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被妇人和孩子接受的活动,之后竟慢慢开始有了孩子的身影。
可这样的活动有花魁之外的女子,这还是第一次。
于是,一身红服的云青,竟在各种原因下,成为了焦点。
虽然她本人毫无自觉,甚至还在四处找着哪里有些什么好吃的。手里甩着个钱袋,好不愉快。
“不论怎么说,没有人看着的行动,就是愉悦无比哇。”她分外轻松的不断绕开人群走着,一边淡然的买些什么小玩意。
另一边,一身紫袍的殷天被朔月拉住了。
“殷天。”朔月眨了眨眼睛,抬手指向一边卖糖葫芦的地方,“那个。”
殷天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从昨日起,他的心情便一直很好。而心情好的原因,正是因为这一身衣服。那是被殷天爱不释手,一步三回头的布料,此时正穿在他身上。
“什么?”
“可以,给我买么?”朔月眨着眼睛,略有些渴望的望着殷天。“那个。”
“糖葫芦?”殷天挑眉确认道。
朔月的眼睛亮了亮,而后十分肯定的点头道:“嗯,就是那个。”
“好,你在这里等着。”殷天点头,抬手轻拍了拍了他的脑袋,穿过人群就要去买。
朔月“嗯”了一声,偏头看向了那一条被空出来的小道。
再过一会儿,三家青楼新选而出的花魁,会打扮明艳的从这里缓步经过。
如果他没有被云青买下,或许此时的他,不会在意街边的山楂串,不会在意有没有新衣服,不会在意脚下的道路会伸向何方。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不是云青大人的话——
“诺,你要的糖葫芦。”殷天举着糖葫芦又穿过人群回来,“在看什么?”
“没什么。”摇了摇头,朔月浅笑接过,对着殷天微微欠身道谢,“谢谢殷天。”
如果不是云青大人的话,他也许会成为红樱阁的花魁,成为这场花魁游行的焦点。也有可能这辈子就这样了。
不过好在,这个世界上一向没有如果。而他,也不再想回到过去。
宏景坐在远处的房瓦上,嘴角依旧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他身边一壶清酒,远离着喧嚣的地段,看不清明月,也没几颗星星。
那套幽蓝色的衣袍他没有穿。身上的衣服还是平时的那件。
当然,除了他之外,白夜也没有穿新衣。
依照他的说法,是说那件衣服用的料子很贵,用在这里,实在有些浪费了。
至于天机,他说今夜不让他们跟着云青,想来应该是有自己的计划。而且,偶尔给那小丫头点自由空间也无可厚非。
“毕竟就此一晚。应该也不会出事。”宏景轻声道,伸手拿过酒壶便猛灌了一口,“那丫头,又不是不懂该怎么保护自己。”
他这么说着,倒有些说服自己的意味了。
“怎么,担心?”突然出现的天机吓得宏景呛了一声,一壶好酒落地大半,心疼坏了他。
“喂喂!这可是醉仙红!”倒吸了一口凉气,宏景恨恨地瞪着天机,“你不在暗处护着云儿,过来吓我作甚!”
天机勾唇,自知目的得逞,也不急着走,反倒坐下来毫不客气的拿起那没剩多少东西的酒壶,仰头喝尽了。
“我既允了她今日谁也不会跟着,自然就要做到。”天机淡然自若的将空酒壶还给宏景,甚至还装模作样地砸了咂嘴道,“不错,确实是好酒。”
难得见到天机这副模样,宏景实在气短。可刚要张口回击,满嘴的话却被天空中烟火堵住了。“……”
朔月扬起头,望着那照亮满天的烟火,“开始了。”
花魁游行,正式开始。
云青眼中惊喜划过,她喉咙一动,咽下嘴里的糕点,带着些许赞叹的看着天空,轻声道:“还真是大手笔。”
似乎是特别请了专业乐队,也特别找了撒花瓣的人,游行才刚刚开始,便已经音乐花瓣满天飞了。
首先出来的,是红樱阁的花魁。
没了朔月,那个红发女子自然没有任何意外的成为了花魁。此时她一身血红舞裙,双脚踩着红袖鞋,在巨大花哨的毯子上跳舞。
“灵力?”云青微愣,有些讶异。
这红樱阁背后的势力怕是不小,这样价格不菲的东西都能弄到。
那毯子通体酒红,用金色勾边,甚至有着金色麦穗,稳稳当当的漂浮在半空中,在众人的惊叹声中缓缓前行。
那女人也一刻不停的翩翩起舞。
有了第一个这样惊艳的开头,其他两家虽没有能拿得出手的灵力道具,但好歹胜在花魁样貌不俗,技艺精湛。
人群中的朔月高扬着脑袋,看着他们近乎机械的摆动着身子。
蓝色眸瞳第一次透进了些许光芒。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对比,他才能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有多幸运。
“能遇到云青大人,是不是……花光了毕生所有的幸运呢?”他突然轻声道。
事实上,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许是因为想说就说了,许是因为自己真的很想任性一次。
——我好像,从遇到云青大人开始,就一直很任性了。他忍不住这样想。
望着那伴随着男人们的惊赞声缓缓走过她们,那几乎已经刻进骨髓里的技艺,和那一双双看不见光的眼睛,竟让他无法抑制的觉得轻松。
殷天望着紧抓着他手掌的孩子,犹豫再三,才抬起手按到了他的脑袋上,不轻不重的揉了几下。用一种淡然的可怕的语气说道:“都过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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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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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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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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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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