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始皇三十三年。
“忠烈祠‘’在今日,为死去的近卫军,举行祭尊入祠仪式。
昨日夜间嬴无忧,特意去看了一眼,整个地面干干净净,宽大广场宏伟肃穆,在夜间,他都能感受到,一股悲壮之意。
可能是心情使然,但他知道,今年的战争,应该就会在九月间发生。
那时,他将带领近卫军,新成立训练出来的,三万大秦黑甲军。
黑甲军,全部都是老秦人,后裔组成,就算是辅兵,也是老秦人中招募。
他已经去过几次,那里的训练,比近卫军更苦。
他们平均年龄都在十八岁,小的十六岁入伍,大些的也才二十。
他自己也对,这次军队寄予厚望,三万人的军费,已经超越近卫军三万人,比起大秦普通军队,十万人花费都多。
为他们量身打造了,武器和军服,每人有一件黑色的羊毛大衣。
他们将会驻守在,忠烈祠两侧,中间是留给近卫军,希望明日,能让他们感受一番,战场的悲壮和牺牲。
中间的是近卫军,两侧与外围的黑甲军之间,留有二十步距离。
这里是死去近卫军战士,亲人的位置,他们将手捧亲人骨灰,走进忠烈堂,安置死去亲人的灵魂,以后随时过来拜祭。
王府天色刚亮,就喧嚣起来,今日王府众人一起,为死去的近卫军战士,举行祭尊仪式。
城里很多的人,想来看看热闹,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无聊的生活中,一件热闹事罢了。
商贾们也开始,早早的到来,他们很多都是,远地方赶来,蜀王的四海商社,对于他们来说,很有吸引力,那些商品,只能从四海商社中,才能得到。
有一群人,来的比他们还早,就是近卫军,那些死去战士的亲人,他们怀着悲痛和不舍,捧着骨灰早早到来,希望逝去的亲人,能够得到安息。
黑甲军来的更早,他们昨夜就到了,住在搭建好的帐篷中,等着仪式的开启。
嬴无忧带着王府众人,走到大门处,天色早就大亮。
这时下起了细雨,三月的春风伴着春雨,吹到人们的身上,打在脸庞。
一路都是近卫军的士兵,他们整齐的排列着,在两侧是黑衣黑甲的黑甲军。
嬴无忧走到台下,先是安置李九儿她们,转身就上台走去。
“立正!”
“敬礼!”
他回了一个军礼,大家见面早就不许跪拜,上下级之间行军礼,余下的官员之间,也只需抱拳弯腰即可。
整齐的军容让人震撼,人数过百,过千,过万。
整个广场没有太多的杂音,大家都被肃穆的气氛所影响。
“近卫军!”
“玄甲军!”
“今日是死去战友,入土为安的日子,他们将供奉在忠烈祠,世代受人崇敬与祭拜。”
“人生短短几十年,最后尘归尘土归土,本王也是一样。”
“大秦的的军队!寸土不让!!!”
“谁敢在我大秦的领土!伤害大秦的百姓!哪怕粉身碎骨!战至一兵一卒!绝不退缩!!!”
“军人当以保家卫国,为己任,作为军人,我们的前路,除了胜利,还有死亡!”
“近卫军!”
“玄甲军!”
“你们必须做好保靖安民,随时牺牲的准备。”
“军人最好的归宿,就是荣耀的死在战场之上,今日进入忠烈祠的战友,他们,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榜样。”
“本王希望每一个出去战士,都能够活着回来,可是敌人不会答应,战胜他们,消灭他们,战友才能死的有价值,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
“现在,向我们兄弟,战友,敬礼,送他们入祠!”
手捧着骨灰的家属,一个个的走入忠烈祠,将骨灰安放在,忠烈堂后面的一间房里。
军队的荣誉感,已经建立起来了,军魂需要战斗,和牺牲慢慢铸就。
对于军队,他从不吝啬,无论是开大秦之先河,给与每个士兵,和军官足够的军饷。
还有武器,盔甲,训练,吃食,受伤退役和抚恤,可以说,在现在的这个时代,都超越别的军队太多。
这样军队要是,不能打胜仗,不能苦战,不能牺牲,那么他做的,将毫无意义。
还不如像别的军队一般,稍加训练就踏入战场,做了军官才,能拿到一定的钱粮。
他也会轻松很多。
但是,他想打造一支,能够保家护国,同时又有血性,能唤醒他们心底的热血,将大秦深深的印入,他们心中。
而不是谁给他们饭吃,只听从自己上面,将领的命令,将国放在家之后。
文明的延续,靠的是热血和执着信念。
最外层的商贾,普通百姓,他们第一次见到,如此整齐划一的军队。
玄甲军虽是新军,一股锐不可当的气势,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大秦强军,该当如此。
在忠烈祠的门牌左右,都刻着一句话。
‘登百尺楼,看大好河山,天若有情,应识四方思猛士。’
‘留一杯土,以争光日月,人谁不死,独将千古让先生。’~(黄兴题安庆烈士纪念楼)
中间是‘忠烈祠’三字。
识字的人,看到门牌上写的这些字,看了让人感受到悲壮和热血。
秦朝这个时候还没有对联,也没有对死去的人,送挽联的之说。
只是会有很多的偶句,还有就是称为桃符。
人群散的很慢,普通百姓,有些心善之人,也想上去点一炷香,祭尊一下。
官府有免费的香烛可领,每个人,都可以去祭拜,忠烈祠中的英雄。Χiυmъ.cοΜ
军事实力,也是蜀郡实力的体现,也是他蜀王嬴无忧实力的体现,四海商社,就是蜀王创建经营。
等到下午之时,很多人都还未散去,反而越聚越多,大家都知道,忠烈祠,是为国为民死去的战士,祭拜之所。
忠烈祠由一百名,受伤退役的伤兵驻扎,他们负责打扫和管理一切。
“公子,我们的四轮马车,销售的非常好,订单都订到六月,后来不再接单,很多商贾之人还不满。”
“那售后服务做的如何,就是车子坏了,你们准备怎么修理。”
“公子,嘿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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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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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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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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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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