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成这样一路上还有不少人瞩目,主要是现在是盛夏,人们打扮都很清凉,就他包成这样,一看就很奇怪。
他拎着行李走的不快,刚出去就被两个神情严肃的黑衣保镖,态度恭敬的请到了旁边停着的一辆宾利上。
叶初看着熟悉的情景,所以也没挣扎,顺从的上了车,临上车前,他心里还在想“有人要送自己去剧组,也不错,还省了被人认出来的麻烦”结果一上车他就后悔了。
沈暮正坐姿轻松的靠坐在后排,见他上来也没过多表示,冲他点点头,就接着低头忙工作去了。
这踏马的。
叶初面不改色的坐下,也懒得打招呼,心想这么大一个公司的老板怎么这么有闲心,居然还跑来机场接他。
男人头也不抬的吩咐:“回酒店。”
车子发动后,叶初看了一眼男人线条凌厉的侧脸,莫名觉得他有点性感,喉结微动,偏过头不看他了。
察觉到他的视线移开,沈暮轻轻动了一下有点僵硬的肩膀。
突然问叶初:“你今天没戏?”
叶初点点头,自己有没有戏,他应该很清楚吧,现在来问自己是什么意思?
沈暮手指在键盘上不停的敲打,叶初就靠在一边看他忙碌,偶尔还抽空想,这些文件都不重要吗?
他怎么也不防着自己,就这么大剌剌的摊开让自己在边上看,难道不怕泄露机密吗?
叶初这段时间十分嗜睡,干脆闭着眼睛,耳边是他有节奏的敲击声,慢慢的就陷入了梦乡。
沈暮见状停下敲打键盘的手,合上电脑放在一边,伸手把人搂过来,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睡。
前面开车的司机不小心在后视镜扫到这一幕,连忙回头盯着前面的马路,眼神不敢再乱看。
沈暮看着他眼下淡淡的乌青,心里很不满,他看了剧组的安排,这人就没好好休息过,没想到回了趟老家,他也没休息好。
他就这么盯着叶初的睡颜看,心里盘算,等这部剧拍完了,他要把人带回家养着,让他好好休息几个月。
他们到酒店的时候,叶初还睡的正香,完全没有要醒的样子,沈暮让司机把车开到地下车库。
他抱着人下车,后面的保镖很有眼色的帮他按了电梯。
叶初一觉睡到了傍晚,起来一看,发现自己在酒店房间里,他就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了,不过沈?不在房间里。
他出去的时候,沈暮正沉着眉眼看文件。
这一觉叶初睡的很舒服,心情不错,主动打招呼:“沈总好。”
沈暮放下手里的文件,沉声说:“你过来点,距离太远了。”
叶初眉头一挑,往前走了几步。
看着两人之间10米的距离,沈暮很不满:“太远了。”
“哦。”叶初乖乖挪动脚步。
叶初听话的往前挪了一步,看的沈暮眉头狠狠一皱,他直接起身,大步过去把人搂进怀里。
“我说的是这个距离。”
明明肚子还没大起来,叶初却被他吓了一跳,他生怕被沈暮发现问题。
于是他努力缩着肚子,摸摸鼻子,说:“沈总,您这样是不是不太好,昨晚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叫我名字。”沈暮最先抗议的是称呼问题,见叶初没说话,他又接着说:“我觉得这个问题我们要好好聊一下,那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叶初没说话,沈暮见他不说话,心里又有点不爽,他又接着说:“我倒是挺喜欢你的,你觉得我上次的提议怎么样?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进一步发展。”
“我喜欢你,你能当我男朋友吗?”
沈暮还是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对人表白,他心里很紧张,眼神牢牢盯着叶初的脸上。
他知道叶初是因为出色的容貌,在娱乐圈受到太多人的觊觎,自己在他心里估计和那些想潜规则他的富商没什么区别,但他会用实际行动来告诉他,自己喜欢的是他这个人。
俗话说日久见人心,他就不信叶初还能一直不开窍,就算他现在把自己当炮友,他就不信他们还能当一辈子炮友。
叶初听到他的话后,沉默了半晌,他才轻轻笑了一声:“沈总,你听过吊桥效应吗?”
吊桥效应是指当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过吊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这个时候,碰巧遇见另一个人,那么他会错把由这种情境引起的心跳加快理解为对方使自己心动,才产生的生理反应,故而对对方滋生出爱情的情愫
“叫我的名字,不用那么生疏。”沈暮说:“叶初,我今年28岁了,不是8岁,我很清楚自己心里想要什么。”
或许哪怕没有那场意外,他在第一次见叶初的时候,心不受控制的狂跳,他以后也会慢慢的喜欢上对方。
叶初笑着摇头:“或者我可以说的直白一点,你可能有恋处情节,因为我是你的第一个性对象,所以才对我有点不一样的感情,你才会错把这种感觉误认为是爱情。”
他从不觉得他们两个之间会产生爱情,要不是那场意外,他们是不会永远都不会有任何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以是男朋友,而不是这段感情的天花板只能是男朋友。
他叶初不想成为别人嘴里笑柄。
沈暮搂着人不放,抱着人坐在他的大腿上,语气非常认真:“我不是分不清感情的人,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
谈一段时间后,会订婚,会结婚,会组成一个家,每天下班都能看到对方,被国家承认的那种。ωωω.χΙυΜЬ.Cǒm
叶初没有挣扎,靠在他坚硬宽阔的胸膛上发呆,足足过了好几分钟后,他才动作缓慢的摇摇头。
他不能因为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而动摇,男人在热血上头的时候,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什么誓言都敢发。
但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他不能不为孩子的以后考虑,沈家那种高门大户,不是他一个小明星能高攀得上的。
“反正我们已经纠缠在了一起,你别想甩开我。”沈暮在他耳边恶狠狠的说。
牢牢箍在他腰间的手,勒的他生疼,叶初也没说什么,两人就这么不言不语的靠在一起,气氛沉默安静。
沈阳和他住了一晚,一开始叶初生怕他要来,自己现在的情况不能行房事,可能是他的眼神太过警惕。
把沈暮都逗笑了,干脆伸手把人搂在怀里闭眼睡觉,第二天沈暮就回S市了。
不过在临走前给叶初留了两个保镖,叶初坚决不要:“他们是你身边的人,我再找个助理就好了,他们留在这里实在是大材小用。”
他又不是傻子,这人现在往自己身边放人,一看就是来监视他的,何况他现在还有了个大秘密。
要是被他们发现就完蛋了,所以他拉着沈暮劝了他五分钟,他真的不用人照顾。
沈暮低头他在唇上亲了一口,语气很严厉:“我本来是打算给你留四个人,怕人多了你不习惯,才减到了两个,有他们在这里照顾你,我也放心,有事吩咐他们去做就行,你们剧组在这里拍戏的事已经泄露出去了,可能有会狂热的粉丝来找你,有他们在也能保证你的安全。”
他见叶初没说话,又补充了句:“你要嫌他们烦,那就让他们在暗地里保护你,有事给他们电话就行。”
叶初:“……”
救命,那还不如在他眼前晃呢,暗地盯着他更可怕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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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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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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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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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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