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漫一时如撞了鬼,吓得脸色苍白,一瞬不瞬地看着玄衣男子。
“我是人,不是鬼。”玄衣男子好似看出了她的心声,耐着性子解释道。
花漫脸色这才好看好了一些,但并没有好多少,玄衣男子出现在这里,这就意味着自己想逃跑被抓现行了。
承认是不可能承认的。
花漫抬头看着月亮,叹道:“今晚月色真好呀!”
叫凌云的侍卫揶揄道:“看来只有心有月亮之人才能看到月亮,像我这样的粗人,只能看到满天的阴云了。”
花漫微愣,不禁看了看他。
眼前的男子,相貌好,武功好,还风趣,只可惜,是女土匪的帮凶。
“月亮看完了,我还是回去睡觉吧,拜拜了,晚安。”
“姑娘——”玄衣男子突然喊住她,说道:“我家主子并非不讲理之人,只是近来生意不顺才心情不好,你还完一千两,她定然会放你自由,又何必急于这一时呢?”
自己主动见义勇为,救了人却要求别人拿钱买命,这还不叫不讲理?
花漫也不想和他计较这句话的对错了,不过看他心肠不坏,不禁对他求道:“侍卫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我刚刚想要偷这个马车逃跑是我不对,我知道错了,可是我真的不能去云都城,你能不能当作没看见我,就当我跑了?”
“好啊你!”那个不讲理的小姐冷不丁地出现在客栈门口,指着花漫道:“你不仅敢逃跑,还敢腐蚀本小姐的侍卫!本小姐决定了,你欠本小姐的银子变为一万两。”
“喂,你怎么不讲道理?”
“你的命都是本小姐救回来的,本小姐为什么要跟你讲道理?”
这强盗逻辑,居然听着有几分道理。
小姐看了看凌云,又看了花漫,抛出了橄榄枝:“你若真有本事替本小姐挣一万两,本小姐便将你赐给凌云,如何?”
花漫嘴角抽了抽,这个世界的人,怎么都喜欢把人当东西一样赐来赐去的!
她一狠心,从手上脱下镯子,说道:“这只镯子价值连城,我把它给你,你总可以放我离开了吧。”
事到如今,只有对不起顾元翎了,他曾经让她不准再取下这镯子,可是现在对于她而言,更重要的是自由和性命,她身无长物,也就只有把这个镯子抵出去了。
丫鬟忍不住取笑:“在我家小姐面前还敢提价值连城四个字,你胆子真是不小。”她将镯子从花漫那儿取过来,看到镯子时神色逐渐变了,带着几分怀疑,她很快将镯子递到自家小姐手上。
那小姐看了半晌,突然对侍卫吩咐:“凌云,你去找一个鉴赏宝物的行家来,本小姐要对这个镯子进行估价。”
凌云蹙了蹙眉,确认道:“主子,现在吗?”
毕竟已经三更半夜了,这时候可不好找人。
小姐点了点头。
凌云立刻领命,骑着马冲入了黑夜之中。
花漫突然觉得,这位小姐跋扈的作风怎么有点似曾相识呢。
想要对镯子估价,不是应该自己去找当铺老板吗?她居然让侍卫把当铺老板找来客栈,何况还是这种半夜三更的时候,能找来人吗?
也是没想到,真让凌云找来了人。m.χIùmЬ.CǒM
被找来的当铺掌柜一点儿脾气也没有,对着这小姐就是一顿磕头,求饶道:“姑奶奶,我哪里得罪您了,您高抬贵手,放过小人吧。”
“这只镯子,你给估估价。”
掌柜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他把镯子拿在手里反复看,越看越吃惊,最后说道:“这镯子很稀罕,应该是皇室之物,若是要当的话,至少五万两。”
叫采诗的丫鬟顿时激动起来:“小姐,五万两,五万两唉!”
掌柜的又说道:“贵人,这镯子实在是太过珍贵了,在我们这小地方恐怕是没人能买下,您要是当它,建议还是去云都城,那里市场大。”
“凌云,把人带回去吧。”
花漫也是吃了一惊,没想到顾元翎的这这只镯子竟然这样值钱,亏她之前还三百两就把这只镯子给当了。
眼下这情况她也顾不上心疼镯子了,她更想要的是自由,有了当铺掌柜的估价,她更加有底气了,说道:“这个镯子总能换我的自由了吧。”
采诗拉了拉自家小姐的衣袖,小声说道:“小姐,先前送礼物就花了一万两,现在账目上没有多少银子了,又有几家店倒闭了,有许多遣散费要给,这个镯子当出去可解燃眉之急呀!”
那小姐看了采诗一眼,采诗看出小姐的不高兴,顿时不再说话了。
那小姐拿着镯子说道:“本小姐刚才还以为看错了,这枚镯子是稀罕的粉水晶制成,乃是贡品,就算是玉佩般大小的一块儿也价值连城了,何况是整只镯子,这是皇室专用之物,快说,你是从哪儿得来的?是不是偷的?”
花漫没想到她突然追究起这镯子的来历了,她当然不可能说是当今靖王送给她的了,只好回答:“我、我捡来的。”
“是吗?”小姐显然不信,说道:“本小姐怎么就从来没捡到过这么这样价值连城的宝物?”
“喂,做人要有诚信,说话算数,你想要银子,我已经把这镯子给你了,我这便走了,再见!”
反正那个侍卫不在,她正好溜走。
“采诗。”那小姐的声音淡淡地响起。
花漫和男人都打过架,才不怕一个小丫鬟呢,她正准备撸袖子打一架,却没想到叫采诗的会武功,一下子点住了她的穴道,让她动弹不得。
“想离开,休想!”那小姐转到花漫面前,拍了拍她的脸,说道:“这枚镯子本小姐先保管着,待找到它真正的主人,本小姐会替你归还了,至于你欠我的一万两银子,还是得靠你自己来还我。”
花漫想,很想,非常想,咬死她!!!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生气了,上一次这么愤怒还是顾元翎故意把她扔到马群里的时候。
她觉得这女子和顾元翎才是天生一对,两个人都一样的蛮横不讲理!
花漫用尽办法也没能逃走,就这样又随他们往云都城方向去了。
又走了一日,他们来到云都城城门口。
城门口排起了长队,要是排队进城,恐怕得要一个时辰。
采诗嘀咕道:“云都城这是怎么了?”
小姐可没耐心等这么久,她对凌云说道:“拿令牌给他们看。”
花漫好奇的看了看她的令牌,却没看清楚,但她见识到了,那个侍卫把令牌一亮,官差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未检查便放行了。
经过城门口的时候,采诗拉了一个官差问道:“那不是靖王殿下的蓝羽卫吗?他们怎么会在城门口呢?发生了什么大事?”
“回贵人,靖王殿下的侧妃娘娘被人绑架了,按照靖王殿下旨意,卑职们正在逐一排查可疑人。”
“什么?靖王都有侧妃了?!”那小姐震惊不已。
花漫将头一偏,往马车里藏得更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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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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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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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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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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