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罡倒也没有糊弄事,他果然以自己的剑意劈出上万柄木剑,看着这些木剑,他面色凝重心里悠悠一叹:“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当年那个折断我木牛马的后生有多强,万一我时运不济,倒在他的手下,这些木剑也好将老夫的剑法传承下去,但要想从这些剑痕里领悟出剑法来,所需要的天赋,至少是姜泥那个级别,也不怕埋没了我的传承。”
弄好木剑后,温华屁颠屁颠的跑到城门口去卖剑,徐凤年冲他喊道:“华子,贩剑的买卖,你们师徒如何分账啊?”
温华哈哈大笑:“当然是三七分成了!”
看他笑得比吃了蜜蜂屎还要开心,徐凤年打趣道:“怎么才七成啊?你又出工又出力的,李老头坐享其成,怎么还分了三成去?”
温华的笑容卡在了脸上,无奈道:“你在想屁吃,七成那是人家的!若不是打着着师傅的名头,用了他刻上剑意的木剑,只有傻瓜才会买一千两银子一把的剑。”
徐凤年惊讶道:“不是说一百两一把吗,怎么涨价到一千两了?”
温华得意笑道:“那是假玩意儿的价格,这些木件可都是真家伙,我师傅真在里面留下了他的剑意!你就说值不值这个价格吧。”
徐凤年感叹道:“李前辈好大的手笔,好博大的胸怀!”
这一句倒不是在谄媚讨好,而是发自内腑的赞美。
试问这天下如此多的强者,有谁愿意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将自己的毕生所学送人?更别说李淳罡这种剑道直追五百年前吕祖的绝世剑仙了,他的传承岂止价值万金!
一千两银子一柄木剑,估计都会让别人抢破头颅。
“好,你去卖吧,等你发了财,我可就要靠着你混了。”徐凤年摆摆手,揶揄地笑道,不耽误温华贩剑。
正午时分,李淳罡调整好状态,突然背着手,就这么向武帝城楼走去,徐凤年等人见状赶忙跟上。
那武帝城楼上,有好几层,每一层都有接近一品的武奴守门,武帝城的武奴共计有十二人,皆是早些年败给王仙芝后,心甘情愿留下来做奴隶驱使的江湖高手,有剑修四名,刀客三名,枪法宗师一位,练拳的好手两人,竟然还有偏修琴师的一人,以棋入武道的棋手一位。
昨夜李淳罡下的那一声战书,也引起了武帝城的重视,不用王仙芝交代,武奴们就自发的前来守门,总共有六位武奴守在城楼下,目光定格在那白衣俊逸的世子爷身上,他们的目标很是明确,便是要阻拦这位离阳唯一异姓王的世子上武帝城楼。
至于李淳罡,他们下意识忽略了,略带敬畏地抱拳行礼,让李淳罡过去。
人的名,树的影,他们这些武奴混迹江湖那么多年,哪能没听过李淳罡的威名事迹?甚至那四名剑客,更是李淳罡的死忠铁粉,多少江湖侠客拿起剑的初衷,便是存着模仿学习这位李剑神的心思。m.xiumb.com
而徐凤年,虽然他一路前来武帝城,引发的事迹也波澜壮阔,但终归还是年龄太小,即便传闻他在江南道大拜曹官子,武帝城的武奴们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曹长卿的潇洒,那人一路横推他们所有人走上武帝城,跟王仙芝大战后还能全身而退,这样的强者,怎么可能败给一个不足三十的纨绔世子?
同持怀疑态度的,还有天下大多数武林中人,大多人都猜测,这其中一定是李剑神在推波助澜,暗中下手,将曹长卿击败,最后的美名却被这纨绔世子徐凤年给抢了去,只为在自己脸上贴金好,好更加容易祸害其他良家女子。
李淳罡背着手,脚尖一点,便跃上武帝城楼,站在这武帝城城楼之上,颇有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无底豪迈之感。
他虽然穿着寒酸,羊皮裘在风中沙沙作响,但却散发着一股任谁也不敢小觑的强大气场,往那武帝城城楼上就这么一站,便引发了十万人的欢呼。
“李剑神再入陆地神仙之境,一定可以击败王仙芝,重回天下第一!”对李淳罡盲目崇拜的剑客们满怀激动的欢呼,似乎已经看到剑道重回巅峰,李淳罡剑压江湖的盛况。
有些人买了温华的木剑,都挥舞着木剑冲李李淳罡道谢:“李剑神加油,晚辈刚刚才买了刻有你剑意的木剑,感悟良多,多谢李剑神传道之恩!”
“天不生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求李剑神快将我的剑借走吧,能被李剑神用过,这柄剑就没有白来世间一趟!”还有许多人将自己平时珍藏的宝剑拿出来,冲着武帝城城楼上的李淳罡大声吆喝,迫不及待想把平时连自己都舍不得多用的宝剑借给李淳罡。
李淳罡负手而立,神光内敛,身上的气息越来越锋芒毕露,他淡然调理着气息,越是面对强敌,就越是要静心,不能被外界的情绪所干扰。
他在等,等待王仙芝到来。
而武帝城之下的徐凤年一行人,则是被六名武奴拦截,想要让他们知难而退。
武帝城可不讲究什么律法和尊卑,这里是王仙芝的地盘,他立下的城规就是律法,别说只是徐凤年到访,哪怕是曾经的离阳老皇帝前来,王仙芝都不曾出门迎接,离阳皇帝也不敢说什么不敬。
离阳皇帝只是凡人的皇帝,王仙芝可以算是整个江湖的皇帝,他的话在江湖之中,比皇帝的话还要管用许多,江湖之中强者为尊,哪像帝皇贵胄,只需要有个好的血缘就能为所欲为,最为江湖中人所厌恶,所以江湖中人只认拳头,谁的拳头大,谁的话就有道理,就是如此的粗暴简单。
“几位朋友请回吧,今日是李健神跟城主大人探讨武道的日子,武帝城楼谢绝见客,请改日再来!”琴师抱着一把名琴走出,对徐凤年客气地笑道,但眼神之中的冷漠,却是丝毫没有把他当一回事。
“王明寅,吕钱塘,杨青风,宁峨眉,你们几个去过关,其他人跟我上楼。”徐凤年也没有寒暄的心思,淡然吩咐之后,便抬脚继续向前走去。
下一秒,王明寅等人就已经跟六位武奴交上手,打得飞沙走石,杀气纵横,刀光剑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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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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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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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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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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