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无忧端着一碗稀粥在手里,轻轻的荡了几下,一把倒进嘴里。
“舒服多了,外面是不是很冷。”
“是的,今日和昨日相比,又冷了些,等下公子多穿些衣裳。”
“早上温度低很正常,那就等一个时辰后开始攻击,今日之战主要是骑兵的事。”
“知道了,公子。”
秦林喊来自己的侍卫,将公子刚刚说的,传达下去。
“让士兵们做些热身运动,记得每班携带一些白酒,必要的时候可以喝几口。”
等到开始攻击前半个时辰,他赶到战场,随着他的大纛出现在战场,近卫军的中突然有人人带头喊。
“蜀王!”
“蜀王!”
“蜀王!”
嬴无忧骑上战马,他策马走到还未出发,攻击的队列前面。
抽出自己的佩剑。
“近卫军!举起你们的武器!”
“刀尖向前!”
排在前方的队列,都抽出自己的武器,一律刀尖向前。
嬴无忧策马,用自己的佩剑,去触碰队列中向前的武器,一阵叮叮当当,伴随着马蹄敲打地面的声音。
当他走过所有的队,策马转身对着敌人的营寨,手中佩剑向前一挥。
“近卫军!前进!!!”
咚!
咚!
咚!
气氛陡然变得凝重,盔甲碰撞和整齐的脚步声,近卫军向敌人营寨,发起攻击。
最前方是,两排重甲步兵,他们身形高大,黑色的盔甲只露出两个孔洞,用来看清前面的敌人。
后面是刀盾兵,他们队列更加的紧密,随着鼓点缓步前行。
长弓守在队伍两侧,他们有机动优势,不必进入紧密的步兵队伍。
在他们的身后,都是一列列的骑兵,他们隔着大约,五十步距离,做好随时用弓弩支援步兵的准备。
等到步兵打开营寨,就是骑兵开始攻击的信号。
一起分开五处进攻,这些用小树做成的羊圈护栏,经不起重甲步兵的全力一击。
敌人已经开始慌乱,在羊圈中跑来跑去,就像是羊儿,知道要被屠宰的命运,它们也会焦躁不安一般。
等到重甲步兵,进入到弓弩的射击距离,一声铜哨响起,整个队伍瞬间停止。
所有携带弓弩的士兵,都将箭支装上,等着信号的响起。
敌人已经用他们,软弱的骑弓开始攻击,叮叮当当的声音,从重甲步兵身上传开。
“嘟!”
一声拖着长音的哨声响起,弓弩也马上紧跟着,发出嗡嗡的弓铉之声,无数的箭枝,像是突然升起的一块乌云,将覆盖的地方,人和马都射倒毙。
队伍里面开始忙碌,大家在紧张的给弩上弦。
大秦的弩,本就是质量上乘,距离在六十步,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对付没有盔甲的目标,就会是刚刚一样,清理出一片空地出来。
弩上弦时间很短,因为经过嬴无忧改进,用脚踩着,双手用力往上一拉即可。
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冲到近卫军中间,这样他们的弓弩就失去作用,只能与敌人厮杀。
李羊也看到了,可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做。
近卫军前排的士兵,都是笼罩在盔甲内,手里寒光闪闪的大刀,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刀刃也长的可怕。
他自己修建的营寨,连条沟渠都未挖,现在用骑兵去攻击等于送死。
作为重甲步兵的一员,叶牛最喜欢战场的气氛,能让他比平时,多很多的力量。
手中的大刀重约三十多斤,他挥舞起来很轻松,最主要还是质量过关。
每日的训练都是练习劈砍,还有就是体能训练,跑步,举重,双手抓住一根铁棍,用力的将身体向上拉,引体向上。
前面一排是敌人的营寨,他并未马上就挥刀斩断,而是等着信号命令。
铜哨响起三声,这是要他们都做好准备,因为弓弩手在清理前来攻击敌人。
他微低着头,看到敌人,就在前方三四十步远骑马奔过,一声嘶鸣,马已经中箭倒地,马上骑士也没了声息。
身后传来拉起弓铉的声音,两声哨声响起,他挥舞着大刀,用力劈砍下去。
比他还高的寨墙瞬间坍塌,这是一起发力的结果,蜀王指挥的战斗,每场都是轻松取胜,这次也不会例外。www.xiumb.com
刚刚蜀王的佩剑,碰到自己的大刀,他不知道这是什么礼节或含意。
他只知道身体里,因蜀王佩剑,碰到自己大刀这一刻,突然充满了力量,全身的血液,一下就沸腾起来。
他还必须向前,行五十步,给后面骑兵,进攻留出距离。
今日这次战斗,实在是太轻松,他放松了一下心神,因为训练的时候有人教过,
不要总是绷的太紧,精神容易疲劳,教他们的人还说,这是蜀王曾经告诉他们的。
前方传来马蹄声,看来敌人在这里布下重兵,马蹄声像雷鸣一般,不过吓不到他。
重甲步兵,经常与骑兵一起合练,早就不害怕这样的声响。
弓弩在身后不断响起,前方敌人不断的传来,坠马和惨叫,还有马匹与马匹之间,碰撞发出骨裂的响声。
这个时候近卫军的长弓手,到了尽情发挥的时候,他们不断地射出长箭,
中箭者必死无疑,马匹中箭,也会马上倒地不起,而马上的骑士,则会被抛飞出去,也活不成。
叶牛他们重甲步兵,每人隔着两步的距离,因为蜀王说过,马匹也会害怕,中间有距离,
马匹会稍稍的,带着马上的骑士,绕过他们,有时候也会,直接撞过来,将他们重甲步兵,给撞飞出去。
曾经军营中做过实验,一个全速的马匹,可以将他们重甲步兵撞到十多步远,一般都会活不成。
重甲步兵,对抗全速的骑兵,只能散开距离。
他身后的重甲步兵,在三步左右,与他排列成一排,而刀盾兵,则在他十步左右距离,排好队列,等到骑兵失速,再一拥而上。
他并不害怕,敌人在前面倒地的马匹,已经让后面的敌人,速度下降很多,他知道,马上就会有敌人,冲到面前。
一匹马对着他,冲了过来,他握紧手中大刀,双眼盯着马匹,和马上的骑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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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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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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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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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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