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儿子对灵宝殷勤的样子,黄月珠心里一阵发酸,感觉儿子对灵宝比对自己还好。
之前家里煮了狗肉,他爹让他分点儿肉给自己吃,他都不肯,把碗里的肉一股脑儿全塞自己嘴里了,可现在呢?富贵他竟然主动把肉先拿给灵宝吃……
想到这儿,她忍不住推了推儿子的肩膀,朝他说:“富贵,你给娘夹一块肉。”
富贵纳闷地转头,“娘,你自己不会夹吗?为什么要我给你夹肉啊?”
“我就想让你给我夹嘛!”
富贵拿起筷子朝盘子的方向伸了下,“我手太短了,夹不到,应该娘你夹给我啊,你的手那么长。”
说完,他嘟囔道:“娘真奇怪,为啥要我夹肉啊?”
“二嫂嫂,灵宝给你夹肉吧,你喜欢肥的吧?”
说话时,小奶娃换了个姿势,改坐为跪,膝盖跪在长板凳上,一手撑着桌子,一手拿着筷子夹肉。
眼看她当真给自己夹了一块偏肥的猪面颊肉,黄月珠愣了愣,急忙说:“谢谢灵宝啊。”
“不用谢,二嫂嫂你快吃吧。”灵宝说着,又热情地给她大嫂嫂、土根和富贵的碗里都夹了一块肉。
方秀云觉得不好意思,“灵宝,我们自己会夹,你坐着吃吧,应该我们夹给你才对,你这样跪着不舒服……”
小奶娃笑盈盈道:“不会呀,跪着不难受,你们多吃点呀,我还要给娘亲、爹爹他们都夹一块肉。”
“灵宝你坐着,我来吧。”方秀云将树根抱到旁边的椅子上,朝同一张桌子的其他空碗里头分别夹了肉。
做完这一切,她看树根和土根都已经开始吃肉了,这才重新坐回椅子上,尝了尝猪面颊的味道。
灵宝给她夹的这块肉带皮,肥肉比瘦肉多,可吃在嘴里一点儿也不油腻,猪皮嚼着很有弹性,肥肉和瘦肉交融,有种糯糯的感觉,入口即化。
“娘,这肉真好吃,”土根吃完一块肉,说,“有甜甜的味道,和以前吃的肉都不一样!”
“刚才我听灵宝说这肉里加了冰糖……”
方秀云这话被周围其他几桌人听见了,他们激动道:“哇!我就说嘛,怪不得有甜味儿呢,原来是加了冰糖啊,这姜家哪儿来的冰糖啊?”
“对哦,冰糖不是要冰糖票吗?咱们都多少年没有发过冰糖票了啊?”
大家议论的时候,方秀云虽然不懂冰糖是哪儿来的,但觉得自己似乎说错话了。
她着急说:“我刚刚说错啦,不是冰糖,我说的是砂糖罐儿,我娘在肉里放了砂糖罐儿一起炖。”
砂糖罐儿是山里的一种常见野果,随着天气变冷,这野果的味道会变得越来越甜。
由于它浑身是尖刺,直接放嘴里没法吃,必须要剥开,而剥开的时候又容易伤到手,所以除了贪嘴的孩子会冒着被扎伤的危险吃它,大多人都用它来泡酒。
“哎哟,你婆婆可真聪明啊,居然用砂糖罐儿炖肉!”一个妇人说完,其他人连连附和。
这时,沈大舅母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冲自己丈夫问:“那是大东子媳妇儿吗?我没看错吧?好像是她吧?以前见过她两面,瞧着挺像。”
“是啊,是大东子媳妇儿啊。”
沈大舅母纳闷,“怪啦,不是说两个人离婚了吗?她咋回来吃宴席啦?”
不仅是沈家人,村里其他人也是边吃肉边议论,说大东子媳妇儿从娘家回来了。
“之前我看大东子只带了小儿子回来,好像和他媳妇儿闹掰了,这是又和好了吗?”大家好奇。
随着姜家人上了第二道菜,周围的议论声才消失。
“哎呀,这萝卜可真甜啊!”众人朝自己碗里夹着萝卜和五花肉,边吃边说,“萝卜太好吃啦!”
本来大多数人都挑着五花肉夹,听说萝卜好吃,纷纷开始夹萝卜丝,感叹着,“好吃,又脆又甜的……咋这么好吃啊?哪个村种的萝卜啊?”
“那萝卜瞧着就新鲜,我猜到味儿肯定好,没想到会这么好吃啊。”
一盘萝卜丝炒肉还没吃完,姜家又把玉米花生排骨汤给端出来了,“汤趁热喝啊!”琇書網
“哎哟,东子爹,”沈大舅朝姜庆山说,“你们也赶紧坐下来吃吧?刚才这萝卜丝可太好吃啦!”
“是啊是啊,你们先别忙活啦,不然菜都要凉啦。”
姜庆山笑道:“不急,菜马上就上完了,就剩下两道菜了,一个芹菜炒肉片,一个白萝卜烧肉。”
大家第一次像现在这样敞开肚皮吃猪肉,甭提多高兴了,“娘诶!这排骨汤可真鲜。”
没被邀请参加宴席的人这会儿围在附近看,好些人还故意凑到桌子边,好奇问:“好吃不?啥味儿啊?”
“全是猪肉做的菜,能不好吃吗?哎哟,你们别围在这儿啦,我们可都是给姜家包了红包的,还给了玉米和花生呢,你们啥都没出,可没资格吃这肉。”
“我们又没说要吃,看看嘛。”
刘大美也在围观群众中。
她抱着大丫,这会儿盯着桌上的菜不停吞口水,感觉之前吃的红薯都白吃了,吃了跟没吃一样。
大家怕他们会偷吃东西,不约而同用手挡着菜。
被人当成贼一样防着,林德胜觉得丢脸,“别看啦,越看越饿,还不如回家睡觉,睡着就不饿了。”
“没得吃,看看也好啊,还能闻个味儿呢。”
刘大美说完,她闺女哭道:“娘,我也要吃肉。”
看见熟悉的黄阿姨,大丫闹着说:“娘,找黄阿姨要肉肉嘛,她在吃肉,我也要吃,吃肉肉嘛,肉肉……”
刘大美想着自己和黄月珠这么多年交情,虽然之前吵了架,但毕竟从小一个村长大的,还嫁到了同个村子,也许自己说点儿好话,她愿意分点肉给大丫吃。
想到这儿,她抱着闺女走到黄月珠身边,盯着她把碗里的排骨汤喝完了,咽了咽口水,问:“好喝不?”
被忽然的声音吓了一跳,黄月珠想起之前两个人的争吵,故意讽刺道:“好不好喝得自己尝了才知道啊?不过,大美,你咋像乞丐似的这样盯着我们吃东西啊?”
她此话一出,刘大美把讨好的话忘光了。
她一张脸涨得通红,恼羞成怒道:“你骂谁乞丐呢?我不过随口问问嘛,咋啦?嘚瑟啥啊?你也就生孩子厉害一点了,除了你那个肚子,你会啥啊?你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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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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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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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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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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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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