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俩成了取桌布的人。去取桌布就免不了在步行街逛来逛去,如此一来,我就对县城的布局熟悉了很多。
我发现,过去的自己对繁华的一切是排斥的,其实我在自我欺骗,逛过步行街我才发现自己很喜欢繁华、渴望繁华,也追求繁华。
我改变自己,想体验新东西,给自己培养一个新爱好。
得知我想培养新爱好的时候,李振问我:“你会玩轮滑吗?”
“不会”。我回答道。
“没关系,我们中午下班后就去玩。”李振说。
下班后,李振没有带我去他家“学外语”,而是带我到了县里的娱乐动感地带。
这里就是娱乐城了。娱乐城很大,里面有各种吃喝玩乐的项目。
我俩穿过人群,来到了轮滑场。
我看到一些人在轮滑场里滑来滑去的,相当快乐。看他们面容,感觉都是学生。学生的脸很稚嫩,也很有辨识度。
不过,在场外围观的人更多。
也是,大家担心摔倒,摔倒的话,那就很丢人了,中学生总是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
李振递过去20块钱,说道:“老板,俩人,一个小时。”
老板就让我们自己找鞋穿。
估计李振是常来这里玩耍,他对流程很熟悉。
门旁有个货架子,轮滑鞋摆了好几层,李振让我挑一双合适的码数,又扯下一个塑料袋递给我,说:“穿袋子,干净些。”
还好,我今天的袜子是完整的,没有缝缝补补的痕迹,否则,又要丢脸了。
我先套上塑料带,再穿上鞋。
但我很快就发现一个问题,我动不了,因为我不会滑。
李振告诉我:“降低重心。”
按照他的指导,我慢慢屈膝,降低重心,以保持稳定,两只脚学着李振的样子,走“八字步”。李振的示范很有效,我成功走进了滑冰场。
说是滑冰场,其实就是一片平整的水泥地。
进了场,李振教给我如何滑动。
我学东西比较慢,大概过了半小时,我才能小步挪动了。能走几步了,我就感觉很开心,此时的我就像刚学走路的小孩一样。
学走路:先学走,再学跑,先慢后快。
李振在场内自由的滑行,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他快速滑动,正面跑,倒着滑,都可以。而我就在滑冰场的一脚,缓慢地练习走步。
忽然,旁边一个女生抓住了我,我反应比较快,抓住她的胳膊,让我俩都稳定下来。
“Sorry,我刚学,不太会。”这个女生红着脸说。
我这才有机会看清楚她的模样。她头发很长,已经到腰了。她的眼睛很大,外眼角微微上挑,就像唱戏时的女人一样,我心想:这不就是“丹凤眼”嘛,真妩媚。她穿着一件粉色的T恤,心形领子,下面是一件黑色牛仔裤。她脸很白,胳膊也很白。
看样子,她也是个学生。
听完她的道歉,我连忙说:“没事,我也不太会,刚学。”
“你比我滑得好,能教教我吗?”她请求道。
“可以呀”,我一口允诺。
对于美女的请求,谁会忍心拒绝呢?我毫不迟疑,开始教她走步。
在“学走步”的过程中,我俩免不了肢体接触,我抓她的胳膊,她抓我的手,关系一下亲近了许多。
她一个不小心,往前摔倒了,幸好我反应快,抓住了她的胳膊,她才不致于扑倒在地。
她撅着屁股起身的时候,我的眼光从她的领口处看到了她的玉峰,又白又圆,真好看。
年轻时,任何外在的刺激都会让男生激动,我差点儿有反应,连忙切换思维,开始想“僵尸电影”,注意力这才得以转移,没出丑。
我的时间到了,李振滑过来叫我去还鞋。
我和这个女生只能告别,临走时我叮嘱她慢慢练,千万别着急。
她问我有没有QQ号,可以加个好友。我当时不怎么上网,也没有QQ号,就和她实话实说了。
既然如此,她也不好再说她的网名是什么了,女孩子总要矜持一点儿。
回去的路上,李振问我是不是看到她的乳沟了。
我说:“没有。”
人,说谎的时候,总喜欢先否定对方的疑问。
“没有?我不相信。”李振说。
他接着说:“有一个美女,打电话给铁路部门投诉——火车从她家附近经过,但是每次火车一过,她家的床就晃个不停,根本无法休息。她投诉了两次。没办法,铁路部门就让一名工程师去她家检查情况。工程师到了她家,按照美女的指示,躺在床上等火车经过。谁知道,工程师刚躺下两分钟,美女的老公就到家了。工程师对她老公说‘我说我在等火车,你信吗?’。小舟,你信吗?”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不信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我也不信自己刚才说的话。
李振说:“男生会一项技能,很容易受到女生的喜欢。我建议你学会轮滑,或者滑板。”
李振的建议是对的,女孩子总会喜欢一些有特长的男生。
后来,到了大学,我的一个舍友因为桌球打得好,认识了一个女生。他很主动,就经常约那个女生一起打桌球,不厌其烦地教给那个女生打桌球的技巧,两个人自然而然就成了情侣。
运动,除了能给当事人带来爱情外,还能在不经意间改变人的命运。
大学的时候,我有位同学,喜欢打羽毛球。可以说,他羽毛球打得非常好。大四的时候他选择了考研,不过他笔试成绩一般。在研究生面试的时候,他被面试老师问到了一个问题:“你爱好什么运动?”
他实话实说:“我喜欢打羽毛球。”
这个回答让面试的一位老师很高兴,那位老师也喜欢打羽毛球,巧了,他也是那个学院的院长。得到了院长的青睐,我同学得以被录取,综合成绩名列第一,还成了院长的得意弟子。后来,他就留在那所高校任教了。
这个同学启示我:一个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擅长的运动,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收益。
是李振,打开了我的思路,让我敢于尝试一些从来没想过的运动了。
除此之外,李振还很重哥们义气。
有一天,天降大雨。大雨从中午一直下到晚上。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在发愁:我怎么回家呢?我没带雨衣,骑不了多远,就会被淋成“落汤鸡”。
李振刚好带着雨衣,他说:“你家远,你穿我的雨衣吧。”
我说:“振哥,这不行,绝对不行。”
“让你穿你就穿,少废话。”
“振哥,我不能让你淋雨,等雨下的小一点儿,我再回家,你先走吧。”我拒绝了李振的好意。
“也行,我不逼你啦。”李振说,“六叔在后面喊你。”
我一回头,李振迅速把他的雨衣扔到了我的车筐子里,头也不回地冲进了雨中。
我还没反应过来,李振就骑着自行车消失了。
他的这一行为令我很感动。
雨衣不值钱,淋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情义无价。
我一直记着他的这一行为,他那种为朋友着想,不为自己考虑的精神,令我很感动。
人越长大,心肠就越硬,越难以被感动。
后来,我读了大学,毕业后走入职场,遇到了许多人,经历了许多事,但再也没有遇到“送雨衣”这样令我感动的事情了。成年人的交往全都是基于利益的考量,喝酒说假话,背后互相算计。
往日的单纯总是令人怀念。
李振对我的影响还有好多,比如说他还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
每个县都有一家新华书店,不过里面卖的书比较贵,价格不亲民,这是基于我当时的收入来考虑的,现在我倒觉得书本有价,但知识无价。
我们吴县本来有一家很大的书店,名叫“百川书店”。“百川书店”专门租书,5毛钱可以租一本书,在书店内可以看一下午。只是近年来,人们竞相逐利,“百川书店”也消失了,变成一家大型ktv。
某一天中午下班,李振和我骑着自行车去逛步行街。
由于是暑假期间,那天又酷热难耐,李振就提议道:“小舟,不如去新华书店避避暑?”
我当然同意了,毕竟总是“学外语”,有点儿腻。
我俩把车子停在外面,还没进门就感受到一股凉风——新华书店真凉快!
李振问我喜欢看什么书。
我说:“我看书很少,在家里没有看书的机会。”
“你有想看的书吗?”李振问道。
“有啊,我想看看《人生》。”
“《人生》?路遥的《人生》?”
“对,我听过这个名字,只是没看过。”
“也好,想到就去干,不要留遗憾。”李振边说边带我来到了“文学专区”。我很快就找到了《人生》这本书。
李振酷爱古典文学,他拿起《三国演义》开始阅读了。
我俩来的晚,新华书店又没摆几张桌子,所以我俩就靠着书柜,站着看书。
我之所以知道《人生》这本书,是因为马云的故事。
2007年6月份,在家看电视,正好看到马云的采访。我那时候才知道有个人叫马云,他开创的公司叫做“阿里巴巴”。
在访谈中,马云提到了自己的三次高考。他说他第二次高考之后,非常失落,为了消除自己的失落感,就去收废品了,铜铁酒瓶,报纸旧书,总归什么都收。烈日炎炎,酷暑难耐,在树荫下乘凉的时候,马云看到了三轮车中的废品,他看到有一本破旧发黄的书,《人生》。他从来没看过《人生》,他心想反正乘凉没事干,不如看看这本旧书。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也很有内涵,可读性很强,马云一口气读完了。读完后,他做了一个决定:再次参加高考!
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第三次高考落幕。最后,马云被杭州师范学院录取,他表现优异,毕业后留校任教,当了一名英语老师。
当老师的日子比较枯燥,平凡无味,一眼能看到头。有一天晚上下班,马云碰到了本系的一个主任,主任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左右车把都挂着一颗大白菜。上级看到下级,少不了一顿指导和教育。主任就对马云说:“好好干,精神点,日子是有奔头儿的,将来你也能当主任,房子也能分到,买轿车也不在话下。”
主任教育完马云就回家了,马云看着主任的背影,想着刚才的谈话,当即决定辞职。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当老师了,如果继续当老师,将来自己最多像这个主任一样,骑行车,买大白菜。
后来,马云和17个创始人建立了阿里巴巴,淘宝网横空出世。
高中生最需要励志,既然马云的人生被《人生》改变了,我当然要看看《人生》这本书了。我并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觉得自己看完《人生》之后,人生从此不一样了,我只是单纯地想增加一下自己的阅读量,否则的话,如果进入了大学校园,和同学交流读书的时候,自己什么都不知道,那该多尴尬。
《人生》的样书很多,可见《人生》这本书很火爆。我拿起一本《人生》的样书,开始阅读。我看书入迷,到了五点,李振提示我该走了。我恋恋不舍地放下这本书,暂且远离了高加林的故事。
第二天下午,我继续来看书,一口气看完了《人生》。
看完之后,我感慨颇多。
高加林——书中的男主角——遇到的问题无非是两个方面:工作和爱情。
高加林是留在农村当农民呢?还是去城市工作当市民?Χiυmъ.cοΜ
他是选择农村姑娘巧珍呢?还是追求城里姑娘黄亚萍呢?
两个姑娘,都很漂亮,但性格不同、背景不同、追求不同,对社会的理解也不同。
《人生》写的就是高加林的“人生”,也是每个读者的人生。
高加林如果选择农村生活,那他就不能过城市生活了,他只能和巧珍住在一起。但高加林不甘心,他渴望去城市生活,他喜欢开朗发放、美丽奔放的黄亚萍。最终,高加林做出了放弃巧珍的选择,离开农村,去了城市。阴差阳错之后,高加林又回到了农村,但巧珍已经结婚了,高加林最终一无所有。
看完《人生》,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对人生而言,最重要的是“选择”。
“选择”永远比努力重要,就好比坐在大船之上,就能更快、更稳地到达对岸。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选择”,就会在不经意间改变人的一生。人永远不可能同时过两种生活,就像一个人不能同时踏入两条河流一样。
联想到自己,我今年是选择去读大学,还是选择去复读高三?
如果选择去读大学,我接下来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都和“选择”有关,比如说学费是贷款还是借钱?大学的填报是选择大城市还是小城市?选热门专业还是一般专业?等等。
退一步说,如果我选择复读,我选择哪所学校呢?
一切都是“选择”,“选择”有大有小,无数个“选择”串在一起,就是人生。
看《人生》的时候,李振和我一起来看,但看《平凡的世界》的时候,李振就不来了,天太热,他选择回家午休,而我选择步行去书店看书。
我之所以选择从酒店走到书店去看书,是因为自行车被晒爆胎了,当时是7月份,天气正热,我每天下班的时间是在下午两点左右,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就在下午两点,所以自行车受不了。
虽然我也想去李振的卧室里乘凉,也想和他一起吃西瓜、“学外语”,但是我克制住了,我需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所以,我选择顶着大太阳去书店看书。
看书,是一件现在没有收益但将来一定可以受益的事情。
同时,顶着太阳去看书,也可以磨练自己的意志力。
多年后,我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在最热的七八月份,我在海口学了驾照。
话说回来。看《平凡的世界》的时候,我也是站着看完的,前前后后用了将近两个月。某天中午下班,同事骑电动车送我到书店,送完我,他去网吧上网去了。
我走到熟悉的位置,拿起书就开始看。
过了二十分钟,有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在找东西,我问他在找什么,他说:“我找《骆驼祥子》。”
我天天在这里看书,知道《骆驼祥子》摆放在哪里,就告诉了他位置。
他就去那个书架上找《骆驼祥子》去了。
有个中年男人和他一同来的,那个中年男人看起来是他的父亲,蓝色衬衫,黑社长裤,戴着金边眼睛。但他一身酒气,令我感到不太舒服,和书店的氛围也不搭配。
我估计,应该是我和他儿子对话的情形被他看到了,等他儿子拿完书,他便朝我走过来说:“小伙子,你喜欢什么书,我送给你。”
我忙说:“不用,不用,举手之劳。”
“没事,你说就行。”中年男人表示一定要送我一本书,作为答谢。
我再次拒绝,并婉谢他的美意。
中年男人看到我如此执拗,就不再固执了,而是拍拍我的肩膀,笑笑说:“小伙子,好样的,多看书,有前途。”
我连忙感谢他的夸奖。
我知道:一个男人在喝醉的时候,总是爱面子,也喜欢做善事。醉酒的人,只想着自己大方慷慨的一面,做事从不思考后果。所以,古装电视剧里面一喝酒,再小气的男主也会变得潇洒飘逸。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中年男子是一位律师,他的律师事务所就在万福酒店东边800米的地方,在吴县非也常有名。
他刚到不惑之年,就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也算是成功人士。
我开始联想了,父亲也才四十出头,但和这个律师差别就大了。我觉得,如果一个男人过了四十岁还一事无成,他就该认命了。脚踏实地干活儿,慢慢也能攒点儿钱,因为对这样的人来说,认命才是聪明的选择。
又是“选择”。
那天,我又去书店看了两个多小时的书,等我回家酒店的时候,李振告诉我:“朱志勇被开除了”。
我有点儿纳闷:“朱志勇昨天刚来,今天就被开除了,不知道他犯了什么错误。”
李振说:“你猜猜。”
“打碎了盘子?”
“不是。再猜。”
“得罪了客人?”
“也不是。”
“那是什么?振哥,你揭秘吧。”
“调戏服务员。”
“调戏服务员?”我万万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李振说:“昨天他刚来,还算正常,干活儿也不偷懒。今天就原型毕露了,上午撤台的时候,他进房间不干活,就盯着服务员看,看的别人不舒服。”
“他盯着人看吗?”
“是的,他一动不动,就盯着服务员的胸看。这样看,谁能受得了,那就是纯流氓的行为。这还没完,在205撤台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看娜娜。”
我知道娜娜在看205的房间。
李振说:“娜娜在收拾桌子,他站在娜娜后面,看娜娜撅着腚,扭来扭去。他发情了,直接搂住娜娜,用脸贴着她的腚。娜娜被吓哭了,从二楼跑下来,直接给老板娘说了朱志勇的所作所为。老板娘就让六叔处理这个事情,六叔给朱志勇他爹打了电话,他爹下午过来把他领走了。”
“我靠,这他妈的不就是色情狂吗?朱志勇就是衣冠禽兽,看上去人很正常,但心理变态。”我为娜娜打抱不平。
娜娜是农村的小姑娘,才16岁。她出来打工是迫不得已,她爸妈都是农民,收入低,眼界也窄,思想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她家里说供不起两个人上学,就让她辍学供她弟弟读书。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酒店会遇到各种奇葩的事情。
朱志勇被开除之后,不久,乐乐也被开除了。
乐乐比我还小一岁,才16岁,但他14岁就跟着他表哥去浙江打工了,他说他当时在一家造鞋厂上班,一个月能挣2000多块。
他在这里,一个月才700多,二者相差1300,我问他:“你为什么回来?还在这里当个传菜员?”
“哎,我也不想回来,但是我表哥和当地人打起来了,在那里混不下去了,我也受到连累,没办法,只能回来。”说这话的时候,乐乐正抽着客人不要的烟。
乐乐嘴上的烟,就是传菜员的灰色收入了。
客人一进房间,无非就是谈生意,谈生意必然会喝酒、抽烟,所以,万福所有的房间都安着排气扇,就是专门往外排放烟雾的。客人们如果抽烟,一般不会抽自己带的烟,而是抽主家放桌上的烟。为了照顾到所有的客人,主家一般会买点儿好烟,比如苏烟、小熊猫、中华之类的,两个人、三个人共同抽一包。烟放在桌子上,随便抽。但这样的烟一般都抽不完,多余的烟就没人要了,主家一般要个面子,绝对不会收走剩下的烟。
传菜员大多爱抽烟,所以,一听到服务员说“撤台”的时候,大家就连忙往房间里跑,谁去的早谁收获大。那时候的我们就像鬣狗吃狮子丢弃的尸体一样,迅速在别人吃过饭的桌子上寻找一圈,先收烟,再吃饭。运气好的话,还能收获打火机。
有时候,客人走的早,服务员有小心思,就不会给传菜员说撤台——她自己要先留下点儿好菜。这时候,撤台就靠运气了,运气好,可以捷足先登,和服务员一起分享美食,运气差的话,只能撤台而一无所获。
乐乐就爱抽烟,他不仅爱抽烟,还死皮赖脸和人要烟。
发了工资后,他马上花了230元,买了一款刚上市的mp3。某天,他借给我听,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我还没听两首歌,耳机就坏了。
乐乐很生气,就在我面前说来说去,他说:“我听了三个星期都没事,你听两首歌就坏了,你说,这是不是你的问题。”
他边说边用手指挑我的下巴,就像电影里面流氓用手指挑大姑娘的下巴一样。这令我很不爽,我说:“耳机,我可以陪给你,你再挑我的下巴,我不客气了!”
乐乐不依不挠,还想挑我的下巴。他一伸手,我就抓住了他的两根手指,在我正要准备用力掰的时候,李振站出来打圆场了。
他说:“乐乐,一个耳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别动手动脚了,小舟,你也松开他,给他一个面子。你们真打起来,被六叔看见,都要开除。”
李振说服了我俩,我们顺坡下驴,马上休战。
其实我知道他在帮我:我脾气有些偏激,容易暴躁上头,正要准备揍乐乐,给他点颜色看看。结果在这紧要关头,他制止了我。
否则,我就会狠打乐乐一顿,然后我俩一同被开除。
青春期的男生做事是不考虑后果的。
乐乐刚开始工作也很认真,后来就慢慢松懈了,因为他迷上了上网。
自从乐乐沉迷于上网后,他每天中午一下班,就会去网吧上网。他上网的内容无非是打游戏,和网友闲聊。起初,他还能按时上晚班,慢慢地,他迟到的次数越来越多。
不仅如此,他晚上下班后也去打游戏。
几周下来,他把休息的时间都花在打游戏上面了,缺觉,整个人看上去萎靡不振。晚上睡觉少,白天上班就打瞌睡,上完几个菜,他就坐在传菜区附近的沙发上休息,一合上眼,他就睡着了。六叔好几次亲自走过去,喊他起来。
此外,乐乐上菜也不认真了,走路不看路,他端着菜,僵尸一样往前走。有一回,乐乐直接撞到了老板娘。
在万福,有些错误只能犯一次,但有些错误一次也不能犯。
老板娘对他不满意了,让六叔给乐乐的爸爸打电话,叫他过来把乐乐领走。
第二天早上,乐乐的爸爸就来了。他爸爸开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能拉人,也能拉货。印象中,他爸爸留着长发,他妈妈也一起来了,他妈妈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宝宝,小宝宝是乐乐的妹妹。
六叔和他爸爸交涉一番:“乐乐现在上网太多,工作时打瞌睡,开小差,上菜不看路······”
他爸爸知道了具体情况,什么也没有说。
乐乐去职员宿舍收拾东西了。等他出来的时候,李振也顺便帮他搬了一点儿行李。乐乐一言不发,把行李放到了三轮车上,等他爸爸上车。
他爸爸和六叔说完话,就走了过来,对李振说:“大侄子,辛苦了,有时间去找乐乐玩。”
“叔,有时间一定去。”李振笑着回应他。
等乐乐全家离开后,李振感慨道:“乐乐他爸爸真年轻啊。”
“当然年轻,他爸才36。”六叔解释道。
我心想:他才36,儿子都16岁了,人生赢家。
乐乐走后,又来一个传菜员。那个人叫马果,很老实,就是有些木讷,有些呆。
8月底,我也离开了万福,因为我要去上大学了。
我对万福并不了解,关于万福成立的故事,都是李振告诉我的。
他说:“万福成立于1991年,成立之初,轰动了咱们吴县,因为万福是第一家海鲜餐厅。”
我点点头,说道:“我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万福的事情,很豪华。”
李振猛抽了一口烟,说起了万福的故事。
从高处俯瞰,万福饭店就是一个“上”字的造型。为什么这样建呢?这就不得不提老板娘的喜好了,她相信风水。90年的时候,她准备做生意,但不知道是做娱乐城生意,还是酒店的生意,就托人算了一卦。算卦的先生说老板娘是火命,做饭店可以发财,老板娘便决定做饭店的生意了。
她又托人找了一个看风水的老先生来吴县看风水。老先生姓刘,当时已经80岁了,鹤发童颜,身姿矫健,耳不聋,眼不花,一口好牙。刘先生在吴县住了两天,围着吴县县城转来转去,最后给老板娘说就在这个地方建酒店,不仅会生意兴隆,而且董先生也会工作顺利、不断高升,同时家族也会兴旺,多子多孙。
刘老先生选中的那个地方在风水上叫做“玉带环腰”。
老板娘很高兴,就请刘老先生多多指导,帮人帮到底,送佛送上天,帮忙设计万福的格局。刘老先生不仅会看风水,而且懂设计、会画工程图纸,是个能人。不过,凡是能人都是有脾气的人,如果你觉得有钱就能搞定刘老先生,那就大错特错了。
老板娘的朋友告诉她:这个刘老先生有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吃煎金蝉。
但寒冬腊月,去哪里弄金蝉呢?老板娘多方打听,知道了吴县有个老头,喜欢吃虫子。老头姓曹,曹老头夏天的时候会亲自去树林里抓金蝉,同时还出资收金蝉。所以他每年都会收集很多金蝉。搜集这么多金蝉干什么呢?曹老头就冻在冰柜里,等冬天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吃。
曹老头嗜金蝉如命根子一样,一天不吃,就浑身难受。
为此,老板娘好话说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才打动了曹老头。
最后,老板娘高价买了曹老头100个金蝉,花了一万元。
也就是说,老板娘为了请刘老先生设计酒店,花了一个“万元户”的积蓄。
刘老先生看在老板娘对自己虔诚恭敬的态度上,就帮万福定下来了总体布局,设计了一个“上”字型的大楼,并给酒店取名为“万福”,寓意为汇聚万福,步步高升。
为了感激刘老先生的大恩,老板娘每年都会给刘老先生送金蝉。直到今天,老板娘依然在夏天收金蝉,大部分冻在冷库里,一部分给刘老先生送过去。
好啦,有机会再聊风水布局,现在来说说万福的“上”字造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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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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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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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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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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