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陆灿放心不下的,就是钟楚玉了。
她现在已经怀孕两个月了,肚子已经微微隆起。
人家说怀孕前三个月的时候,尤为要注意,陆灿本打算给她请个保姆,奈何她怎么也不肯,只能作罢。
在回家之前,陆灿先去了老丈人一家。
跟岳母聊了一会,岳母好歹是生过两个孩子的人,让她照顾起来,也方便许多。
岳母欣然同意,说这两天会经常过去。
陆灿这才放下了心。
等从荷城回来,就要陪钟楚玉去产检了。
陆灿掏出小本本,郑重的写上了产检的日期。
回到家之后陆灿立刻揽过了做饭的事情,全是晓晓和老婆最爱吃的菜。
吃完饭之后,两人又温存了一番,陆灿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天微微亮,陆灿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骑着摩托车就出发了,自己要回村一趟,把何春花给接过来。
接到了何春华,又找到了王金友,三人收拾好行囊,这才朝着荷城出发。
荷城和江城相距并不是太远,现在的道路比较难走,大概需要两三个小时的时间,一路上十分颠簸。
荷城之所以被称作为荷城,就是以花为名。
传说古代曾经有位皇帝在这里有一座行宫,他的妻子格外喜欢荷花,他便在全城都种满了荷花,以供自己的妻子欣赏。
荷城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江城和荷城这两座城市,算是兄弟城市,也算是竞争对手。
因为距离极近的原因,两边的产业也极为的类似。
都是钢铁大户,财政上还是比较有钱的,上层的风气也比较清朗,一直到后来,倒闭了一些企业之后,两个地方的经济一直都发展的不错。
江城后来赶上了网络发展的红利开始起飞,荷城追赶了一番,没追上,最终成为了一个旅游网红城市,在后世也算是比较出名。
只不过现在的荷城,就跟前世相比,简直差远了。
泥土地面上满是泥泞,刚坐车没半个小时,司机就在前面喊让所有男的都下车。
陆灿还有点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下车之后才知道原来是轮胎陷到泥坑里了。
索性车上的汉子不少,在众人齐心的情况下,很快就把车给推出来了。
让陆灿无奈的是,自己的皮鞋上已经满是泥土了。
只能匆匆用卫生纸擦了擦,他们这次去荷城,那边的供销社已经给众人准备好了招待处,据王金友所说,环境还不错,能洗澡。
整个车厢里都弥漫着一股汗水夹杂着潮湿泥土的味道,陆灿只能祈祷能早点到招待处,舒舒服服洗个澡,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湿透了。
陆灿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王金友已经开始闭目养神了。
何春花也一脸无聊的看着窗外,不过看两人的样子,已经对这种行程十分习惯了。
陆灿无奈的看了两人一眼,也把目光看向了窗外,希望能借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年头有这个条件就很不错了。
舍不得买车票的人,有的人骑着自行车从江城到荷城的都有。
只可惜外面的风景也没什么好看的,窗外的树叶已经泛黄,北方的城市一到了这个时候,就有一股子凋零的味道。
车子摇晃,陆灿也开始半睡半醒,刚才下去推车费了不少力气,再加上路途颠簸,整个人跟要散架了一样。
迷迷糊糊之间,车子好像停下来了。
陆续有人上车,还有人朝着自己这边走来。
陆灿稍微往车窗的方向靠了靠,给别人让开座位。
来到面前的是一个中年妇女,还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
妇女衣着破旧,身上的补丁一块一块的挂在身上,针线密密麻麻,应该是个虽然贫穷,但是干活非常认真的女人。
陆灿朝着小女孩看去,昏昏欲睡中的他,瞬间清醒了大半。
他见到了一张十分熟悉的脸庞。
那张脸极为小巧白皙,略显精致,脑后扎着一个马尾辫,看向整个世界的目光,都带着几分胆怯。
这是一个大概十四五岁的孩子。
就是这张脸,让陆灿一瞬间恍如隔世,浑身一个激灵。
张菲菲!
前世自己公司的股东之一,在前世跟陆灿关系较紧密的人没有几个。
张菲菲就是其中之一。
她比自己要小七岁,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第一次遇到了陆灿,加入了陆灿的公司开始上班。
刚入职自己就对这个姑娘的印象十分深刻。
在那个大家都相较比较淳朴的年代,张菲菲的身上带着一股冷漠的风尘味。琇書蛧
她本身就长得漂亮,打扮也很亮眼。
刚加入公司的时候,还被公司的人骂做狐狸精。
后来便入职了销售岗位。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身上天生就带着一股狠劲,敢冲敢打,入职两个月就把自己的领导给揍了,入职三个月业绩一路飙升,在公司的职位早就超越了她的领导。
陆灿当时很欣赏这个女孩子,能力很强,手腕也够铁。
被当时公司里的人誉为铁娘子,管理风格跟当年的自己如出一辙。
两人就像是两个人心泯灭的周扒皮,愣生生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中杀出了一条血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取得的成绩也越来越高。
后来公司发展起来之后,张菲菲的管理工作就很少了。
性格也逐渐变化起来,变得体贴温柔,而陆灿却只是一个工作狂,他的命里只有赚钱这一项选择,在张菲菲的辅助和体贴下生活了许多年,她最后还向陆灿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当时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两人会在一起。
就连公司的那些元老也不例外。
张菲菲虽然出身不好,但陆灿也不是那种不拘小节的人。
张菲菲的曾经,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风雨二十几年,两人一直未婚。
陆灿也是那时候才后知后觉,怪不得张菲菲后来一直都没结婚,原来一直都是因为自己。
那个时候张菲菲的身家已经上亿,追求者不乏跟同阶级的大老板。
她都不屑一顾。
可最终,陆灿还是没有同意,自从自己妻女父母全部去世之后。
他就再也不想拥有家庭了。
家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痛。
自己把她的权利架空,只给她留了股份,让她安心躺着退休赚钱。
陆灿的狠心张菲菲也感觉到了,两人的感情也只能不了了之。
然而后来有一次,陆灿在商业上碰见了一个作风极为极端的竞争对手,甚至直接开价要买陆灿的人头。
在一次剪彩活动当中,杀手伪装成了农民工,上台就对着自己开枪。
一个人影挡在了自己的面前,也永远消逝在了自己的身边。
那个人就是张菲菲。
陆灿大难不死,最终将竞争对手送进监狱。
可张菲菲,却是自己心中永远的痛。
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创伤,陆灿行事冷漠,就算对之前的一起打拼的兄弟也毫不客气。
可当张菲菲因自己而死的那一刻,陆灿的心态还是崩溃了。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
只是没想到,这一世,还有再重逢的时候。
只不过现在的张菲菲,应该才十五岁,小丫头片子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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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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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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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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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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