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骂谁呢?你个死老太婆!”
朝林老太骂了几句,李金凤注意到躲在自己婆婆后头的黄月珠,指着她骂道:“你个白眼狼,你躲啥躲啊?知道没脸见我是吧?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m.χIùmЬ.CǒM
黄月珠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努力让自己颤抖的身子平静下来,“我狼心狗肺?”
她擦掉眼泪走向她娘,“是!我可能真是狼心狗肺,不过那还不是和你学的?是你告诉我闺女都是赔钱货,说闺女早晚是别人家的,养大了也没有用。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还指望我干啥啊?难道还想让我这个赔钱货给你养老送终啊?你做啥春秋大梦呢?”
“你……你到底是我养大的,就算你是闺女,也不能眼看着自己爹娘和弟弟妹妹全都饿死吧?”
“为啥不能?你不是时时刻刻都想饿死我吗?从小我就被你隔三差五往山里带,我知道你想把我丢了,幸好我机灵,每次都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
黄月珠说到这儿,嗤笑了声,“我还清楚记得有次我花了一天一夜才找回家,结果你瞧见我,对我又打又骂,问我怎么还没死,为啥又跑回来浪费粮食。
我也是蠢,总觉得是我的问题,因为我是女的,是没用的赔钱货,所以让你讨厌了,为了让你和爹不那么讨厌我,我大冬天给你们洗衣服,洗得一双手都裂开了。”
那时她才六岁,天天洗全家人的衣服,有次她娘的裤子被水冲走,急得她跳进河里,差点淹死。
要是裤子没了,她也活不成了。
当时恐惧的心情一辈子她都忘不掉。
她爹成天喝酒,一喝酒就乱打人,她娘不是在张叔家就是在李叔或者王叔家,被村里人骂是“贱货”。
在外头受了委屈,他娘回到家就拿她和她姐姐出气。
整个家的家务活儿全都是她和她两个姐姐干的。
除了洗衣服,她小小年纪就要进山割猪草、摘野菜、砍柴、捡粪便……每天都有忙不完的活儿。
早上但凡多睡一会儿,她就会被她娘拧胳膊……
十岁的时候她被她爹逼着去了生产队,拉犁、割稻子、挑粪,赚的工分不到男人的一半,仅仅只有三分,可每天睁开眼是干活,闭上眼之前还是干活。
沉重的农活让黄月珠累到想死。
嫁人后,她装作啥都不会的样子,干啥都干不好,这样也就没人逼着她干活了。
也是她运气好,遇到一个愿意哄着她的丈夫,富贵爹哪哪都好,啥都乐意顺着她,把她宠得越发没分寸了,总是和婆婆对着干,啥都只想着自己……
黄月珠想到这儿,觉得自己做错了,她该恨的人是她爹娘,她婆婆的人品要比她爹娘好太多太多了。
除了婆婆,还有公公,以及丈夫的几个兄弟们,至少他们都把她当成人看,而不是干活的骡子。
至于灵宝,她绝对是世上最好的孩子!是灵宝让她生平第一次觉得错的不是女娃娃,而是那些当爹娘的人。
黄月珠把心里的想法一股脑儿说出来。
红着一双眼睛,她盯着她娘说:“娘,你要是还想让我叫你娘,就立马离开村子,别再来闹事了,要是你不肯走,那我以后都不会再认你们!”
“哟哟哟,听听啊,都听听这白眼狼的话啊,要不是我把这头白眼狼拉扯大,给她找了个好人家嫁了,她能天天吃鸡蛋吗?现在发达了就不想认我这个娘啦!”
李金凤以为她这么一嗓门喊出来,再大哭几声,大家都会同情自己,帮着她骂黄月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没想到围着的一众人居然全都站在姜家那边。
“不是我说啊,你咋好意思跑来你闺女这儿闹事儿要吃的啊?你闺女都嫁人了,凭啥给你吃的啊?”
“就是啊,按照咱们白河村的规矩,一旦分了家,孩子就不用再给父母养老,更别说是嫁出去的闺女了。”
指责李金凤的声音越来越大,“就是啊,要是个个都像你这样,那谁还乐意花钱娶媳妇儿啊?”
“第一次听说把媳妇儿娶进门,还得负责媳妇儿娘家那一大家子的,”大家同情姜家,“姜四叔也真是倒霉,二华子都和他分家啦,还被二儿子媳妇儿的娘家赖上。”
“我劝你们还是赶紧走吧,别在这儿丢人现眼啦!要是惹了灵宝不开心,你们全家都要倒大霉。”
姜庆山这时候说:“谢谢大家这么仗义帮我说话,刚刚我才知道他们一大早已经跑来我家闹过一次了,没想到中午又带着他们儿子闺女跑来闹事儿。”
他三儿子捏了两下拳头,朝他二嫂问:“二嫂,你要是不认他们两个人是你爹娘了,那他们也就不是咱们家亲戚了,是吧?既然不是亲戚,那他们一大家子人跑到咱们家哭丧,可就怪不得咱们揍他们一顿了!”
黄树发被他的话吓着了,“你、你可别胡来……”
“胡来?是你们先找麻烦的!要是让你们随便来闹事儿,传了出去,以后别人会以为咱们姜家好欺负!”
眼看姜家一众兄弟摩拳擦掌,李金凤生怕挨拳头,趁着大家注意力都在她丈夫身上,一把将灵宝拽到自己身边,“你们要是敢动手,我就掐死这丫头!”
“灵宝!”姜家人惊叫着。
沈素娥气得发抖,“你给我放开灵宝!”
“我这人啥没脸没皮的事儿都干过,今天我也豁出去了,把你们家吃的拿出来,要不然我就弄死她!”说话时,李金凤将手掐在灵宝的脖子上,“听到没有?”
担心姜家人不信自己敢把灵宝掐死,她故意加重了力道,“反正我都要饿死啦,不如把你们大家说的这个福星给弄死,看你们以后还有啥东西可以吃!”
黄月珠焦急,“娘,你别弄疼灵宝啦……”
小灵宝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神色,她用极小的声音说:“坏阿姨,你再不放开灵宝,只怕你要倒大霉啦。”
没想到她还能发出声音,李金凤诧异地皱眉。
“三、二、一……”随着灵宝吐出最后一个字,一道雷从天而降,直直劈中李金凤的头。
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李金凤面色焦黑,头发全部竖了起来,她瞳孔放大,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嘴里吐出黑烟,“我……”
说完“我”字之后,她再发不出声音,掐着灵宝的手缓缓松开,整个人直直地倒在地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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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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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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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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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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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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