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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大巴车上发现不对劲

  李可这次没在一楼和二楼逗留,直接去了三楼昨天进货的那家郁美人。

  这会儿店里刚好人不多,老板在理货。

  “郁老板,我们又见面了。”李可打招呼。

  老板看到李可非常高兴,“李老板好本事啊,一天就把货清掉了。”

  “多亏了郁老板的货好,才卖的快。”

  进行完友好的商业互吹后,李可开始选货。

  有了昨天的经验,李可今天大胆了许多。

  呢子大衣选了两款,一款长款睡袍款的,颜色选的白色,黑色,粉色,卡其色,中号每样两件。m.χIùmЬ.CǒM

  还有一款短款斗篷款呢子,颜色要的红白相间的格子和粉白相间的格子,每款三件。

  主打的就是一个青春明亮少女风。

  今天没拿毛衣,选了一款拉链衫和一款针织开衫,颜色每样各五件。

  裤子选了一款高腰喇叭裤和一款萝卜裤,裤子选了三个尺码,每个尺码各五件。

  “李老板今天选款大胆多了,我再送你一打丝袜,一打半筒袜,你拿回去搭衣服。”

  “谢谢郁老板了,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李可正在想赠品送什么呢,这不就有了吗。

  今天光拿货就花了将近三千块。

  老板看李可今天如此大手笔,脸上乐开了花,直接承诺,一个月内不好卖的款有一次调换的机会。

  天气越来越冷了,呢子大衣也卖不了多久了。

  等再降温很快就进入零下了,北方的冬天必须得穿羽绒服才暖和。

  李可又转了一圈,发现店里只有几款棉衣,样式是不错,但是不够轻薄保暖。

  “郁老板,没有羽绒服吗?”李可问。

  “你还知道羽绒服呢,羽绒服需要预定,羽绒服价格高,不好出货,我这里也不囤货的。你要的话,可以先看看款。”

  “行,都有什么款?”李可问。

  老板很快从里面拉出一个移动衣杆,上面挂着几款羽绒服。

  一共三款,一款短款面包服,一款中款刚好到大腿中段,还有一款长款的直接到小腿中部。

  款式平平无奇,颜色也只有黑色,红色,紫色。

  李可上手压了下,等待回弹,柔软度和蓬松度都一般,肉眼可见的的有绒跑出来。

  跟后世款式多样,清洁度蓬松度上乘的羽绒服没法比。

  但是这已经是九十年代工艺最好的羽绒服了。

  李可穿了一会儿,感觉像披了一床棉被,隐隐有些出汗了。

  “款和颜色,就这些了吗?”李可问。

  “我的姑奶奶,您还想要什么款,我这已经是最齐全的了,短中长三款都有,每款还有三个颜色。你去看看市场有几家店里有羽绒服的。这玩意儿贵,没有棉服好卖。”

  李可也知道羽绒服比棉服贵,没有棉服好卖。

  但是她进货要的就是稀缺性。

  她想赚有钱人的钱。

  “现在拿货什么价,多长时间能拿到?”李可问。

  “短款拿货价一百块钱,中款一百二十块钱,长款一百五十块钱。羊城发货,五天能到。

  款暂时就这些了,颜色的话可以协调。不过黑色红色紫色这三个颜色是出货最好的。

  羽绒服主打的就是轻薄保暖,但这玩意儿不能老洗,洗多了就不蓬松了,也就不暖和了。你别看这三个颜色土,但是耐穿,卖的好。你整点白色,粉色羽绒服回去,谁敢买啊。”

  李可点点头,有道理。

  从实穿点角度来说确实是这样。

  “棉服呢,要不要选选?好出货的很。”老板问。

  李可摇摇头,不打算进棉服。

  棉服虽然进价便宜,也好出货,但是一件赚的也不多。

  一件棉服进货价五十块钱,最多卖个八十一百块,再贵就卖不出去了。

  算算一件也赚不了多少钱。

  羽绒服就不一样了,拿回去直接翻两倍卖。

  根本不怕没人买。

  县里现在还不一定有卖羽绒服的。

  很多人连羽绒服是啥都不知道。

  还是冬装大件赚钱,卖一件是一件的钱。

  “男款的三合一冲锋衣,有吗?”李可问。

  “没有,我只做女装,没有男装。什么是三合一冲锋衣?”老板问。

  李可不知道怎么解释。

  难道现在冲锋衣还没有问世?

  “就是里面一件薄薄的羽绒服,外面是一个防风外套,有三种穿法,可以任意一件单穿,也可以组合在一起。所以叫三合一冲锋衣。”

  老板再次摇摇头。

  “郁老板,格局要打开啊,男装女装有什么所谓呢,尤其冬天,服装大旺季。”

  郁冬青若有所思。

  省城的服装还是不全,李可准备稳定下来后,自己去南方进货,至于去羊城还是杭城,到时候再定。

  今天拿的货有点多,李可用小推车拉着都费劲。

  出门直接打了个三蹦子去汽车站。

  李可两大包衣服把电动小三轮车斗塞得满满的。

  到了汽车站给师傅多加了两块钱,让师傅把衣服绑到汽车顶上。

  离发车还有五分钟,李可在汽车站买了个肉夹馍和八宝粥,先垫垫肚子。

  刚买完就发车了,最近天天坐车,李可已经被锻炼的不晕车了。

  不仅不晕车,都能在车上吃东西了。

  还别说,这老板挺实诚,肉夹馍里面肉塞得满满的,配上剁的碎碎的青椒和大蒜碎。

  一口下去,又香又满足。

  李可吃得很带劲。

  隔条过道,右手边坐着一男一女,两人拉拉扯扯的,不知道是不是情侣。

  那男的跟瘦猴似的,看起来尖嘴猴腮的。

  女的也很瘦,麻花辫长长的,年龄看起来跟自己差不多,倒是一双眼睛又亮又有神。

  眼巴巴的看着李可。

  再看也没用,就这一个肉夹馍,我自己还不够吃呢,李可心想。

  为了避免有味道影响其他乘客,李可三下五除二几口就把肉夹馍吃完了。

  八宝粥也喝完了,李可满足的打了个饱嗝儿。

  吃饱喝足后,李可也有心情观察四周了。

  那麻花辫还眼巴巴的看着自己。

  李可看着自己空空的双手,不懂她渴望的眼神是为何。

  你看我,我也看你,李可看回去。

  看着看着就发现不太对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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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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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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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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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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