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怎么回事,昨日问姜桑可不是这么说的。
“去将姜桑给我带过来。”
“万夫长,秦人马上就要开始攻击了,我们很多勇士都还未醒来。”
“吹角,吹响牛角。”www.xiumb.com
百部已经没有时间去问询太多,既然秦人都到了眼皮底下,那就开战。
他还抱着希望,秦人只是试探一番,不会发出攻击。
“快看,大纛,是秦人的大纛。”
“吹角,向我靠拢集合。”
百部大声的喊道。
身边乱糟糟的,到处都是人在大喊,另外两名万夫长的营地还未有声响。
“击鼓。开始攻击。”
嬴无忧下令,身边的士兵听到之后,立刻用手里的红旗,传达蜀王的命令。
“叶牛,重甲步兵团,着甲自由攻击模式,记住不要行进太快。”
“是,蜀王。”
叶牛早就按耐不住了,听到之后大声回应之后,兴奋的的向身边的侍卫,下达重甲步兵团,进攻的命令。
“咚咚咚!”
战鼓敲响,榆树团长‘大奖’,排在最前面,他放下面罩,腋下夹紧骑枪,轻踢几下马腹。
随着大奖的榆树团慢慢前行,近卫军也都在向前行进。
敌人营地才五百步距离,很快就看到敌人慌张的骑着战马到处奔跑,大喊大叫着,招呼族人上马,准备迎接他们的进攻。
“驾!”
马儿的速度慢慢提升,一声铜哨响起,身后一片声响,那是后面的士兵取下弓弩,开始上弦。
距离又近了很多,还不到弓弩的射击距离,马速已经提到八成,再有几个呼吸,马速将会提到最高。
距离估算的刚刚好,马速达到最高之时,一声凄厉的铜哨声响起。
“嗡,嗡,嗡。”
成千上万支箭,射向敌人的营地,很多还未反应过来,就被从天而降箭射死。
马蹄轰鸣声从远处山谷,被挡住又折射了回来,听到耳中格外的震撼人心。
百部已经做出牺牲前排营地的决定,很多的人都在向他集结,但是大家都没马。
集结过来的很多人,有的连兵器都未带,衣服也未穿着整齐,来拿鞋子都有未穿之人。
这仗要怎么打,秦人难道发现了自己的意图,应该没有这么快。
就算昨夜有人去给他报信,晚上一来一回,也做不到将他们完全包围。
一定是姜慧,这个恶毒的女人,亏我还有最后一丝情义,怪我太相信她。
是我害死大家,我是个罪人,我死后将会被天神抛弃,我只能成为游走的灵魂,永远被放逐。
百部终于开始自我怀疑,经历过几次心境的大起大落,他有了一丝崩溃的迹象。
“万夫长,没有武器的的人,在抢夺别人的兵器,还有人到马厩抢马。”
“啊!
杀死他们,统统杀死他们,不听话者都要死。”
护卫这个时候,也无法分辨百部的决定是否正确,只是将他的决定传达下去。
“轰隆隆!”
马蹄声似乎在耳边响起,这是天神的预示,大家不如投降吧!
“放下武器,天神让我们放下武器。”
百部大声喊出了心中的想法,似乎心里的压力减少了很多,人也舒适了一些。
难道这真是天神的决定。
“我是百部,统统放下武器,我投降秦人!”
“你们快随着我一起喊!”
他抓住身边之人,不管他是谁,要他们和他一起大喊。
他这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前方的攻击,才刚刚到营地的前段而已。
榆树团在‘大奖’的带领下,一举冲入到敌人营地,看到一个在骑马逃跑之人,他用力踢马腹,马儿吃痛,全力向前奔跑。
骑枪轻轻往前一递,锋利的枪头刺穿了敌人,他用力一抬骑枪,敌人向一边飞去。
要是对冲,他不敢这样,从后面攻击,确实可以将敌人甩落到马下,只是需要技巧而已。
榆树团紧跟在‘大奖’身后,看到一具尸体被甩落下,他们心里更加的兴奋。
草原民族的营地总是这样,占地够宽够广,因为他们也都是马背上的民族。
这里没有大片的树林,围栏只是束缚住马儿不会乱跑,却挡不住敌人的冲锋。
冲到敌营的秦人到处杀人,遇到顽抗者,他们都认真对待,可是跑掉的大多数,留下的都是少数。
顽抗者被弓弩射杀,很快就变成尸体,躺在冰冷的坚硬的地面。
有些被疾驰而过的马蹄踩中,慢慢的血水和泥土,混合到一起,到处都是这样的景象。
当叶牛兴奋的带着重甲步兵团赶到战场,他们却连骑兵的影子都未见。
“团长,敌人都在前面,我们是不是,再往前走几步。”
一个士兵气喘吁吁和他说,看来大家都不甘心。
“还走,走个屁!”
“都给老子,原地休息。”
大家都听话的站在原地,穿着一身的铁疙瘩,二千名重甲步兵就这样站立着。
“公子,我一直奇怪,重甲步兵团这是干嘛?”
秦鱼对于这场战斗,提不起兴趣,参谋部经过策划布置,只要敌人没有准备,失败只能是一瞬间。
全部都是训练有素,武装到牙齿的近卫军和黑甲军,敌人就算有了准备,结果也是一样。
他们没有地利,也没有有效的指挥,装备也差的太远。
除非他们先一步,发起攻击,用速度和高超的骑术,来弥补装备和训练的不足。
秦鱼发现公子指挥打仗,每次都能御敌于先机,他只按自己的方式去战斗,从来不与敌人多做纠缠。
每次战场的选择看似无意,其实都是经过心里衡量之后的结果。
“重甲步兵团还有大用,可是太骄傲了。”
“经过这次,就能更好的衡量他们的战力。
你看,今日是不是不如平时训练走的远,他们已经显出疲态。”
秦鱼一看果然如此,这里是草原,不是训练场。
重甲步兵还未战斗,只是扛着武器走路,就已经很累了,看来这里的战场,不适合重甲步兵参与。
“一个地方的环境和海拔,对于每个人需要适应和训练,他们却都草草了事。”
“军队可以有骄傲,可以有必胜的信心,同时也要有足够的耐心,顺境逆境都能自我调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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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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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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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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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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