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妙闭着眼睛休憩,顺便也回想了一下前七八年前的事情。
记忆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一个无形的箭头沿着宫殿在四处寻找和程佑有关的记忆。
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能给别人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但程佑是那种仅仅几个瞬间就能让人记住的人。
哪怕时间过去了很久,哪怕他们并没有太多太深的交集。
但因为他的个人魅力太过于强大,所以她还是很容易地从记忆中摘出了这个人。
她和程佑的几次见面都跟裴行舟有关,而她和裴行舟又是通过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郁夏认识的。
她和郁夏在一个胡同里长大,两人从小姐妹情深。
在小学五年级之前,她俩上的都是同一所幼儿园和小学。
到五年级的时候,岑妙家就已经富到胡同都装不下的地步了。
她老爸年轻的时候挺爱折腾的,什么都倒腾过,最后靠食品加工把企业做大了。
“妙妙集团”的前身说是个食品公司,其实就是个小厂子。
最开始做的是外销,就是把一些国内有名又好吃的食品外销出去。
后来有钱了,就开始自己办厂研究和创新一些零食。
岑妙小的时候,那时候公司发展最快,仅仅几年时间,市面上就涌现出了大量来自“妙妙集团”的零食和速食。
她老爸是个见过世面又很有情怀的人,用现在的思维看,他几十年前就把出售周边那套玩烂了。
所以,没用几年时间,公司就成功上市发展壮大了。
托老爸的福,读完小学岑妙就跟着她父母住进了北城最豪华、教育资源最好的学区房了。m.χIùmЬ.CǒM
她和郁夏手拉手上学的日子也跟着不复存在。
初中三年,裴行舟成了郁夏的好闺蜜。
后来,岑妙也就自然而然认识了他。
裴行舟长得有点女相,放到现在他那个长相就是个白白净净的斯文小奶狗长相。
但那时候年纪小,这种长相在男孩子里容易被人起外号,叫“娘娘腔”,也容易被人霸凌。
郁夏从小性格豪爽泼辣,算是他们三人小组中的大姐大。
说起郁夏,其实她身世还挺复杂的。
他爸是做玉石珠宝生意的,年轻时候很风流。
整个胡同的人没见过她妈长什么样,她被她爸抱回胡同的时候已经好几个月大了。
关于她生母到底是谁,胡同老一辈人闲言碎语编出的版本够养活十个说书先生和撰写出一本红楼梦。
郁夏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胡同里长大,两个老人宠孙女,把郁夏宠的在胡同里那是出了名的能打。
而岑妙和裴行舟呢。
一个家庭幸福犹如城堡里的公主总是招小混混惦记。
一个父母离异,母亲强势到令人窒息还因为长得娘总被人欺负。
所以,他俩人生的某一阶段或多或少都被郁夏罩过。
尤其是裴行舟。
裴行舟曾因为生活环境过于压抑、得过重度抑郁症也闹过自杀,至今手腕上还有曾经自杀留下的疤痕。
认识岑妙和郁夏后,他的抑郁症好转了很多,也没再复发。
直到高二那年,他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性情突然大变叛逆的像被人夺了舍。
哪怕是她和郁夏,也无法改变当时他的某些想法和行为。
他晚上泡吧,白天去学校睡觉,趁他妈出差染各种各样的头发,化比女生还浓的妆,后来还谈了个男朋友。
学校老师知道他有抑郁症,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管。
每次老师说要请家长,他就花钱雇人,让陌生男人给他当后爸或者假舅舅。
裴行舟骗他妈骗了差不多一年,高三那年被他妈撞见他跟男的约会,才终于纸包不住火。
母子二人因为性取向和成绩问题吵了好几次架,最后导致他抑郁症复发,喝了两次安眠药。
高考结束,裴行舟分数刚上四百。
那时候他妈对他的期望就只有一个:活着就行。
他从小的生活环境就是裴姨三百六十度无微不至的关注,十多年的时间,他就像是一只被驯化却没被驯化成熟的野兽一样,只能通过反抗寻找人生意义。
现在没有了驯化和反抗,他就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岑妙记得,一直到她出国留学,他那时候状态都挺不好的。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好的?
她记得大一那年寒假,她从国外回来找他玩。
他家里大多时候只有他和保姆阿姨,岑妙上楼去敲他卧室门,结果开门的却是个没见过的男人。
许久不见,裴行舟看到她兴奋地想要跟她拥抱。
一个立在旁边的少年很严肃地说:“先专心把这几道题做完。”
然后,裴行舟就悻悻然地又坐回去了。
他眼神里没有不悦,也没有委屈,反而因为兴奋眼眸变得格外明亮。
如果没记错的话,她当时拿程佑当裴行舟男朋友了。
她也记得裴行舟说过一句话,说程佑这样的男的,在他们圈里简直就是绝无仅有的天菜。
一想到程佑可能交了个男朋友,岑妙就忍不住惋惜。
难怪好男人那么少,原来都跟男的比翼双飞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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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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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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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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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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