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么,原来这四个清虏,皆是满人军士呢。”朱慈煊心下暗道。
在满州清军里,军中的士兵,大略可分为三个等级,即跟役、步甲、马甲。
以普通的满州男性为例,他们从十岁开始,每三年参加一次考试,进行分类选拔。初步达标者便为跟役,再上一层是步甲兵,再后面便是马甲兵。而在马甲之上者,则为拨什库,以马甲内的优胜者选任,汉人称其为领催。
另外,还有更精锐之士,则被选为白摆牙喇兵,俗称白甲兵。这类兵种,后来演变成满清的护军营军士,在八旗之中,乃是数量稀少却最为精锐能战的军士。要知道哪怕是鞑子皇帝的亲随白甲兵,也不过数百名而已。
朱慈煊看到,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名年轻的跟役。
他身穿一件十分普通的半身对襟棉衣,没有着甲,戴着一顶小小的毡布凉帽,两条细碎如鼠尾的小辫子,从帽后垂了下来,被雨水淋得紧贴头颅。他的手中,持着一柄寻常的顺刀,一路拔打着灌木与草从前进。
朱慈煊知道,这种跟役,基本都是刚招入伍的年轻士卒,他们年纪最轻,在清军中地位亦是最低,属于一种见习新兵性质的存在,基本上谁都能够使唤并欺负他们。
现在这支四人组的清军队伍中,这名体力最差战斗经验最为不足的年轻跟役,之所以还能走在队伍最前,不是因为他身体健壮体力超群,而是因为他的盔甲最薄最轻,手中又仅有一把一斤来重的顺刀,所以负重最小消耗也最轻。故一路在雨中追击过来后,相比那些盔甲与武器俱是沉重不堪的马甲兵与步甲兵,他消耗的体力反而最小,因此,这名年轻的跟役,理所当然地被安排为队伍的探路者。
紧随其后的,则是两名步甲兵。
两人皆身穿打着大大的铜泡柳钉的蓝色棉甲,头戴普通无缨铁盔。他们一人手持粗长的朴刀,一人握着一柄厚背军镰,一路拔打着灌木枝杈,跟行而来。
队伍最后面的,是一名马甲兵。
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涂漆精钢亮甲,头戴黑色铜钉暗盔,盔上高高插着一挂墨缨,背上有火炎边旗一杆,这是用来引路的标志物件。此人手持一柄闪亮硕大的精钢虎枪,面目狰狞凶狠,在这支小队伍中,这个装备最好也最沉重的家伙,自然成为了殿后之人。
朱慈煊暗想,这名马甲兵装备最为精良,又有标旗插背,极可能是一名拔什库,应该就是这四人小组的头目了。
不过,朱慈煊脸上虽不动声色,心下却是暗暗揪紧。
自己与王从敬二人,皆是十分疲累,又赤手空拳全无武器,想对付一名拔什库、二名步甲兵,以及一名跟役,这胜率何其微小。
只是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然而就在这时,向着高坡行进的四名清兵,却开始又发生了变化。
朱慈煊看到,队伍最后面的那名拔什库,似乎喊了一句满语。
具体什么内容,他听不懂也听不清。只不过,这拔什库一喊完,便自行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前面的两名步甲兵也各自寻了个坐处儿,放下武器撒开双脚坐下,一个劲地喘着粗气。
只有那名跟役,先是愣了一下,便兀自低着头,继续向着高坡探查而去。
见得这般变化,朱慈煊先是一愣,然后心下便狂喜不已。
他可以猜到,那拔什库到底是说了啥话。
此人应是觉得,这高坡如此难爬,那两名疲惫至极的少年,应该不会再拼力爬上去了。所以,他安排这名体力尚好又地位最低的跟役,上坡去例行公事般地检查一番就行了。至于他与另外两名步甲兵,因为体力消耗太大,干脆就地休息一下,等着这名年轻跟役探查回来,再一同去他处寻找。
敌人这个决策,对于朱慈煊来说,可谓是天赐良机。
他那冷厉的目光,已如恶狼一般,牢牢锁定在最前头的那名跟役身上。
他最先要动手除掉的人,就是这个跟役。
朱慈煊用肘轻轻碰了下一旁的王从敬,然后朝着那名清军跟役,努了努嘴。
见朱慈煊打算先拿这个跟役下手,王从敬立即点了点头。
年青跟役向着山坡方向,一路拔开树杈与草丛,缓缓前行。他气喘吁吁,满面厌烦,不时地用手抹着满面雨水,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
上山爬坡,道路却是愈发难行。这名年轻的跟役虽然体力尚足,却也是累得不行,步履愈发沉重艰难。
渐渐地,他与后面这三人的距离,已然拉长至了有两百余步之远,几乎消失在了他们的目视范围。
而这时的他,与躲在石头后面的朱慈煊与王从敬二人,则仅有数步之遥!
不过,因为疲累与厌倦,再加上恶劣不堪的环境,让这名跟役在这例行公事般地查找中,处于一种完全心不在焉的状态。越过这块大石时,他随意地在石头边的草丛中拔了两下,算是探查完事,根本就没有发现,朱慈煊与王从敬二人,已然如两只沉默出击的蜥蜴,分别趴在他的左右两侧的灌木丛中。
朱慈煊从草丛中伸出手,向对面的王从敬,轻轻挥了挥。
王从敬一咬牙,用力扔出握在手中的一块石头,朝这名跟役用力砸去。
卟的一声轻响,这块抛扔出去的石头,正好砸在这名跟役肩膀上。
原本就又惊又累的跟役,被这块突如其来的石头砸中,顿是浑身一颤,下意识地转身朝向王从敬的位置。
机会来了!
说是迟,那是快,躲在另一边的朱慈煊,有如一只敏捷的豹子,迅疾地扑跃而去。他双手发力,一下子扣住跟役的脚踝,狠狠一拉,将此人一举拉倒在地,将他重重地摔了个狗吃屎,溅起一大片污浊泥水。Χiυmъ.cοΜ
这名倒地的跟役,还未来得及发出一及惊叫,朱慈煊已如泰山压顶般地冲了上去,一下子就将整个身体,重重压趴在他后背上。
然后他双手疾出,来个双龙探海,从背后迅疾扼住这名跟役的喉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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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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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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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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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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