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她才像一个真正的丫鬟了。
秦王对打猎兴趣不大,很少进林子里,花漫每天近一半的时间都守在秦王身边伺候,若他与瑞王下棋,她便为他们添茶,若他看书,她便为他点灯,若他不需要人伺候,她便和白蕊聊天,找吴王喝酒,帮那些爱慕秦王的姑娘们送情书,又或是一个人找片草地发呆。
第五日的时候,在花漫与白蕊羡慕的目光中,秦王带着寒江冷月去打猎了。
刚刚目送秦王进了林子,花漫正准备回帐篷,一个霸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花漫!”
花漫头也不回,就像被狗追一般,加快步伐往前走。
然而这一次,顾元翎一个飞身,落在了她的前方。
顾元翎狭长的眼睛微微眯着:“干嘛躲着本王?”
“没有啊!原来是王爷啊,参见王爷。”
顾元翎看了她一眼,一副懒得与她计较的模样,从背后取出一物。
却是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它被顾元翎揪住两只耳朵,不停地蹬着腿儿。
“哇!好可爱!”花漫下意识说道。
看着花漫目不转睛的样子,顾元翎丰神俊朗的脸更明朗了三分:“给,送你了!”
花漫视线移到顾元翎脸上,看懂了他眸中的热切,她一个激灵!当初她让他捉小兔子小狐狸,是让他送给安小姐的,而不是送给她的啊!喂!琇書網
她再也不敢看小兔子一眼,草草说道:“我家王爷回来得用羹汤,奴婢得去准备了,王爷再见!”
“喂!花漫——”
顾元翎话还未说完呢,花漫人已经一溜烟没了,而那只兔子在他手上腿瞪得更厉害了。
顾元翎将小兔子扔给了小林子,不解地问小林子等人:“明明喜欢这兔子却又不要,还避本王如洪水猛兽,你们说她这是怎么了?”
小林子:“奴才瞧,花漫姑娘多半是害羞,所以才不好意思和您说话呢。”
姜浩:“或许花漫姑娘真的有急事吧,秦王府规矩繁多,可不像靖王府,随性无拘束。”
小甲:“或许小花是顾忌秦王爷,才不好和王爷您走的太近......”
顾元翎听了小甲的话,皱着的眉宇才逐渐舒缓开,对小林子吩咐道:“你去秦王帐篷附近守着,明日秦王一出账,立马来通知本王!”
好耶!王爷这几日猎的猎物高居榜首,现在终于抽出空来挑战秦王爷了!小林子激动道:“奴才马上就去!”
小甲想提醒小林子明日一大早去蹲守也不迟,奈何小林子跟个兔子一般,转眼已不见人了。
......
躲过顾元翎的花漫,走到人少的地方,坐了下来。
要说前几日她还心存侥幸,觉得顾元翎不可能喜欢她,那现在的她已经完完全全死心,没有任何侥幸心理了。
这几日顾元翎每天都至少要出现在她面前两次,这还是她有意躲避的情况。
哎,他不是一直就讨厌她吗,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呢?
他喜欢谁不好呢?满云都城的大家闺秀,喜欢他的排队都能从宫门口排到云都城门口,他随便喜欢当中一个也好啊!
他偏偏要喜欢她,这不是把她往死路上逼吗?
就在花漫心烦意乱的时候,太子就像一缕微风,出现在了林间。
花漫犹豫了一瞬,还是走了上去,行礼:“太子殿下。”
顾长宣不知道在思考什么难题,眉头微蹙,见到花漫才展颜:“花漫姑娘怎独自在此?”
太子就是这般儒雅谦逊,即便知道她只是秦王府一个丫鬟,还是称她“花漫姑娘”。
花漫不答反问:“太子殿下怎一人在此呢?”
顾长宣无论何时都谦谦有礼,微微一笑:“孤在此散心。”
顾长宣有种神奇的气质,让人忍不住信任他,花漫一腔烦恼无人可说,便想问问他的意见。
“殿下,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么?”
“但说无妨。”
“一个行路之人,无意间走进了荆棘丛,前后都是荆棘,该怎么办呢?”
太子见她似乎有难言之隐,便没有细问,只按她的问题回答:“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就算是荆棘,它也怕火。”
花漫:“若行路人身上没有火呢?”
太子微笑:“那便钻木取火。”
花漫回以一笑:“谢谢殿下解惑。”
太子不禁问:“你得到你想要的答案了么?”
花漫想了想,回道:“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永远有希望,对么?”
和太子聊完,花漫再一次拥有了能量,她相信,只要自己不放弃,历史的走向还难说得很呐!
告别太子后,花漫换了一个地方理清思绪。
冷静下来后,思路更加清晰了。
她之前只专注于顾元翎,却忘了顾北渊和顾长宣也是关键人物,特别是顾长宣。
野史里太子顾长宣为了青鸾所做之事是最激烈的,要为她屠城,可现在的情况是安小姐爱慕太子,而太子对安小姐似乎并非无意,如果太子和安小姐共结连理、琴瑟和鸣,那就不可能为了青鸾屠城呀!这就更能证明野史是假的了!
至于顾元翎,他最近总往她跟前凑,也得想想办法才行......
“花漫姑娘——”突然有人向她打了招呼。
花漫从思绪里醒神,抬头看到一位面容有些熟悉的姑娘,却一时想不起来她是谁。
“家父是武威将军,我叫高嫚儿。”
花漫站了起来:“噢,原来是高小姐。”难怪觉得眼熟,先前宫宴上,这位小姐表演了剑舞。
“能不能——”
“哎,高小姐,不是我不愿意帮你,我家王爷他无心儿女情长,恕我不能帮忙了。”这些日子她已经收到三四份给秦王的情书,她全都放在了秦王书案上,可这些信秦王看都未看一眼,全都付之一炬了。
“不是,你误会了——”
“你不是要送信给秦王爷么?”
高嫚儿摇摇头,这才道:“花漫姑娘似乎和靖王爷有些交情,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引荐靖王爷?”
有些交情......
现在在别人眼中,她和顾元翎已经到“有些交情”的程度了么。
宫宴时表演利落剑舞的女子,此刻却表现出了小女儿之态,有些紧张地问:“对不起,让你为难了么?”
“没、没,我一定帮你!”
这不是想什么来什么么?
如果顾元翎注意力能转移到别人身上,对于她,自然是好事。
一日结束,顾北渊披着晚霞余辉而回,少了几分平日里的冷清,多了几分飘逸淡泊,远远瞧着,如谪仙一般。
他似乎并不擅长打猎,只猎了两头狐狸而已。
但仔细一看会发现,那两只狐狸毛色很漂亮,一只白色,一只赤色,颜色都极其纯正。
打完了猎,时候尚早,顾北渊便回帐篷看书了。
寒江将两只狐狸交给花漫与白蕊,说道:“王爷吩咐,这两只狐狸处理了,给月姑娘做狐裘披风。”
白蕊接过狐狸,摸着上好的皮毛,叹道:“王爷对月姑娘真好呢。”
——
就在花漫费尽心机地想怎么撮合顾元翎和高小姐时,顾元翎已经主动送上门了。
翌日一早,东方未白,经过昨晚一场欢宴,大多数人还在酣睡中,而顾元翎根本没等小林子通知,毫无睡意的他起了个大早,此刻已经来到顾北渊帐前。
“三哥,比试一场,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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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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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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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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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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