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年代文里的精致利己主义>第14章 杨家二姐三姐
  照他们这边习俗,办满月送完亲戚,晚上男方家还要单独请女方近亲吃饭。

  表示一下招待不周,请亲家见谅的意思,还表示男方对新生儿重视,对媳妇满意,答谢岳家养了好闺女。

  作为杨兰亲妹妹,杨媛当然也要去的。她下班还是直接去二姐家。

  拢共就两桌,也没外人,客厅是杨爸杨文平孟泉孟父孟爷爷并孟泉两个哥,里边是杨妈杨元杨兰孟母孟家两个嫂加一个孟小姑子。

  外桌爷们儿喝酒,里桌女人们吃饭说话围着家和孩子转,跟上午吃席没两样。

  正吃着,磊磊哭,杨兰回去照顾孩子,杨元也跟了去。

  “姐,磊磊都满月了,他奶奶也没什么表示?”剩姐妹俩,杨元直接问出来。

  现在跟后世不一样,媳妇公婆巴不得各过各的,一辈子不打扰。这年代都得老的帮小的,出钱出力,帮带孩子帮操持,看他能过成一个人家,才算稍微放心。

  杨兰有张脸,长得好是她最大优势,其他家世没有,学历没有,工作没有。嫁给孟泉时,孟母一百个不愿意,连结婚那天新媳妇敬酒都是孟父替她喝的。

  结婚两年,从来没往孟泉这边小家来过,都是孟泉提东西去看他妈,即使杨兰生产,也就第一天来看了看,后来几天送鸡汤都是让家里保姆去。

  杨兰先给磊磊擦洗屁股,换好衣服,又抱怀里吃奶,才说,“孟泉拿了二百回来,说是那边给的,我不知道真假。今天来得挺早,抱了抱磊磊,出去时放襁褓个全金长命锁,看做工像是新打的,这时候也不知道人家怎么找得匠人。”

  杨元点点头,可有可无,让她来看,婆媳就这么不远不近的正好。可看了看杨兰脸色,她大概不这么想。

  “唔,差不多。咱妈伺候你月子。人家有实力,直接给钱,这也一样的,你买点细面麦乳精什么的,好好补补,不用看婆婆脸色,更舒心。”她开解杨兰两句。ωωω.χΙυΜЬ.Cǒm

  “我当然知道,妈也是这么劝我的。可我心里就是不好受。她是干部,她知识分子,那大嫂当年生孩子,她怎么就能干洗尿布活了,她不但洗了,还巴巴得跑随军大院洗的呢。”不患寡而患不均,杨兰就是气。

  “二嫂的大闺女,留家里,她能给人家带到大,妞妞都六岁了,还在那住着呢。怎么轮到我儿子,就不行了。她这么区别对待,我怎么能好受?”

  “偏人家怎么说,”杨兰拉着杨元胳膊,“人家口口声声说最偏爱孟泉这个小儿子,所有亲戚街坊邻居都觉得,孟泉占了他爹妈大好处,我就想问问,占什么好处了,我结婚后得过他家什么好?”

  杨兰说着鼻子发酸,就气得想哭。“我得亲姐诶,可不能哭,妈说月子里哭以后眼不好。”杨媛随便抓个手帕替杨兰擦。

  “我知道,他们家看不起我,觉得我除了长相,没有拿得出手的。大嫂是军医,二嫂是长海姑娘,文工团说出去有门有面,我连个供销社工作都是靠人家得来的,从根本上就矮人一头。连带着我磊磊,人家也不待见。”

  “所以啊,元元,你姐夫回来说你要买工作,我当时第一个支持,女人只有自己站得高,别人才谁也小看不了你。要不然,像我,匆匆嫁了,到最后,自己抬不起头不说,孩子也跟着受罪。”

  杨媛劝了很久,可一些观念根深蒂固是改变不了的。细算起来,杨媛和杨兰几十年的代沟,不是说两句话,思想就能转变的。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杨兰长得好,嫁得好,外人眼里顶顶幸福的女人,可日子什么样,真只有自己过才知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孟母不满意杨兰的原因,她通过原身记忆,也都知道。

  那时候大哥早已自愿下乡去了,人家新政策没上学没工作的必须下乡。杨媛跟着红卫兵满街跑,一听这话赶紧回学校老实在教室混,可杨兰和三姐杨月已经毕业了,找不到工作,没办法。

  本来杨兰先下乡,走一个,能跟知青办拖一拖,争取时间赶紧给杨月找工作,哪怕找个学徒工,脏点累点,先留下再说。

  可杨兰不愿意,她长得好,在市里天晚了都不单独出去,更别说白天走路上,后边总有男的跟。

  让她去乡下,干不干得了农活先别说,就是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

  杨兰当时已经订亲,男方也就一般职工家庭,是杨妈比照自家门户为她找的人家,将来嫁过去绝对受不了气。

  可那节骨眼上,男方也得下乡,帮不了杨兰什么。为了留城里,她在自己众多追求者中,火速选定孟泉订亲结婚,前后不到一个月,然后有了供销社售货员职位,得偿所愿。

  也就因为这个,孟泉妈一直看不起杨兰,觉得她能在困难时放弃以前对象,以后有了坎也会毫不犹豫踢开孟泉。孟母心里从来不把她当自家人看。

  当年杨家闹得也挺狠,杨兰留下了,杨月不去也得去,本来还可能不用下乡,如今一点余地都没有。

  在加上杨爸杨妈明显站杨兰,杨月怎么可能不生气、不委屈?

  平日作为家中老三,她一向温和孝顺。上有大哥是长子,天生受重视;二姐长得好,人人夸,父母经常带出门;四弟会读书,家里好东西都紧着;小妹活泼伶俐讨人喜欢,妈最待见;小弟自小抱出去,家里都惦念。只有她,从来得不着半点好,永远被忽视。

  在杨元的记忆里,那是三姐长那么大,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发那么大脾气,后来三姐就走了,除了知青办给的车票,自己穿一身衣服,什么都没带。

  用她的话说,“这个家里,没有一个物件是属于我的。”

  后来二姐和四哥都追上去送过东西,但不管怎样,三姐和家里再没说过一句话,无论谁写信,都没得过杨月半点回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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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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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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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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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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