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茶发现后,让她提前回去。
反正自己今天要值夜班,白美玉在这里发了一天呆,走了她还清净。
但白美玉看到的,是姜明茶的体贴。
她还不知道“撩”这个词,如果知道的话就能明白,自己是被姜明茶给撩到了!
昏昏沉沉的,突然听到黄娇娇这话,直接拉下脸:“你胡说什么,姜明茶不是这样的人!”
黄娇娇:“???”
“白美玉,你疯了吧,我在关心你,你说我胡说八道?”
白美玉现在对黄娇娇心情很复杂。
虽然她一直都不怎么喜欢黄娇娇这个人,但她是自己在这陌生地方为数不多的熟人。
黄娇娇对她也还可以。
但一想到黄娇娇每天都在她面前说姜明茶还有她婆家的坏话,白美玉心情就很复杂。
肚子还有点不舒服,她不想再说这些,抿了抿唇瓣:“姜明茶没有欺负我,她听到我和你说她坏话了,但是她没有生气,以后你也别说呀的坏话了。”
说完扔下一脸错愕的黄娇娇,自己走进屋。
躺在床上,一直到晚上睡觉前,脑子里都是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
————
六点钟,顾母准时给她送饭来。
顾母拎着竹篮往公社那走,碰到熟人都跟她打招呼。
“报国家的,这是做啥子去?”
顾母脸上扬着大大的笑:“明茶今天在广播站值夜班,没时间回来吃晚饭,我给她送饭去!”
“哟!这样啊!”
“金凤你可真有福气,生了两个高高大大的儿子,还都有出息,大儿子在农机站当拖拉机手,儿媳妇又在公社当广播员,厉害的咧!”
虽然这些话顾母都听了无数遍了。
但每次听,她都还是高兴的不行。
努力压制住疯狂上扬的嘴角:“啥呀,跟我没关系,都是孩子们自己争气!”
“他们争气,你不就有福气了?”
“对了,广播站里是啥样啊,咋又能接电话,又能广播啊?”
这时候,大多数农村人对工厂、广播站这些地方都是好奇甚至敬畏的。
那么厉害的东西,广播员坐在里面说句话,全公社的人都能听到。
多厉害啊!
这不,现在大喇叭里就放着歌呢!
“还不就这样!不过看着挺高级的,我也看不懂。”
其他人一听顾母也看过,都赶紧围过来问她:“长啥样啊?”
“还不就那样,哎哟不说了,我得给明茶送饭去了!”
顾母又出了回风头,到广播站时,脸上的笑还没退下去。
熟练地找到广播站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进来。”
啧!
真厉害!
顾母笑嘻嘻推开门,“明茶,妈、呸,婶子给你送饭来了!”
广播在转播县城的节目,姜明茶关了麦克风,笑着起身,“正好饿了。”
“那你赶紧吃!”
顾婶一听姜明茶饿了,赶紧把碗从篮子里拿出来,还有一个西红柿。
晚饭还是这些,窝窝头,咸菜,炒青菜,还有一个炒鸡蛋。
姜明茶拿出窝窝头,咬了一口,玉米面做的,能吃出甜味。
吃饭的时候,顾母就忍不住好奇站起来:“明茶啊,我能在里面转转不?”
之前顾母也来给她送过饭。
不过顾母每次都不敢到处看,就老老实实坐在白美玉的座位上,看明茶吃饭。
然后偷偷观察桌上的东西。
所以啊,刚才别人问她的时候,顾母还有点心虚!
现在自家儿媳妇成了全公社都夸赞的广播员,顾母骄傲啊,胆子也大了些。
姜明茶点点头:“当然可以啊,您等我吃完,我给您演示一下这个是怎么操作的。”
哎哟!
这话正好说到顾母心坎上去了!
这一说出去,她又有吹牛逼的话题了!
晚饭吃的不多,吃了一个窝窝头,再将顾母带来的菜吃干净。
吃完后,就给顾母演示。
什么是麦克风,面前黑黑大大的机器是怎么操作的。
顾母听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就这么一拨,就能接电话了?”
“这么小个东西,声音都是从这里出去的?”
“嗯。”
姜明茶把碗收好,顾母好奇心满足了,一边惊叹,一边把竹篮挎好。
回去的路上都还在感慨,真高级啊!
就是吧......自家明茶身上的衣服属实有点那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今天顾母还撞上了跟白美玉呢。
那女知青穿的,白白的衬衣,嫩黄色的裙子。
虽然不如他们家明茶好看,可那衣服,真的比明茶身上那灰扑扑的衣服好看太多了!
顾母忍不住想,如果明茶穿这衣服,肯定比女知青穿着更好看!
于是乎,从广播站回来,顾母又跑到自己婆婆那——顾奶奶家去了。
顾奶奶手里正纳着鞋底。
一边听着广播里的歌纳鞋底,一边跟邻居说话,过的好不悠哉。
看到顾母过来,顾奶奶眼皮子猛地一跳。
这老大媳妇,过来肯定没好事!
这不,顾母扬起谄媚的笑,走到顾奶奶身边:“妈,您忙着呢?”
“这鞋底纳的真好!”
“一看就好穿!”
邻居笑着打趣:“报国媳妇嘴真甜啊,我就喜欢听她说话。”
顾奶奶冷哼:“好话都不是白听的。”
说完又掀起眼皮看了眼顾母:“说吧,什么事情。”
婆婆都直说了,顾母也不客气,“妈你知道吧,明茶,就是肆衍媳妇,她在咱们公社当广播员呢!”
“就现在,她就在广播站那给咱们放广播!”
这顾奶奶知道,点点头:“嗯。”
“您知道不,跟明茶一起播音的,还有一个女知青,城里来的!”
“好家伙,每天穿的跟画上的人似的,白上衣,黄裙子。”
行,顾奶奶知道顾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顾母就嘿嘿一笑:“您那不是还有攒着没用的布吗,放着也是放着,您看要不,嘿嘿嘿~”
顾奶奶嘴角一抽,差点把手里的鞋底摔顾母嘴上!
还嘿嘿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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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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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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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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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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