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段路被大货车压的格外难走。
就算顾肆衍骑车再小心,还是不免颠簸。
姜明茶也没心思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都紧紧拽着顾肆衍的衣服,生怕自己一不小心被颠下去。
又是一个大坑,姜明茶吓的直接抱住男人的腰,全身绷紧,“慢点!”
顾肆衍身体一僵。
“嗯,你抱紧。”
女孩的胳膊又香又软,顾肆衍本来专心骑车,被她这一抱,都有些心猿意马了。
不过江堤不比其他地方。
路很窄,而且很多弯,时不时还会有大卡车拉着货经过。
顾肆衍只能强迫自己全神贯注。
路上,一对看着也是情侣的男青男女在他们前面走。
两人赶着路,很着急,额头上都出了汗。
路边的大车经过,扬起的灰直接扑了他们一脸。
“都说了坐车,非要走过去。”
男同志一直在抱怨,女同志抿紧唇没说话。
她说走着去,还不是为了给他节省钱。
他们俩人家里都没钱,家里都有弟弟妹妹,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分钱花。
坐车两毛钱一个人,两个人就是四毛钱。
四毛钱,都可以买半斤猪肉了!
而且她觉得两个人处对象,散散步也挺好的啊。
谁知道,从出门他就在抱怨。
正想赵华反驳回去,一旁有一辆自行车经过。
侧头看去,也是一对年轻的男女,跟他们一样,应该是在处对象。
江堤上的路到处都是坑坑洼洼,尽管这样,前面骑车的男同志察觉到后面对象的害怕后,一直在尽力避开那些坑坑洼洼。
“走快点,你磨磨唧唧什么,再磨叽下去,中午都到不了!”
这一带路旁都没有树荫。
早晨刚出门时还觉得凉快,这时候已经有些热了。
再加上他本来就烦躁,直接憋了一肚子火。
女孩突然停下步子,看着自己未来结婚对象不耐烦的脸,突然觉得很可怕。
都说男人在处对象的时候是最有耐心的。
现在他都对自己这样了,结婚以后呢?
生了孩子以后呢,他是不是也会这样对孩子?
“走啊!你腿断了?!”
女孩这一刻终于下定决心,淡漠地看他一眼,“我不去了,你想去自己去吧,我回家。”
说完不管男人的反应,大步往回走。
男人一脸懵逼,随后暴怒:“行,你不去,真是惯着你了,等以后结婚后,看我怎么治你!”
————
姜明茶还不知道自己无意识间挽救了原剧情中被家暴后忍无可忍半夜起来杀夫的小配角。
她现在被震的脑子都嗡嗡的。
可两旁的风景太好。
她又忍不住去欣赏路上的风景。
真是又快乐又煎熬。
好在顾肆衍车技好,没多久他们就到了县城。
原主以前在县城上初中,但对她来说,这还是她第一次来这个年代的县城。
和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基本都是小平房,只有零星几栋楼房,街上也没什么车,只有几辆为数不多的自行车和板车。
到处都是灰扑扑的,就连大家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是黑色、灰色,还有深蓝色,以及少数几件白色。
姜明茶反而是街上打扮的最亮丽的人。
这比她后世当志愿者时去过的农村还要穷。
但不一样的是,大伙走路都昂首挺胸。
特别是那些穿着深蓝色工装的工人,说的矫情点,就是眼底都有光!
顾肆衍在百货商店前把自行车停好,“走吧。”
姜明茶一愣,“自行车不上锁吗?”
就算是几十年后,不锁停在路边的自行车也很容易被偷啊。
更何况是现在,自行车那么值钱!
顾肆衍笑了下,“不用锁,大家都盯着,没人敢偷。”
他这一说,姜明茶才发现路边屋子门口都坐了不少人,还有小朋友在路边玩。
这时候路上没什么大车,摩托车都稀罕的很,大人也放心让孩子就在马路边玩。
好像......这个年代的人确实更质朴。
弯了弯眼,“真好,我们进去吧。”
说是百货商店,但和几十年代的百货商店真的一点都挂不上勾。
这更像是另一种菜市场。
近两百平的平房里,有很多柜台,分别有卖布的、卖成衣的、卖鞋子的、卖日化的、卖吃的的、还有卖收音机电视机的柜台!
而且压根没人叫卖。
他们走到卖成衣的柜台前,售货员先是上下扫了他们几眼。
两人身上的衣服看着倒是不错,还都是她没见过的款式,难道是市里来的?
但看到两人脚上沾满灰的黑色布鞋后,心里有了底。
估计是乡下刚结婚的小年轻,穿上自己最好的行头,来置办结婚的东西。
下巴微扬,不情不愿说:“我这里是卖成衣的,买布的在对面啊。”
这时候棉布四毛钱一尺,但一件成衣少说得十块。
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买布了自己回去做。
特别是乡下人。
顾肆衍早就习惯了这些售货员的态度,他是来买东西的,买的是公家的东西,跟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看都没看她,而是低头问姜明茶:“有没有看中的?”
现在售货员可是顶顶好的铁饭碗,大家也都习惯了售货员高高在上的姿态,根本不知道客户至上是什么。
但姜明茶不一样。
她皱了皱眉,扫了眼挂着的衣服,“没有,还没我自己身上的裙子好看呢,我们去买布吧,到时候还是我画样式,让朱裁缝做。”
其实顾肆衍也觉得。
姜明茶身上的衣服剪裁简单,没有店里的成衣花里胡哨,但就是好看。
姜明茶也在想,虽然都说时尚是个轮回。
她那个年代也掀起过一阵又一阵复古潮.....可这儿挂着的衣服,实在有够土的。
一听衣服款式是她自己画的,售货员眼底的轻蔑一散,终于站直身子,“这衣服是你自己想的款式?”
其实她刚才进来的时候售货员就在看她的衣服。
不过她打心眼里瞧不起农村人。
衣服好看,可能也是被人衬的。
刚才姜明茶说这的衣服还没有她自己衣服好看的时候售货员又看了好几眼她身上的衣服。
别说,真的好看!
比沪市来的都不差!
她下个月也要去机械厂参加联谊,要是做一身她这样的裙子。ωωω.χΙυΜЬ.Cǒm
那不是最亮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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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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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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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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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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