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姐,你看到了吗?我……我比从前更美了!”花莫兰开心地在床上伸出双臂转了一圈。
常小月认识她几天来,现在才算是看到真正的花莫兰,美!真美!
“莫兰,原来你这么漂亮?”小月说道:“而且,身材也好!”
“都是小月姐的功劳!嗯,也是富贵的功劳,还有白发老人的功劳。”原本花莫兰的声音就如百灵鸟般悦耳,此刻配以娇美的体形,相得益彰。
“莫兰,富贵今夜回不了,他交待我帮你涂固形的天方骨肉定仙草根熬的药汤。”常小月脸带微笑说:“现在的身材,可以定形不?”
花莫兰点点头同意说:“嗯!”
用天方仙草的根汤涂在全身固形是比较轻松的事情,这跟平日常小月在林夕店里工作差不多。
“小月姐,我一定要好好报答你和富贵。”小月给她涂汤药时,花莫兰一脸认真真情毕露地说:“我发誓一定要报答你们的恩情!”
常小月笑笑:“莫兰,人心向善,并不一定需要报答,这是天意,我们有缘,能让你回到从前的美丽,是天意。”
“不管是不是天意,总之,是你们找回了曾经的我,这才是重点。”
“哎,莫兰,我发现用了天方仙草药汤后,你全身都时时散发出清香,比我……我的香气更好闻呢!”
花莫兰说:“可能是仙草的药效还在发挥吧!如果从此以后都留在身上,一直都有余香,那我岂不是成香妃了。嘻嘻!”
“我有香气,也没听说成香妃啊!”常小月笑说。
“这可不好说呵,小月姐,也许时机到了,你就一夜佳人龙床卧,真成香妃也说不定呢!”
“说笑话呢,现在是科技时代的大汉国,又不是封建帝国时代,哪里来的龙床,香妃?”常小月笑笑:“我只想跟富贵一起过平凡人的生活,有份挣钱的事,结婚生子,幸福平安过下去……”
花莫兰看她一脸虔诚的样子,仿佛眼中都是温柔岁月……
她不禁陷入沉思……
“噼噼啪啪……”
正在两人聊天时,杏花村头由远及近,传来不绝入耳的鞭炮声……
常小月不禁说道:“这不年不节的,谁家办喜事呢?”
杏花村朱家湾也就那些人家,谁家有事都会提前一两天通知大伙,难道……
除非是意外的白事!
天黑时分。
一辆白色的SUV停在常小月院子门口,从车中下来的是穿着素白衣服的林夕。
“林夕姐!你怎么回乡了?”常小月惊喜地问:“花莫兰恢复到从前了,还要在我这观察3天,就可以回城里。”wWW.ΧìǔΜЬ.CǒΜ
这时,身穿常小月衣服的花莫兰一脸笑意走出来说:“林总,还认识我吗?”
“你……你是花莫兰?声音听得出来。”林夕惊讶得合不拢嘴:“天哪,你真是倾城倾国的美人儿啊!没想到小月居然有此神技,妙手回春!”
小月忙说:“不是我不是我,我可没这本事。”
“是小月姐的男朋友朱富贵,一个接近于神医的帅哥。”花莫兰一脸骄傲地说,仿佛炫舞自己的男朋友。
“朱富贵?”林夕愣了愣。她说:“小月,你回家这几天,有几个客户非你不来,我可一筹莫展啊!”
“林夕姐,你专程来接我……我们回城吗?”
“那倒不是,再说莫兰才是最最重要的客人,你陪好她就行了!”林夕说着,脸色转瞬忧郁说:“朱圣人朱白庐老师的老婆夏语,今天一个人忧郁症发狂割腕轻生,发现时已经去世了,我特意回来祭奠的!”
原来是杏花村圣人朱白庐的妻子去世,回乡下办白事来的,怪不得鞭炮声时不时响起。
林夕离开后,常小月心中突然有种毫无来由的惴惴不安,她脑中又浮现出那个秋夜林夕与朱圣人在瓜棚中狂浪的一幕幕……
林夕白白的身上如同坐上乡下蹦蹦车,时不时弹起,落下,2只圆润的兔子也一起一落……
朱圣人真的是圣人吗?
显然并不是!
夏语为什么得忧郁症,为什么轻生?会不会与林夕有关呢?
在那一瞬间,常小月竟无法认识现实中的人,好人?坏人?
真的容易区分吗?
……天色微明。
初冬的凌晨除了一股寒意,还有薄薄的迷雾在风中飘散。
朱富贵骑车回镇上的小路时,又一次感觉到了雾中弥漫而来的杀气……
他停下车,站在那里,注视着迎面而来的凛凛杀气,他虽然启动了神境功法,但并没有打算动手。
因为今天的杀气不同以往,它更象是老虎经过山林时自然透出的百兽之王的王者气息,但没有狂野的捕猎气息。
简而言之,杀气来源于杀手身上的本源气场,但毫无杀机。
没有杀意的人出现了!
“朱富贵!”
“刺客吴影?”
“是我!富贵兄弟,你不是坏人!”
“你也没那么坏!”朱富贵双手抱在胸前问刺客吴影:“任务没完成,再来赌一次吗?”
吴影将手中的黄铜烟斗插在身后,双手一摊说:“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会再赌,否则肯定丢了性命。”
“哈哈,未必!”朱富贵吴说:“曾经有个老人就批评我,说我优柔寡断,患得患失又装善良,一点都不杀伐果断,难成大器,我在想要不要改改!”
“富贵,即便上次偷袭,我对你也没真下杀心。”吴影道:“现在更不会挑战你。今天找你是想请你就近到我栖身的地方聊聊,有件事,你必须知道些真相。”
“多远?多久?”朱富贵想想时间尚早,加之他有心结识刺客吴影,这个人并不太坏,而且,作为刺客,他显然是站在人群顶端的人,有值得结交的基本逻辑。
说简单点,他刺杀自己不易,那是因为自己有神境护体。
但若是吴影偷袭乌恒,诸葛优,只怕会是秒杀的情景……
“不远,5分钟车程。”吴影说:“请随我来!”
吴影说完侧身拐入林间小路,朱富贵骑车跟随。
清晨的草丛上,露珠闪耀着白光。
朱富贵跟在吴影身后左弯右拐,全是草丛小路,约莫5,6分钟后,山林深处,一条小河出现在面前。
朱富贵看着弯曲流淌的小河,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
为什么?这条河居然就象在自己脑中流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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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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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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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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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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