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是有些佩服沈翰飞的脑回路。
这都什么时候了,他竟然还会在乎这些……
江枫一下就打掉了沈翰飞的手,缓缓道:“人家都要杀你了,你居然还是对她一往情深。”
“小公爷,你觉得这样好吗?”
沈翰飞见了绮兰几次后,终究还是有些迷恋。
但经过江枫的一提醒,便很快清醒过来。
但他仍旧有几分不信。
“江枫,她若是想刺杀我,机会多的是。”
“她干嘛非得这么麻烦,在水里泡那么久?”
“就她这么个可人儿,不小心着凉了怎么办?”
江枫叹了口气道:“小公爷,麻烦你晃晃你的脑袋。”
“我干嘛要晃脑袋?”
沈翰飞虽然嘴上反对,但仍然听话的把脑袋晃了晃。
江枫把手挡在耳边,做出聆听状。
“小公爷,有没有听到水声?”
沈翰飞摇头怒道:“我没有听到什么水声。”
“江枫,你到底是何意?”
江枫大声道:“小公爷,你现在脑袋里都是水,都快能养鱼了。”
脑袋里全是水……
骂人没脑子,都骂的如此别开生面。
沈翰飞的护卫哪里听过这些,噗哧一声笑了起来。
护卫见沈翰飞瞪眼看过来,又赶忙低下了头,只是身子还是不停的抖动。
沈翰飞想了想,不禁叹了口气。
“江枫,你说的没错,我的确是没脑子……”
“若是绮兰在燕春楼刺杀我,即便是成功了,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古人诚不欺我,果真是红颜祸水,”
“区区一个女子,便让我乱了心境,辨不明是非。”
“此后,我定要以此为戒……”
沈翰飞想了想,还是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他忍不住再次问了江枫一次。
“江枫,你确定刺客就是燕春楼的绮兰?”
江枫认真的点点头道:“我确定。”
“小公爷,对于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轻易开口的。”
见沈翰飞还是有所怀疑,江枫只好耐着性子,仔细给他分析了一遍。
“我曾去过绮兰的闺房。”
“她用的熏香很是特别,十分的清新淡雅,这才让我记忆犹新。”
“当时是她告诉我,这种香料来自西域,非常的罕见。”
“在这扶海城里,是蝎子的尾巴,独一份。”
“既然如此,能在发丝上残留这种香味的人,除了绮兰,只有她身边的小丫鬟。”
“绮兰姑娘的眼睛长得很好看,十分的勾魂。”
沈翰飞忙不迭点头:“英雄所见略同……”
江枫笑了笑,继续道:“在我看到刺客的眼睛之时,就感觉有些熟悉。”
“仿佛是在哪里见过,当时我并没有想起来。”
“在我闻到这种香味之时,两者结合起来,这才让我想起这双眼睛的主人,就是燕春楼的绮兰。”
沈翰飞听完江枫详细的分析后,沉默了一会。
然后他吩咐身边的护卫道:“马上召集人手,发兵围了燕春楼。”
“绮兰武功高强,不要蛮干,多召集些弓箭手。”
“尽量给我抓活的。”
“若是她敢逃,也不必留手……”
不久后,大量的士兵把燕春楼围的水泄不通。
绮兰万万没想到,她刚回燕春楼换过衣裳,只是稍微小憩了一会。
燕春楼就被大队的士兵团团围住了。
绮兰的丫鬟从床底摸出一柄长剑,对绮兰道:“小姐,看来咱们已经暴露了。”
“我掩护你,咱们冲出去。”
绮兰点点头:“好,咱们一起冲出去。”
两人拿起武器刚冲出房门,便迎来一阵密集的箭雨。
绮兰的丫鬟率先出去的。
她舞着长剑也就冲出了几步,身上便插满了箭矢,倒在了四楼的走廊上。
绮兰挥舞着长剑打掉箭矢,无奈的退回了房间内。
她知道面对大量的弓箭手,根本不可能杀出包围,任你武功再高也是无用。
倚兰没有勇气自杀,最后只能选择束手就擒。
五花大绑的绮兰,被士兵推搡着带出了燕春楼。
看热闹的人群顿时炸了锅。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沈国公为什么会如此对待一个娇滴滴的花魁。
绮兰在扶海城的簇拥还是不少的。
特别是一些比较中二的读书人,看到如此辣手摧花的事情,肺都快气炸了。
“你们这些兵痞,快放了绮兰姑娘……”
“绮兰何辜,竟让你们如此对待……”
这些常常光顾燕春楼的读书人,直接上前阻拦住士兵,激动的大声叫嚷着。
坚决不让士兵们带绮兰离开。
在无奈之下,士兵只能大声宣布了绮兰的身份。
原来绮兰根本不是大兴人。
她是晋国的奸细,妄图刺杀小公爷,从而引起边关的混乱。
人群顿时鸦雀无声。
而绮兰的另一个身份,则更加的令人心惊。
晋国的情报组织叫做夜莺,当家的是个女人。
从绮兰房间搜出的资料显示。
她并非是一个普通奸细,而是头目夜莺唯一的女儿。
这一发现,顿时让沈国公大为兴奋。
沈国公打算利用绮兰的身份,换回一个人来。
在几年前,大兴与晋国在边境地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爆发了几场规模很大的战争。
双方有来有往的打了将近一年。
最后在沈国公的英明指挥下,这场战争最终还是让大兴取得了胜利。m.χIùmЬ.CǒM
大兴的国土,因此而增加了上千里。
而取得这场战争胜利的关键,全是因为一个人。
那就是白思齐的父亲,白志远。
正是白志远打出沈国公的旗帜,作为诱饵,把晋国大军引进埋伏圈,从而一举歼灭了晋军主力。
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白志远孤军深入,不幸被晋国俘虏。
战争结束后,双方也曾进行过换俘事宜。
但由于晋国将领恨极了白志远,死活也不愿拿他去交换战俘。
不过晋军也没有处死白志远,而是直接把他送入晋国的京都,关进了大牢。
其目的,就是等战争再次开始之时,杀他祭旗,从而一雪前耻。
沈国公从来没有忘记白志远。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想办法营救。
但鸿胪寺交涉至今,也没能营救回来。
这次意外的抓到绮兰,晋国情报组织头目夜莺的女儿,顿时让沈国公大喜过望。
夜莺的身份,在晋国一直是超然的存在。
据说夜莺和晋国皇室,有着及其密切的关系。
想想也是,不若如此,晋国皇帝也不会把这么大的权利,交给一个女人。
沈国公相信凭夜莺女儿的分量,一定可以把白志远给换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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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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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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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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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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