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僵约:当道士爱上僵尸>第1章 一个僵尸的自述
  “我叫林朝生,是个活了六百多年的僵尸。”

  太阳悬在东边山头,金光灿灿,亮得人睁不开眼。已记不清这是我见过的第几个日出。初阳是美好的象征,代表着新生,代表着开始,代表着希望。可对我而言,它像走不到尽头的隧道。

  看看时间,八点,该洗漱了,九点还得上班。收拾好郁闷的心情,我慵懒地走进了洗漱间。

  僵尸也要上班?

  对,为了融入人类社会,为了生活,僵尸也得上班。

  因为电影小说的缘故,人们认知里的僵尸,往往是恶心,丑陋,见不得光,只敢在夜间出没,行动起来蹦蹦跳跳的邪物。其实不然,僵尸和人差不多,可以走,可以跑,可以蹦,可以跳,不怕阳光,也不怕大蒜和糯米。我们拥有人一样的外形,与人站在一起没有差别;也拥有人一样的情感,高兴时会笑,伤心难过时会哭泣流泪。

  八点十分,该吃早餐了,昨晚熬了些猪血粥,可以将就着吃。

  僵尸吃什么?

  这点和电影里一样,以血为食。当然,其他食物也能吃,但只有血能给我们提供营养,各种动物的血都可以。不过,人血是最可口,最滋养的。

  别误会,我没害过人,也没喝过活人血,我勉强算个好僵尸吧!这些年来,一直以动物血和医院过期血包为食。

  吃完早餐八点半,该出门上班了。我在什么地方上班?

  书店。我自己开的一家小书店。鄙人不才,是明朝宣德二年的举人,自小喜好书文,这个喜好一直伴随至今,其他工作我也不会,便在清元这个小县城,开了家不到100平米的小书店。

  “小林上班去了?”一出门便碰见了邻居刘婶。她一如既往的热情,打招呼时脸上的皱纹都刻着亲切友善。

  刘婶是这个小区的老街坊,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和蔼可亲性子好,是街坊邻里眼中的老好人。她是我在这里唯一较为相熟的人。

  “早啊刘婶!”我微微一笑,礼貌回应。

  “小林,听说你过几天要搬家了,真的假的?”刘婶突然关心地问。

  我微笑道:“是的,下周一就搬。我正打算这两天给您说呢。”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走啊?”刘婶很不理解,眼里带着惋惜。

  我撒谎道:“有个亲戚在外地给我介绍了份工作。这些年在这边无依无靠的,过去也好有个照应。”

  说实在的,我并不想搬走。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年,我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环境。就这么离开,心里挺不舍的。但碍于身份,不得不走。

  僵尸,集天地怨气,秽气所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

  28岁那年变成僵尸后,我的容貌便定格了,几百年来再也没改变过。我不会老,不会死,不能在一个地方住太长时间,不然,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怀疑。

  为了安稳生活下去,每隔十年,我会换一个地方,换一种身份重新生活,兜兜转转,也记不清换了多少地方,如今十年之期已满,我又得踏上这没有尽头的旅途。

  刘婶叹息道:“倒也是!你在这边孤零零一个人也不是办法。”

  我的书店开在一个靠近城郊的偏僻路段,这里没什么人,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家服装、餐饮店。平时店里没什么生意,只能勉强维持收支。我并没指望它挣钱,只想找点事做,闲下来度日如年,做着事,时间过得要快些。时间对我没有意义,可我还是希望它快些。

  “林哥!”

  “朝生哥!”

  书店已开门,一进门,一男一女,两个店员亲切的给我打招呼。

  我冲他们微笑点头:“早啊!”

  男生叫李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中等个子,浓眉大眼,精头精脑。长得机灵,做事也机灵,在这儿干了快一年了。他高中就辍学了,飘飘荡荡去了很多城市,换了很多工作,也不知怎么想的,最后来到了我的书店。

  女孩叫韩婧,是对街裁缝店老韩的女儿,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她今天穿得格外漂亮,头戴白色褶皱发箍,身穿一袭白色小香风连衣裙,脚配一双平底小白鞋,清丽脱俗,让人眼前一亮。

  韩婧是内敛文静型的女孩,身材纤细,皮肤雪白,天生带着一种温润的娇柔感,模样颇似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韩婧心思细腻,懂事勤快,是每天来的最早的人,书店的开店工作都是她在做。可惜老天不开眼,让这么好的女孩儿患上了磨人的先天性心脏病。

  她不能剧烈运动,连喜怒哀乐这种基本情绪也得小心把控。这个病无法根治,医生说若找不到适配的心脏做手术,她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岁。

  上大学后她的情况越来越差,父母担心她的身体,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学校,便让她休学回家修养。小姑娘闲不住,回家后,不顾父母阻拦跑来我这边帮忙,仔细算来,快两年了。

  她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搬来这时,她还是个上小学身高才到我腰的小女孩,如今摇身一变,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总觉得时间过得慢,可当看到身边的人悄悄长大,慢慢老去时,我才意识到,世界在运转,时间在流逝,只是我的时间暂停了。

  韩婧似乎很喜欢看书,小时候就经常往我店里跑,有时候一来就是大半天。小姑娘充满好奇心,每次来都会睁着圆溜溜、水淋淋的大眼睛,问我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例如,生命是如何诞生的?地球上的海水是怎么来的?世上有没有鬼……幸好我活了几百年,见识算广,很多刁钻的问题都被我勉强应付过去了。

  我从不与人搭话,也不愿和谁扯上关系,她应该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吧!

  韩婧盯着我的脸,一动不动,仿佛我的脸上有什么好看的东西。我尴尬的笑了笑,问道:“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她露出了狐疑的表情,“朝生哥,你好像不会老唉?我印象里,你的样子一直没变过,你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秘诀?”

  “有吗?”我讪讪笑道:“可能是我作息规律,不太看得出来吧!”

  我意识到,身边的人开始注意到我的容颜,我真的该离开了。

  韩婧羡慕道:“我到你这个年纪,能有你这么年轻就好了。”

  李文打趣的调侃道:“女人三十豆腐渣,说不定你到时候就成没人要的黄脸婆了。”

  “你!”韩婧白了他一眼,侧过脸去。

  李文迅速转换嘴脸,嘻嘻笑道:“开玩笑的,你这种长相不显老,永远都是十几岁的样子。”

  韩婧不理他,转身走开。他急忙追上去,“别那么小气嘛,你吃早餐了吗?咱们隔壁新开了一家早餐店,听说他家的手抓饼做得很好吃,我请你。别生气了,我给你道歉还不行吗……”

  李文在韩婧身边转来转去,嘻嘻哈哈叨叨个不停。看着他殷切的样子,我慢慢明白他为什么愿意留在店里了。

  又是枯燥的一天,我坐在柜台前,看着门外的街道发起了呆。街上人来人往,路过的人不少,进店的人不多。信息时代,大家似乎都不愿意看实体书了。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将路灯和人影拉长。我看了看时间,六点差十分,该下班了。一天又过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如此。看到火红的夕阳时,我时常会想,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找不到答案,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却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街上的人三三两两,只有我形单影只的走在回家路上,还好有夕阳在身后陪着我,让我不那么孤单。

  “爸爸,我明天想去游客场玩,妈妈已经同意了。”

  “好啊,我和妈妈带你一起去。”

  “太好了,明天去游乐场喽!”

  后方温情的一幕吸引了我的注意。一对年轻男女,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背着小书包,蹦蹦跳跳,活泼可爱。夫妇俩看着他,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们的身影连在一起,被夕阳拉得老长。

  我看得入了迷,这或许就是人生的意义吧,和喜欢的人结婚生子,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可惜,我已经失去了一切。

  回到家,我开始准备晚餐,许久没吃火锅了,今天就吃个猪血旺火锅吧,最近医院供血紧,都没弄到什么血包,大部分时间只能吃猪血。

  菜很快弄好了,少量素菜,加大量猪血,一个人的生活很简单,一个碗,一双筷,一个菜,就足够了。

  嘭嘭嘭……突然的敲门声提高了我的警惕,我竖起耳朵看向门口,“谁啊?”

  “朝生哥,是我。”

  听到声音我松了口气,是韩婧,她来过我家几次,这些年也只有她进过我的家门。

  “来了!”我解下围腰开门。

  韩婧拘谨地站在门口,“朝生哥,没打扰到你吧?”她手里提着几袋东西,有肉有瓜果蔬菜。

  “你怎么来了,你这是……”我看着她手里的东西愣了愣。

  她结巴地开口道:“我爸妈……今天不在家,我想着……你不是一个人吗,就想买些东西,和你……一起吃顿饭,你不介意吧?”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我从她眼神看到了一丝异样,我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

  “不介意,只是我已经做好饭了。你先进来吧!”我开始思考一会儿如何应对她。

  她走到餐桌前,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你吃火锅啊!要不,我再去弄点菜和肉吧!”

  “好!”我点点头,引导她走进厨房。我也不好坐着,便帮村着她在厨房弄菜。她切菜,我洗菜。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朝生哥,你好像很喜欢吃血旺。”

  “小时候经常吃,吃习惯了。”

  “朝生哥,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还不结婚啊?在书店这么多年,好像也没看见你交女朋友,你条件这么好,喜欢你的女生,应该很多吧?你……就没有一个喜欢的人吗?”

  韩婧侧脸看了我一眼,手上的动作逐渐变慢。

  我顿了顿,“没有!”摇摇头,笑道:“我习惯了一个人,缘分这种东西,说不清楚,有些东西,不是你想要就能有的!”

  韩婧抿了抿嘴,道:“可是,人迟早都要成家,你就没想过找个人,成家立室吗?”她停下手中的刀。侧过脸望着我。

  我又顿住了,轻声道:“没想过。”

  韩婧放下手里的菜刀,缓缓转身面向我。她看着我,双颊泛起了醉人的红晕,双手不自觉地捏起了衣角,这是她紧张的表现。我升起了不详的预感,心里不禁祈祷:傻姑娘,千万别做傻事啊!

  她深吸一口气,仿佛鼓足了莫大的勇气:“朝生哥,我今天来,其实是有件重要的事想告诉你。”

  “我喜欢你,很早就喜欢了,如果你没有喜欢的人,也没遇到合适的对象,那……不妨考虑一下我。”

  她羞红了脸,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我,紧张又期待。

  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沉吟片刻,我叹息一声,说道:“小婧,我一直拿你当妹妹看待,你我的年纪差距,你是知道的,我们不合适!”

  她是个好女孩,我不想伤害她,她要的幸福,我给不了。我是僵尸,僵尸和人不可能在一起。

  她强作镇定,哽咽着笑道:“年龄不是问题,我不介意的。你是不是因为我有病,心里有顾虑?没事的朝生哥,我已经找到了匹配的心脏,过段时间就可以做心脏移植手术了,做完手术我就和正常人一样了。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的。”

  “我对你的感情,已经藏在心里很多年了。我身体不好,一直不敢说出来,我怕我会拖累你,也怕你会顾虑,但现在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换完心脏我就是正常人,不会给你造成负担的。”

  她一瞬不瞬地望着我。看着那双期待的眼睛,看着那张真挚的脸庞,我实在不忍心说绝情的话,但我不得不说。

  我看着她,认真道:“小婧,你听我说,你不是负担,我也从没顾虑过你的身体状况,你是个好女孩,谁能和你在一起,那是他的福分。”

  “我不接受你,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你在我眼里就是个孩子,我对你没有别的感情,我得对我的感情负责,也得对你负责,你明白吗?”

  韩婧哽咽着哭出了声,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别再拿我当小孩子了,我已经二十二岁,成年了,不是小孩子!”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喘息越来越重,脸色越来越白。

  我赶紧扶着她的肩膀劝慰:“小婧,你别激动,慢慢吸气,呼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耽误你。”她心脏不好,我很怕她发生意外。

  她抓着我的手,情绪渐渐稳定,呼吸慢慢平稳。

  “朝生哥,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只是我……我控制不了自己。”

  “我明白,我明白!”

  “朝生哥,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我们平时相处得这么好,我相信在一起生活也会过得很好,我真的……很喜欢你。”

  她抽泣着,又落下了泪,泪水化作晶莹剔透的珍珠,顺着下巴一滴一滴往下落。

  她仰头望着我,含情脉脉,泪眼婆娑。我恍惚了,这一幕与我脑海里的某个画面瞬间重合,往事一幕幕重现,尘封在心底的回忆被慢慢勾起。一个模糊曼妙的身影缓缓浮现在我脑海里。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月梅!”我不受控制地、喃喃地唤出了声。

  “月梅?”韩婧怔了怔,睁着泪眼不解地看着我。

  我回过神,赶紧擦拭眼泪。

  “朝生哥,你……怎么了?月梅,是谁啊?”她好奇地问。

  “我没事,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笑了笑,急忙收拾好心情。

  “朝生哥,月梅,是不是你喜欢的人?”韩婧试探着问。

  我想了想,决定把真正的原因说出来,我认真看着她,说道:“对,她是我喜欢了很多年的人,小婧,我之所以不能答应你,是因为我还没忘记她,你别再对我抱有期望了,我是不可能忘记她的。”

  韩婧面露失落,继续问:“她去哪儿了?为什么没在你身边?”

  我又陷入了恍惚,一幅幅陈旧的画面在我脑海里翻飞,那个清丽、曼妙的身影再次浮现。回过神,我故作镇静地笑了笑,道:“她……去了很遥远的地方,但不管她去哪儿了,我都会等她。

  “小婧,你还年轻,有大把的机会结识优秀的人,你现在的喜欢,或许不是真正的喜欢,可能是你接触的异性太少,和我相处的时间太多造成的情感假象。你应该把眼光放远些,多关注身边的其他人。有时候,我们想要的幸福,可能就在身边。”

  “幸福的确就在我身边。你就是我的幸福。我早在高中的时候就发现了!”韩婧看着我,眼波流转,情真意切。m.χIùmЬ.CǒM

  我语塞了,没想到她会这么执着,沉默了几秒,把心一横,决定不再和她好言相向。我皱起眉,喝道:“你怎么就不明白呢?非要我说难听的话吗?我不喜欢你,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现在不可能,将来也不可能,你别再白费心思了。”

  她愣愣地看着我,显然被吓到了,我不轻易发火,也从没对她发过火。

  “朝生哥,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刚制住的泪水又顺着她的眼角流出,她没有吵,没有闹,无声地流着泪。

  我没说话,我知道这样的话很伤人,但我别无选择,当断则断,我不能给她留下丝毫念想。

  “我知道了,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了!”她擦了擦眼泪,打开门头也不回地跑了。关门那一刻,哭泣声传遍了整个楼道。

  她心脏不好,我担心地跟了出去。我跟在她身后不远处,远远地望着她,直到她安全到家才放心回来。经此一役,她应该死心了吧!

  僵尸是孤独的,不能有亲情,不能有爱情,甚至不能有友情。我们不能与人深交,深交容易暴露,容易产生感情。我们不会老,不会死,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亲人朋友老去,死去,是种痛苦的体验。放弃感情,与外界隔绝,能避免这种痛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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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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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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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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