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人世久长生>终章 尾生(完)
  第三十九章

  钱塘府每日都会死伤上百人。徐恭求我不得,遂生了疯魔,他另寻旁门左道,磨刀霍霍向我而来。琇書網

  南边的秋依旧闷热。

  清晨的扶光透过缝隙打在我侧脸,生出一阵灼意。可我躲避不得,只得生生受了。

  一连五日。

  徐恭都会来取一盆子我的血,他说我的血有治伤效用,然这偌大的钱塘府,伤患数万,徐恭这是想置我于死地。

  “卿卿,你乃不死族圣女,怎会死呢?”徐恭柔着一双眼,我却能看到他眼底的疯狂,“卿卿,待灭了水妖与倭寇,我定会八抬大轿,十里红妆迎娶你过门!卿卿,你且再等等!”

  曾经也有一个人唤我“倾倾”。

  彼时的他说,若还有下辈子,愿为我倾其所有。可人这辈子只会心动一次,以后再遇到的,不过都是影子。

  嬴政,我不想要下辈子了,这辈子已经太长、太苦了……

  嬴政,我原谅你了。

  眼前仅剩一片刺目的红,周围是鼎沸人声,人人都道“恭喜”,却无人问我一句,“你可愿意?”

  徐恭再一次重伤,军医说他折了寿数,怕是活不长。

  有传言道,若能教不死族自愿献身,便能与之共享无尽生命。徐恭怕死,他等不了了,索性撕了伪装。

  掀了盖头,徐恭同僚瞬间起哄。他们夸我与他郎才女貌,赞他一句至情至性,还说我得了天大的福气。可说了这么多,还是没有人问过我“可曾愿意?”

  事已至此,我哪能不明白,徐恭不过在利用我。

  起初对我用刑,或许确疑我为鞑靼奸细。毕竟彼时的我一问三不知,又无路引。锦衣卫向来信奉“杀错不放过”,必不能放任我这般来历不明的人。

  诏狱中,他疑我非人,然望天犼的话印证了他的猜想,只是他从未料到,我竟来自传说的不死族。

  徐恭确是位合格的锦衣卫,他没有软肋,连自己亲母也能作棋,这样的人竟然怕死?

  多可笑?

  然最可笑的是我自己!

  那般生硬与刻意之下,仅一声“卿卿”便令我迷了心智。是我将刀刃送到他手中,是我亲自将自己送入深渊。

  是我活该。

  “行了,你们去前头吃酒罢!”徐恭挡住视线,长臂拥着喜房里闹哄的一众弟兄往外走。他不忘回过头来看我,“我家卿卿脸皮薄,你们莫要吓着她!”

  绯色的嫁衣一层一叠,喜娘为我重新梳了妇人髻,又点了唇脂,“娘子生得真好!”

  前院的人声渐渐熄了。

  门外的喜娘高喊一句:“祝大人与夫人永结同心!早生贵子!”

  “赏!”

  话音落下,徐恭推门而入。

  “卿卿,为夫终于娶到你了!”徐恭端了两杯合卺酒,一股脑全倒自己嘴里,随即捧起我的脸侧,细细哺入我口中,“卿卿,为夫以后定会怜你惜你,再不教你受一点伤!”

  我闻言淡淡一句:“徐恭,传言不可尽信!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回头?回什么头?将你拱手让人吗?”徐恭撑在我身前,他俯下身,视线在我脸上游移,“卿卿,你到底……在看谁?”

  我怔住。

  徐恭见状邪肆一笑,“我是不是很像他?罢了,就当是各取所需……我愿意做替身。”

  “你不像他。”徐恭褪衣的手顿住。我抬眸,“徐恭,你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徐恭始终无法得偿所愿。

  升卿犹如天降,一柄软剑抵在徐恭喉间。

  软衾抖开卷在身上,遮盖点点红斑,升卿将我拥紧在怀中,他猩红了一双眼,杀意瞬起,“竖子不晓廉耻!当为衣冠狗彘!”

  “今夜乃本将军的洞房花烛!何谈廉耻?”徐恭敌不过升卿,只得摊在床沿不得动弹,然他眼眸阴鸷,语气森森,“倒是你!无端闯入打扰本将军与我新妇的好事……”

  “徐恭,我不愿嫁你。你也不是真心娶我,自始至终,我于你不过有利可图!”我打断徐恭的话音,转头对升卿道:“我们走吧,这里我一刻也不想多待!”

  徐恭见我要走,挣扎着想起身,“你不能走!我不许你走!我们结发合卺,你已是我的妻!卿卿!你不能不要我!”

  “卿卿!你回来!回来……”

  宣德八年,倭奴国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使团到达顺天府,随带马匹、甲胄、刀剑与倭奴土产上供大明。

  足利幕府第四代继承者足利义教主动恢复两国之间的官方关系,并为镇压倭寇一事主动给予帮助,尽管他们的帮助很小,总归聊胜于无。

  这一年,水妖身死,倭寇尽灭。

  四不像带着焉焉与祂的魑魅客栈一道回了皋涂山,升卿亦在伤愈后将我带回员丘山,从此再不许我踏出山外一步。

  倭奴国的阴阳师将怨灵残魂炼成式神,名曰“天狗”。天狗怪力,若不是升卿知我有难,也不至于着了它们的道。

  升卿知我生了愧。祂并无责怪我,只是如幼时那般摩挲我的颅顶,良久,祂语调温温,“宝儿,万般总是过。”

  升卿养伤期间,有一小乞丐于夜半被蛊雕掳至魑魅客栈。人族的味道引来凶兽蠢蠢欲动,焉焉胆小,躲在帐台后头不敢出声。那小乞丐吓得瑟瑟发抖,我于心不忍,只得将他救出水火。

  小乞丐名叫马顺,乃钱塘人士。本与家眷北上投亲,然途中遇匪,独他存留于世。好容易到了顺天府,却因失了路引,城门守尉不予通行。

  “仙子姐姐,马顺多谢您救命之恩!”

  马顺年过垂髫,举手投足礼行有佳,想必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他匐地于我大礼,遂道:“不知姐姐名讳,还请告知!小子来日定会报答!”

  “报答就不必了,不过举手之劳。”我伸手拂去马顺嘴角的饼屑,柔声道:“至于我的名讳……你唤我‘无忧’便是。”

  四不像时常会领着焉焉来员丘山小住几日。焉焉如今的胆子大了些,话也多了些。

  它说徐恭自钱塘府一事后因伤退位,指挥使一职位落到一位名叫马顺的小乞丐身上。马顺上位后首件事便是将锦衣卫大清洗,如今徐恭一无权,二无势,过得好不凄惨。

  焉焉还说,人间近日掀起诗词热潮,然而所谓作诗也不过是模仿唐宋大家,更有甚者,仿照秦汉诗经,作了一首《美人兮》。

  “听说《美人兮》仿照的是秦始皇嬴政的词曲!原文怎么念来着?焉焉想想……”焉焉垂首回想了几息,复又抬头道:“焉焉想起来啦!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宝儿姐姐,你怎哭了?”焉焉忽生慌乱,抬起袖子替我抹泪,“可是身有不适?焉焉去寻长者来!”

  “焉焉,姐姐没事。”我故作笑颜,道:“姐姐只是想起一个人。”

  焉焉蹙眉,它不解:“姐姐,掌柜的说过,如果有一个人令你难过,那你就不要再想他了,如此便也不难过了。”

  “掌柜的说的对!”

  嬴政,从今往后,勿复相思。

  ——全书完——

  跋尾(关于小哈的碎碎念)

  这个结尾我写了改,改了写,脑壳差点都秃了。

  这本书当时是定了大纲的,可是写着写着就偏离我预定的主线了,索性我破罐子破摔,编一章是一章吧!

  纵观我华夏这几千年来的历史,能说能写的人物和故事真的太多太多了。

  最开始的时候,我其实没想过会以《山海经》的视角去描述这些历史。中国历朝历代以来,帝王将相中很少有人的评价是完全向一边倒的。

  比如秦始皇,他自上位以来共杀伐一百六十万人之多,你说他是个坏人吗?

  可他尊重女性,是首位规定一夫一妻制的帝王!这是封建制度里的独一份!他虽焚书坑儒却注重医学鼓励农业,他或许称不上一位好人,可他无疑是个明君。

  再说帝辛,我记忆里的商纣王,他重欲嗜杀,昏庸无道,如果没有姬发,那么百姓的生活将一直沉在水深火热之中。

  可历史真就是如此吗?

  恰恰相反!

  真实记载里的商纣王,他拥有雄才霸略,开疆扩土。所谓的伐黎国,破苏国,大搜渭水,打压周国不过那个时代为了肃清内部异己,削弱贵族势力,推翻奴隶制度的一种帝王手段,种种骇人听闻的刑罚也只是那个时代里为了控制社会的一种行为,在他们看来,那些或许只是为了维护秩序,惩罚犯罪。

  再说到大唐,很多人都觉得最厉害的帝王非李渊莫属,可是我还是选择写李隆基。

  你说他是昏君吗?可是他开启了大唐盛世。

  那他是明君吗?可是他险些把江山毁在自己手中。

  而这中间我提到了救时宰相姚元崇,是因为他真正做到了不忘初心。他的一生,以不贪为宝,以廉慎为师。三朝宰相历经三起三落,却连长安一套房子也买不起。

  怎么说呢?令我心酸,也令我敬佩。

  而明朝这条线我思考了很久,最开始的时候我想先从宋朝写起,因为宋朝的名人故事实在太多了,可是裹脚风俗也是从宋朝开始的。所以犹豫了几天以后,我还是决定放弃这条主线,直接跳到大明朝。

  毕竟我大明朝是唯一一个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的朝代啊~

  在明朝这条历史线上,我描述的章节段落并不多,毕竟我对于这些历史的认知还是我发小给我普及的!可是明朝这条历史线她也不太熟,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狗头保命)

  如果宝贝们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查资料,我这里面记录的很多故事与人物以及妖怪都是有相关记载和来源依据的~(毕竟我也是翻了好几手资料搜来的)

  莎士比亚说过,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我眼中的哈姆雷特到这里已经全部结束啦~(其实结尾还是很仓促的,人物情感刻画也不咋的)但还是非常感谢各位读者的观看与支持!

  小哈在这里鞠躬~

  后面已经有两本书陆续在紧锣密鼓的筹划大纲啦~

  偷偷透露一声,其中一本的常驻嘉宾依旧是山海经里的人与妖哦~

  那我们下一本书再见啦~拜拜(狗爪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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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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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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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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