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内,店员正用暧昧的目光看着宋哲。
一盒三个,两盒就是六个...
二十岁的宋哲,初生牛犊不怕虎。
长夜漫漫,晚上他一定能用的完。
于是一咬牙,直接第二件半价。
走出便利店。
明明已经五月了。
可是坞城的夜晚,却并无半点春意。
初来乍到的宋哲,站在酒店的窗户前看向外面。
这才十一点,街上连个鬼影子都没。
似乎到了晚上,这座城市里的人都不见了。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
“喂,到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悦耳如银铃一般的女生嗓音。
“到是到了,不过话说回来。校花,你上学的这地方,怎么才十一点街上就不见人了啊。”
对方并没有回答宋哲的问题,只是轻声笑了起来。
“呵呵,你把你酒店的地址发给我,不要乱走哦,我这就来找你。”
校花随后又笑着说道:“我们好久没见了,咱们以前的同学现在都怎么样了?我好怀念高中时候的生活啊。”
“记得十二点前一定要回酒店,不要乱跑。我马上就能见到你了!好开心。还有...我今晚不回学校了。”
孤男寡女深夜酒店见面,对方还明说了晚上不回学校了。
是个傻子都知道啥意思。
校花今晚估计得是遭老罪咯。
所以这两盒套套,就在今晚显得很必要了。
男孩子出门在外,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自己嘛。
要说起来班花林倩,自打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见过了。
她是全班唯一考到坞城大学的人,两年未见也不知道变没变样子。
要说上高中那会儿,林倩可是骄傲的很呢。
学习在学校名列前茅,颜值同样也是名列前茅。
追求者不计其数。
那时候的宋哲就是个小透明,连送情书表白的勇气都没有。
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谁能想到从被人领养长大,高中三年不显山不露水,甚至连大学都没考上,在专科混日子的宋哲。
突然有一天,接到了一通电话。
一个自称律师的女人,告诉宋哲,他从未谋面的亲生父亲死了。
宋哲打小被人领养长大,压根就没见过亲生父母。
更谈不上有什么感情。
但遗产是一套两百平的房子,外加一百七十万的存款。
这让宋哲很是心动。
再三确认了对方不是电诈之后。
宋哲便租了一辆车,拿着刚考的驾照,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来到了面朝大海,三面环山的坞城。
来之前宋哲思虑再三,还是给曾经高不可攀的校花林倩发了个微信。
本来还想着万一拒绝了,以后同学聚会可没脸去了。
然而没成想,她居然答应和自己见面。
并且晚上还要住在酒店!
眼看就要继承百万家产,顺便还能把当年的校花给睡了。
宋哲觉得今天,应该就是自己人生最巅峰的时刻了吧。
哇——
哇——
就在等候着昔日校花林倩的时候,突然两声凄厉的乌鸦啼鸣,打破了宋哲美好的遐想。
撇过头一看,一只浑身通体黑色的乌鸦站在窗外。
它浑身漆黑,高挺胸膛与头颅。两侧双眸猩红如血,瞳孔则深邃如渊,冷漠孤傲。
“我去...一千多公里,你怎么飞来了...”
宋哲伸出手顺着黑鸦的后背抚摸着说道:“我不是放你飞走了吗?你应该去找你的同类,怎么跟着我来这里了。”
这只乌鸦没有名字,但却是宋哲从小养到大的。
猩红的眼睛,浑身黑而发亮的羽毛,一眼就能认出来。
宋哲最初捡到它的时候,它刚从鸟巢里面掉了出来。
几只喜鹊正虎视眈眈的想要把它吃掉。
于是宋哲将这小东西带回了家,并把它养大。
然而等这只乌鸦羽翼渐丰会飞了,却怎么也不愿意离开宋哲了。
宋哲不管住哪里,它就在附近建窝。
并且时常会给宋哲带来一些“惊喜”。
毛毛虫,死老鼠,打火机,皮带扣,甚至还有一次带回来一件女士内衣。
非但行为古怪,且不知何时学会了人言人语,时不时嘴里还会蹦出两句人话。
只是好的不学专学坏的,吉祥话不会一句,骂人的话倒是学了不少,主打一个嘴臭。
宋哲不知道它是如何飞行了一千多公里,可如今再见,乌鸦的嘴里仍然衔着一个古铜色的东西。
“害,来就来了,还带东西。”
宋哲开玩笑着伸出手,乌鸦上前,将嘴里的东西放进宋哲口中。
那是一枚非常古怪且老旧的硬币。
不是那种古玩市场的旧货,也并非古代的铜币。
而是近现代的工艺打造,上面镌刻着晦涩难懂的纹路。
不是那种古董文物,也并非外币。
“哪捡的?”
宋哲掂量着那沉甸甸的铜币。
心中充满了疑惑,刚要去问黑鸦,却发现它不知何时飞走了。
“诶?不是...这次叼回来的东西,好像还挺值钱的...”
正好奇时。
——叮咚。
门铃声响起。
宋哲将那钱币收起,起身走向门口。
透过猫眼向外看,门外校花林倩正站在快捷酒店的走廊里。
“宋哲,我来了。快开门。嘿嘿。”
她穿着一件雪纺的长裙,双手提着一个手包,站在门口正冲着猫眼娇滴滴的笑着。
宋哲打开门来,一阵香风扑面而来。
她扎着一束清纯的马尾辫,白皙的皮肤,水汪汪的大眼睛正满是期待的看着宋哲。
“老同学,好久不见呀。”
她走进屋来,身上那淡雅的香气更加清晰,似乎为了今晚的见面,她做足了准备。
只是两年不见,如今的她看上去有些说不清楚的古怪。
面容依旧娇俏白皙,可这种白皙,是那种没有多余红晕的白皙。
同时眼神也再没有高三时候的骄傲,反倒是有些木讷僵直。
虽然一直在笑,可那笑容生涩,好像并非发自内心的笑容。
但这又能怎么样呢?
校花依旧好看,同时两年未见,身材也越发的成熟了。
宋哲整理了一下心情:“我说去你们学校接你,你还不让去。这大晚上的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安全啊。”
宋哲下意识看了一眼时间。
已经凌晨十二点十五分了!
林倩歪头笑着说:“嘿嘿,因为白天哪有晚上好呀。”
她表现的有些神秘:“你头次来坞城,或许不知道这里的规矩。”
宋哲早已心猿意马,随口反问:“什么规矩?”
林倩继续笑着说道:“那就是,过了十二点就不要,千万不要给外面的人开门。”
宋哲好奇的问:“这算是哪门子规矩嘛。”
林倩则继续笑着,只是此刻她的笑容。
比之刚进门的时候,多了一分难以言明的异样与叵测。
她媚眼低垂着,香发略显凌乱。xǐυmь.℃òm
而伴随着她笑容越来越深,嘴角却咧的越来越长。
她一边笑着一边说道:“因为啊,你不知道是给人开门,还是给我们开门。哈哈哈。”
宋哲诧异:“你们?啥意思?你怎么说的我越来越糊涂了。”
然而就在她刚说完这番话,正满脸笑容的校花林倩,嘴巴竟已经变得奇大无比。
嘴角几乎快要咧到耳朵根,并且本来一口镐白的牙齿,也变成了两百锋利尖锐的利齿。
“卧槽!”
宋哲想要推开她。
却发现林倩的双手已经攥住自己手腕,死死的摁在床上。
只瞧见她嘴巴越来越大,奇长无比的舌头两排尖牙中伸出来,疙疙瘩瘩的舌头上面,还挂着拉丝粘稠的口水。
漂亮校花身上的天然体香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林倩...你...你怎么了?”
宋哲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拼命的挣扎。
可分明林倩瘦弱的身体,却好似有着千斤之力。
林倩诡笑着说道:“怎么你很害怕吗?要笑,像我一样,笑起来...”
压着宋哲根本动弹不得。
林倩她的声音已经变了,不再是那银铃细语。
而是沙哑之中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狡诈。
“恐惧...恐惧是最好的调味料。”
“哈哈哈,心跳越快,两脚兽们的血就会越甜。”
“而我...最喜欢颈动脉咬下去后的第一口人血!哈哈哈。”
“别担心,一点也不疼。”
说着那满是尖牙的大嘴,直奔着宋哲的脖子就要咬过来。
然而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宋哲刚装入口袋的那枚铜币,不知为何突然闪烁出一道白光。
而那已变得十分憎恶可怕的校花林倩,在遇到这一道白光后,似乎十分惧怕这白光,松开了宋哲的双手。
宋哲也只觉得眼前一阵刺眼夺目,下意识抄起床头柜的台灯便砸了过去。
砰!
一声闷响!
林倩脑袋生生的被砸的凹陷了下去,头皮掀飞,漏出半张狰狞的脸。
而林倩似乎十分惧怕钱币发出的白光,她后退数步,却是用四肢爬行,快速的从房间屋门爬了出去。
那扭曲的动作,看上去像是一只四条腿的人形蜘蛛!
宋哲不及多想,立刻起身将门反锁。
并同时打算报警,可刚踱步走到窗前向外看了一眼。
宋哲却当即心头一紧,浑身汗毛瞬间炸了起来!
只看到旅馆的楼下,之前空无一人的街道,此时站着好多人!
他们当中有保安,外卖小哥,甚至还有一个牵着气球的小女孩。
所有人都齐刷刷的仰着头看向宋哲,他们全部面带微笑,像是在列队欢迎他的初来乍到坞城一样。
那表情和刚才见到校花林倩时一模一样!
而他们中间的其中的一盏路灯顶端,乌鸦正高傲站立,轻轻抖擞羽毛,红色的眼睛妖冶诡异。冲着漆黑的坞城,发出两道响彻夜幕的乌啼。
哇——
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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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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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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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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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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