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云帆白眼一翻,暗自嘀咕,却又偏偏通让所有人听见的声音道:“今天怎么老有苍蝇不停的嗡嗡嗡,难道他不知道他有多吵吗?”
蒋太师仗着自己是先皇后的父亲,太子的外公的身份,向来自诩百官之首,说话蛮横惯了,何曾遇见过宁云帆这样的泼皮无赖,登时气得脸红脖子粗。
皇上则是怀疑地看着宁云帆,他一向是清楚宁云帆有多珍视那把宝剑的,那可是先皇御赐之物。
皇上至今仍记得他的好父皇快要归天的那一天,他气息奄奄地躺在床上,召集了所有在京的皇子,其实也就两个,皇上和宁云帆,至于其他兄弟,早在残酷的皇权争夺中被他干掉了。
那天,他们的父皇当着所有重臣的面,由莫兴昌执笔,写下遗诏,册立他为太子。玉玺落印的那一刻,狂喜涌上了他的全身。
然而不等他高兴太久,父皇又命人拿出了那把名为玲珑的宝剑,亲手赐给了早就哭得昏天黑地,头脑发晕的宁云帆。
那时,他已经病入膏肓,咳嗽声大得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一般,喘息声如同破旧的风箱,出气多进气少。但他仍是费力地招手,将宁云帆叫至身前。
宁云帆当时尚未成年,过分年轻的脸上哭得涕泗横流,他原来趴在下首,哭得不能自已,听见父皇叫他,抬头望去,面容哀毁,扑跪到床边,大喊一声:“父皇……”
两人父子情深,却完全无视了刚刚还被皇帝委以天下重任的当今皇上,彼时的太子,那时他呆立一旁,只觉得骨肉亲情大概从那日起就离他远去了。
只听得先皇边咳嗽得撕心裂肺,边一字一顿地说:
“云……云儿,咳咳……父皇……咳咳……我……咳咳……时间不多……今后……咳咳……无法……咳咳……再照……拂于你,幸……咳咳……幸而……你与昊儿……咳咳……乃一母……同胞,树木同……咳咳……同株,分斫……憔悴,万不可……人不如木也……你日……咳咳……后要咳咳……好生辅佐咳咳……你皇兄,好咳咳……自为之……咳咳……不可再咳咳……如从前般任咳咳……性。”
说着,他拿过宝剑,亲手交到宁云帆手上,继续用他那好像随时会断了气般的语速说道:
“这把剑名叫……叫玲珑,咳咳……手持玲珑……如朕亲临……咳咳……让它代朕伴你左右,权当做朕留给你的一个念想吧……”
皇上始终记得那剑鞘上镶嵌的宝石,十分光彩夺目,仿佛能刺痛他的双眼。他心中一片冰冷,已然明白父皇的意思。什么如朕亲临,怕是担心他会如铲除他的其他儿子般杀了宁云帆。
他的这位父皇,养儿子如同养蛊,将他的儿子们养得狼性十足,在长期的斗争陷害中,最后都恨不能将其他人碎尸万段,才能化解在通往皇位的路上留下的深刻仇恨。皇上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步步惊心,险死还生,用兄弟的血铸就如今的冰封王座。
而宁云帆之所以在这场败之即死的斗争中安然无事,只因他是先皇的老来子,那个最小的儿子,与诸位皇兄年纪相差过大。国赖长君,他天然就被排除在了皇位继承之外,谁也没有把他当成一个对手,在其他兄长斗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他却安然享受着父皇母后的宠溺,也将他养成了如今这副无法无天的性子。
皇上心中冷笑,若不是他与朕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而朕是最后的胜利者,换作其他兄弟上位,这把宝剑只怕不是保命符,而是彼时年幼的宁云帆的催命符了。
不过,就凭宁云帆昨晚的行为,别说只是一把剑,就算是先皇亲至,朕也不能轻饶了他。既然宁云帆自己说是赠剑,朕自然从善如流,也是时候收回这个保命符了。
皇上顺着宁云帆的话,说道:“你既有如此诚心,那就把宝剑献上来吧。”
早已等候在殿外的岭南王府随从,恭敬地低垂着头,双手捧着花梨木做托盘,上放着那把玲珑宝剑,缓缓走进殿内。走到岭南王身后,跪地伏首,更是将剑高举过头顶。xiumb.com
岭南王伸手拿过宝剑,双手捧上,高声说道:“请皇上收下此剑。”
皇上见他真的拿来了宝剑,有些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下方的宁云帆。
宁云帆身形挺拔,不卑不亢地稳稳托着宝剑,任由他打量。
皇上登基年久,积威深重,岭南王长年领兵作战,自有气势。
众臣不知道皇上作何想,全都屏息宁神看着站在最前方的岭南王,想知道皇上是否会最终轻轻放过。
一个皇帝,若要臣死,他有千百种方法。皇上余怒未消,心想,要不是母后临死前也是念念不忘这个小儿子,凭他坑杀了那些与他争夺皇位的兄弟的手段,宁云帆仅凭一把死物能活到今天?
过了一会儿,皇上朝刘福摆摆手,道:“收下吧。”
刘福忙下去,接过了梨花木托盘。
即便如此,皇上也没让宁云帆好过。他甫一登基,便早早地让宁云帆滚到封地去了,他特意选了个好地方--岭南,那里常年瘴气湿重,毒虫遍地,更为要命的是那里山民野蛮,不服教化,时常有叛乱发生。宁云帆去到那里,是死是活,但凭运气,他就打算让他这个岭南王从此在那个地界自生自灭了。
然而,知子莫若父,他的父皇非常明白他的狠心,知道他大概并不会管兄弟的死活,早早为宁云帆准备了一支私兵,美其名曰,帮助他管理属地。
那是一支完全听命于宁云帆的军队,在宁云帆去往封地时,一路跟随,从京城跟到了岭南,从此在那里扎根。也正是这支军队,才让宁云帆一路平安地到了岭南王府。
想到这里,皇上又是心头暗恨。正是这支军队,让懵懂小儿的宁云帆在岭南站稳了脚跟,至少年掌军,屡立战功,从一个原本应该平凡无奇的王爷到现在的大将军,处处有这支军队的影子。宁云帆也算是个将才,二十几年来,把这支军队打造成了一支百战之师。
中原多磨难,长年有外敌侵扰。皇上这才容忍了岭南王的势力做大,毕竟还要他的军队镇压那些不听话的少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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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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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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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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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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