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刀重六斤二两,比起近卫军和黑甲军,用的带些弧度的刀,重了一斤八两,是因为用的材料更好,刀背更厚。
两名牦牛族战士,相互看了一眼,露出欣喜的表情,秦人看着应该是位大官,身上的铠甲闪着黑色的寒光,手里刀也不是凡品。
秦大可没注意敌人的表情,他只是随意选择了这两个人。
随着三人靠近,一个羌人马上跳开一些,一人迎着秦大,举起手中的武器砍了过来。
两名牦牛族的战士,配合可以说是默契,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将秦大围了起来。
一看架势就知道,这二人信心满满,秦大突然向下一跪,直刀横着从右向左劈去,将头向左一甩,已经看到左边的敌人是从上往下劈。
右边的羌人,赶紧用刀,想要架住秦大,从中间横劈过来的一刀。
他自认为,自己挡住秦人的武器,同伴一定会将秦人,劈成两半。
事情总是事与愿违,随着两把武器碰撞到一起,刺耳的碰撞声响起,右边的羌人向左边倒去。
原来他的武器,已经被秦大的巨力劈断,肚子上面已经被劈开一个伤口,鲜血喷涌着流了出来。
左边的羌人将注意力全都放在秦大身上,一刀劈在秦大肩膀处。
铛!
火星都冒了出来,羌人的武器一下就被弹开了。
他突然一愣,还未等他做出反应,一股巨痛已经从胸膛传来,瞬间就失去了力气,他手里握住的刀,也掉到草地地上。
秦大甩了甩脑袋,刚刚羌人和预估的一样,一刀砍在肩膀上面,那里的盔甲最厚,将敌人的武器弹开了,可是声音却震的耳朵发麻。
他不去看这两个羌人死活,想着敌人等下会逃跑,他干脆直接向着敌人,攻来的方向走去。
秦大身边也跟着几名侍卫,他们开始没跟上脚步,赶紧也跟了上来。
作为秦铁的儿子,天生就力气比旁人大的多,经过训练之后,整个护卫团,能与他比力气的人,就没有了。
他父亲假公济私,给他这个儿子,打造的盔甲,自然是怎么安全怎么来。
只是重量重了些,别人穿着吃力,秦大却是刚刚好,一点不影响战场发挥。
本身战争的时候,就那几招,谁不怕死,谁就有了先手,加上刀具,盔甲的加持。
一般的时候,秦大都是直接劈砍,很少用到其他的招式,反正让敌人,砍几刀也不会有事,那就露个破绽又如何。
一路行来,秦大带着侍卫,清理出一条直线,边上的侍卫心里痒痒,也不好扫了团长的兴。
只是护卫着秦大两翼,前面就留给团长一个人对付。
羌人很快就发现,自己不是秦人的对手,武器,盔甲的差距,让他们吃了很大的亏。
牦牛部落的战士,光是有勇武与凶狠,一旦战场上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靠的就是自身的实力与技巧。
悍不畏死并不能让羌人不死,反而让他们死的更快些。
秦人的武器更加锋利,盔甲也厚实,他们一刀砍过去,秦人一刀砍过来,牦牛族的战士砍不过秦人。
本身战场就是你死我活,刀刀全部朝着对方要害招呼,没有任何留手。
秦人他们力气更大,身材也很壮实,羌人一时之间陷入了苦战。
秦大砍出一条直线,一看差不多了,带着几人,又朝着羌人密集的地方走去。
嬴无忧看着秦大的战斗方式,脸都气的铁青。
这哪里是有什么技巧可言,要不是仗着武器盔甲的优势,基本会形成一命换一命的局面。
秦大这是完全不将敌人放在眼里,这样的打法,要是遇到力气较大的人,一刀下去,秦大的盔甲不破,人也会被震伤,甚至受重伤。
要是外伤还好治,内伤怕就很难治愈。
草原不是没有重武器,很多的人,也使用长枪,铁骨朵,还有斧头之类。
“秦大回来,叫他来见我!”
赵玉兰看着脸色不好的他,询问道;
“怎么了夫君,我在千里眼中,看秦大很勇猛,打的很好嘛!”
“这哪是打的好,一点技巧也不用,完全就是仗着武器盔甲的便宜。”
原来夫君是为这个生气,赵玉兰想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
夫君其实并未近距离,与敌人拼杀过。
战场没有那么多技巧,看的就是谁力气大一些,将刀砍的位置更要害一些。www.xiumb.com
秦大仗着武器盔甲的优势并未有错,与人战场拼杀又不是擂台比武,哪里需要这么多讲究。
“夫君,要是真的上了战场,就算是武林高手,也杀不了几个敌人。”
“这是为何。”
在他看来战场就要技巧,需要用招式,看着应该赏心悦目才对。
“夫君,战场身边都是拼杀之人,除了你死就是我活。
有时候露出一个破绽,只要避开要害,自己受伤的同时,将武器砍在敌人的要害处,那死的就是敌人。
武林高手比武,一招一式根本不适合战场的拼杀。
秦大应该没有受伤,他用自己的优势,杀死敌人,这是最快最好的办法。
而不是,你一招我一式的比来比去。”
他听完赵玉兰的话,沉思了一下,确实如她所说。
看来自己还是担忧了,怕这个时候受伤的人太多,扛不住未来几天敌人的进攻。
他赶紧回到自己的帐篷,拿起纸笔,绘画起来。
他想建设一座靠山而守的堡垒,唯一能用的就只有树木,修建起来时间不会太充裕。
他决定做两段,一段为外围,一段建立在山边上,物资也可以丢在山上。
那就需要一处合适的地形,他来到参谋部,将他的想法说出来之后,参谋部的人沉默了。
“公子,参谋部的建议是,公子必需先行离开,而不是在防线,等着敌人七八万人马的攻击。”
“还有公子,您也骗了大家,开始并未说,需要死守此地,物资人手都不充足,这里将会是一处险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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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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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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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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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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