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双腿被绳子捆住,让她如何努力,也没有办法稳住身体。
她也想用长剑把腿上的绳子斩断。
但薛燕婉尝试了许多次,却发现在不能稳住身子的情况下,怎么也做不到。
心急之下,反而让长剑断作两截……
薛燕婉徒劳的挥舞着手中的半截长剑。
却有力也无处使。
薛燕婉心里顿时一片悲凉。
她明白今日恐怕是逃不了了。
为了不受辱,薛燕婉直接把半截长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闭上双眼。
“娘,请恕女儿不孝……”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薛燕婉感到手中一轻,手中的半截长剑就被人夺了去。
紧接着,就听噗通几声乱响,其中还夹着些惊叫之声。
“点子扎手……”
“风紧……扯呼……”
一直处在滑行状态中的薛燕婉,终于停了下来。
她睁眼一看,只见流匪已经跑远,而身边却多了一位身材高挑修长的女子。
薛燕婉已经无力起身。
她躺在地上往上看去,无法看清女子的面容。
只能看到女子的大长腿,仿佛一眼都望不到头……
腿真长。
薛燕婉心里一松,直接晕了过去……
山神庙。
火堆上的火苗闪耀着,不停的舔舐着瓦罐的底部。
在热气氤氲中,一股米粥的香味飘散开来。。
薛燕婉醒来后闻到米香,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胳膊上的伤处一阵清凉,已经不再感觉到疼痛。
薛燕婉转头一看,见伤处已经重新包扎过了,还散发着淡淡的药味。
这种金疮药的味道,让她莫名的感到有些熟悉。
等薛燕婉坐起身来,便看见一位年轻女子背对着她,盘膝坐在火堆旁边。
女子梳着妇人的发簪,明显是已经嫁人了。
薛燕婉挣扎着站起身来,对女子施了一礼。
“多谢姐姐相救。”
女子回过头来,对薛燕婉展颜一笑。
“不必多礼。”
“粥已经好了,过来先用些粥吧!”
若是江枫在这这儿,恐怕会直接对着女子扑过去……
此女竟然是陆采苓。
陆采苓和秦月关系很好,两人一直有密切的书信来往。
自从江枫去了信阳府后,秦月心里就有些担心江枫的安危。
后来秦月便把此事写信告诉了陆采苓。
主要是此前江枫失踪一事,让秦月真的怕了。
即便是莫离一直在江枫身边,也不能让秦月安心。
陆采苓得知江枫前去信阳府平乱,心里也是担心不已。
她还不知道江枫身边已经有个莫离。
陆采苓只知道叛军一般都是出身草莽,极有可能会行刺杀之事。
单凭江枫身边的护卫,未必能挡住这些江湖人物。
陆采苓认为在这种状态下,江枫身边不能没有人护着。
她便与陆氏商议了一下,干脆来到了信阳府。
没想到在阴差阳错之下。
陆采苓竟然还会救了薛燕婉一命。
薛燕婉走到火堆旁边,也如陆采苓一般,盘膝坐了下来。
其实两人在扶海城的海边已经见过一面了。
当时薛燕婉黑巾蒙面,而陆采苓头戴斗笠。
此刻两人都没有认出对方。
陆采苓拿起身边的一个木碗,盛了一碗粥,转身来递给了薛燕婉。
薛燕婉接过粥碗道:“谢姐姐!”
陆采苓对薛燕婉微微一笑,拿起另一只木碗,盛了一些粥,自顾自的喝了起来。
薛燕婉双手捧着粥碗,也顾不得烫,小口小口的喝着。
她已经好几天没能好好的吃饭了。
灾民所过之处,基本上是寸草不生。
甚至连树皮都快被扒光了。
在这旷野之中,除了一些植物的根茎。
薛燕婉又能到那里去找吃的?
若是想打打牙祭,薛燕婉只能依靠手头的暗器功夫,从树上打下几只鸟来。
然后随便烤一下便吃掉了。
至于味道,薛燕婉根本无法形容。
她只能保证是熟的。
因为薛燕婉每次都会烤焦……
每当在这个时候,她都会怀念江枫。
怀念江枫的烤兔肉……
此刻薛燕婉喝着香甜的米粥,心中莫名的感到委屈,忍不住又掉下泪来。
从小到大。
薛燕婉在夜莺的精心照料下,从未会因为一口吃的发愁过。
她从未想到。
自己会因为一碗粥而感动的落泪。
陆采苓见薛燕婉边吃粥边掉泪,不禁叹了口气。
“姑娘,你准备去哪里?”
“若是顺路,咱们可以结伴而行。”
薛燕婉回答道:“我要去宣化城。”
陆采苓闻言,不禁蹙了蹙眉头。
“我刚从宣化城出来,要去广陵府。”
“与你去的地方恰好相反,看来是不顺路了。”
本来陆采苓也以为江枫在宣化城里。
等她去了宣化城后,才知道江枫去广陵府搞粮食去了。
至于江枫什么时候回来,这是谁也说不准的事情。
陆采苓有些等不及,最后还是决定前往广陵府去找江枫。
薛燕婉听闻陆采苓刚从宣化城出来,顿时眼睛一亮。
“姐姐,你去过宣化城?”
陆采苓点了点头。
薛燕婉又问道:“那你知不知道,在宣化城里有个大魔王?”
陆采苓闻言,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我知道,但大魔王如今没在宣化城里。”
江枫竟然成了一个令叛军闻风丧胆的大魔王。
这是陆采苓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薛燕婉一听顿时就懵了。
“啊!大魔王没在宣化城?”
“姐姐,哪你知道他去那里了吗?”
陆采苓奇怪的看了薛燕婉一眼。
“你打听这个做什么?”
“难道你和大魔王有所交情不成?”
对于自己的救命恩人,薛燕婉也不想隐瞒什么。
她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我与他是一种什么交情……”
“姐姐,不瞒你说,我并不是兴国人。”ωωω.χΙυΜЬ.Cǒm
“我是晋国人。”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才认识了这个坏蛋……”
陆采苓顿时感觉有些惊奇。
“你认识江枫?”
薛燕婉点了点头。
对于大魔王就是江枫的事情,这本来就不是秘密。
所以薛燕婉并没有察觉出陆采苓的奇特反应。
连日来的憋屈生活,让薛燕婉有了强烈的倾诉欲望。
“姐姐,要不我给你说说我和江枫认识的经过吧?”
“此事已经在我心里憋了许久了。”
“但我谁都不能说,都快憋死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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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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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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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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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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