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然后一起去东京和巴黎~”
“其实我特别喜欢迈阿密,和有黑人的洛杉矶~”
王晓凯在台上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副歌部分,唱得很带感,甚至有点意犹未尽。
这首歌以他中专毕业的审美来说,是极其优秀的。
不管是歌词还是曲调,都狠狠的戳中了他的心窝子。
他在心里还很遗憾的想过,这么好的歌为什么是林夕创作出来的?
如果是他亲自创作出来的,那可就泰裤了!
不过还好。
他很有先见之明,在这首歌还没火的时候,就花一万块拿到了这首歌的演唱权。
不管怎么说,这首《带你去旅行》,都将会是他以后的重要代表作了!
但在台下的林夕,这时候却是忍不住有点尴尬。
王晓凯发挥很好,全程几乎没有失误,达到了既定目标。
他尴尬的,他能明显感受到,专业评委席的几位专业评委,看自己的眼神明显透露着鄙夷。
怎么说呢。
虽然决定拿这首歌参加比赛,他就已经想到了在专业评审哪里,频分肯定不会怎么好。
但真正被王晓凯登台演出,却是莫名的有种羞耻感。
像是裸奔了一样。
下一个登台演出的,是白露。
所以白露这时候也在舞台旁的通道口,做着准备工作。
同时她也很好奇,好朋友林夕这次准备的新歌,究竟是什么样。
质量不佳,又取巧有很大希望能火?
就连节目组的导演,从业二十几年的洪韬,都因为这首歌对林夕刮目相看,主动邀请林夕加入新时代。
应该是一首很有魅力的歌吧。
可是听到王晓凯的演唱,她直接一整个愣住了。
什么鬼啊?
这真是林夕这家伙写得新歌?
以前林夕虽然不出名,也没有拿得出手很火的代表作,但是他也卖出去不少歌。
歌词是偏向于文青,偏向于有哲理内涵的。
怎么这次的新歌,如此的……浅白?
完全换了种风格。
哦。
是了。
刚才林夕说过,他之所以新歌取巧,写出来的质量不高,主要原因是因为合作对象王晓凯的原因。
因为王晓凯唱功太烂了。
好的优质歌曲,根本唱不了。
一天的时间,以王晓凯的本事不可能掌握一首有难度的歌曲。
所以林夕没有办法,只能走歪门邪道。
“难怪,这家伙之前一直藏着不肯给我听。”
“也是苦了他的。”
白露自然是不会因为《带你去旅行》是口水歌,就鄙视看不起林夕。
反而还觉得林夕不容易,很厉害。
要写出让王晓凯能轻松学会的歌,而且还这么好听,别开生面。
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白露也就选择性的忽略了这首歌的缺点,只跟着洗脑的旋律哼唱。
“抛开质量不谈,这首歌的确还挺好听的……”
白露给不远处的林夕,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
嗯。
朋友眼里,出词神嘛!m.xiumb.com
……
在经历了漫长的四分钟过后,王晓凯终于唱完了。
在主持人的介绍下,林夕很快上台,和王晓凯站在一起。
准备接受专业评委的点评。
“我唱得怎么样?”
王晓凯关掉了话筒,凑过脑袋在林夕耳边低声问道。
现在他还很开心,觉得这是一场完美的表演。
“很不错,几乎没有瑕疵。”
林夕点头道。
“嘿嘿,我说了,我唱歌伱放心……”
王晓凯笑得很开心。
心里却是在想,可惜啊,我唱得再好也没用,谁让你得罪了洪导。
好好的一首歌,糟蹋了!
但下一瞬,王晓凯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有专业评审,直接cue他了。
而且,还是很不客气那种。
“王晓凯,你为什么会这么开心呢?你是觉得这首歌很好吗?”
率先开口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名叫丁有志。
此人在音乐评委中,也是比较有名的存在。
他参加过很多档音乐节目,最擅长的就是喷人。
别说王晓凯了,就算很多一线歌手,他都喷过。
在网上被各家粉丝骂了不知道多少次。
但很多音乐节目,就喜欢请他。
毕竟这样才有节目看点嘛。
歌手和评论人之间互喷,也算是一个经久不衰的看点了。
‘我当然觉得这首歌很好……’
王晓凯下意识的就想回怼过去。
他可是个rapper,玩得就是态度。
有人敢怼他,他就敢回怼回去。
不过他忽然想到了洪导的提醒,醒悟过来,这些评论人不是针对他的。
所以他闭嘴没说话。
丁有志则是火力全开,不过这次他没有对准王晓凯。
虽然王晓凯那一言难尽的唱功,也很有喷头。
但他这次的目标,是作词人。
所以他看着林夕,继续点评道:“毫不夸张的说,这首《带你去旅》,是我参加了这么多音乐节目以来,在现场听到过最差的一首歌!”
“口水歌……不,甚至我觉得口水歌都不是!”
“首先这首歌的和弦,已经不能用俗套来形容了。简直就是俗不可耐!”
“一大半的音节,都是半拍,单调、缺乏情绪,如果忽略掉高音,几乎略等同于喊麦!”
“但凡稍微学过乐理的人,都不会用这种最低级的套路和处理方式。”
“除了曲调,歌词更是让我看了感觉到如鲠在喉、如坐针毡!”
丁有志毫不留情面,喷的很爽。
从来都是节目组要求他稍微收敛一点,那些歌手不能喷,必须忍着。
今天还是第一次,被要求可以严格一点。
他当然不会嘴下留情。
接下来点评的几个评委,火力虽然没有像丁有志那么强,但也没怎么留情面。
“你真的去这些地方旅行过吗?我把你算了下,你要去这些地方旅行,至少需要花20万。”
“强行押韵有意思吗?要是为了押韵就可以随便乱写,你看我这样写行不行。
我想带你去浪漫的WLMQ,然后一起去商丘和宝鸡
其实我特别喜欢JMS,和有绿绿的石河子”
林夕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
但听到这些专业评委的点评,也是不由得眼皮跳了跳。
马丹。
太狠了吧?
洪韬还真是要给他个下马威啊!
下一期节目必须得放大招,让你们这群半吊子评委无话可说!
当然,林夕心态还是比较好的。
既然选择了这首歌,那就挨打立正呗。
总不能在台上直接说,是因为有个猪队友,限制了我的发挥。
不过。
让林夕万万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王晓凯的反应。
直接让他破防了。
(感谢用户大佬的‘掌门’打赏!属实是没想到,小扑街也会有收到这么大的打赏!人生第一次!再次感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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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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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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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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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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