上的一点眷恋,到了嘴边的一句‘记得’,竟然有些难以说出口。
沉默了好一会儿,书辞还是摇了摇头:“不记得了,时间太久了,小时候的很多事情我都忘记了。”
李书言抬头笑了笑:“你那时候年纪还小,不记得也是有的,连我都快要记不清了。”
书辞看着李书言,原本想说些安慰的话,但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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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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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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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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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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