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爷你等等我!”
听到后方传来的淡淡呼唤声,苏牧转头看了一眼,微微一笑停了下来。
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长长的吐出口气,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感受着逐渐强壮的身体,他的心情更是好了不少。
来到三国时代已经快半年的时间,才勉强适应了自己的身份。
前世的苏牧,是经验丰富,身手了得的特种兵教官。
他最后唯一的记忆,只有保护紧张失手的学员,以及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然后。
就出现在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年代。
不仅如此。
他现在可是荀家的女婿,岳父就是那大名鼎鼎的荀爽,将自己的爱女荀采嫁给了他。
刚开始他也很奇怪,就凭自己的身份,怎么可能跟荀家扯上关系。
后来才慢慢了解到,父辈于荀家有恩,前身本来就多受照顾,直到父亲去世,在坟前足足跪了几天几夜,承受不住昏死过去,情况便发生了变化。
原因也很简单,这种至孝造成了轰动,感动了荀家老爷子,也出于报恩照顾的想法,便有了后面的事。
尽管所有人都不知道,当时的苏牧,不过是因为失去了唯一的亲人,没有了依靠,连饭都吃不上,只能守着坟头抱头痛哭罢了。
醒来的他,同时也获得了某种神秘的系统,但想要使用必须要达到条件,那就是和荀采成为真正的夫妻。
一想到那看起来温文尔雅,实则性情刚烈的妻子,以及每晚单独睡觉的情况,苏牧就忍不住苦笑起来。
“姑爷,你.......你是怎么做到,跑这么远都不累的?”这时,一名身材魁梧的大汉,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打断了苏牧的思绪。
“老吴,看你这么大一块,几十公里累成这样,说出去可让人笑话!”苏牧咧嘴笑了笑,扯了扯依旧有些不习惯的衣服。
“谁敢笑话我?”吴仲顿时满脸不忿,用这样的方式,试图摆脱自己落于下风的尴尬。
“也就姑爷你能这样说,不过,姑爷下次能不能换个说辞?”
很显然。
在他看来,很大一块这种形容词,还远远不够表现自己的强壮。
当然,对于姑爷经常说出这些奇怪的词语,他都已经习惯了。
老太爷说过,半年前姑爷因为父亲去世,几天几夜不吃不喝,差点就没命了,有些奇怪的表现,还是应该多包涵。
想到这里。
吴仲之前的所有情绪,全都消失不见,只剩下那温和的目光。
可那也不对啊!
出了这种事,不是应该更加虚弱,需要自己照顾吗?
为何那看起来瘦小的身体里,好像有用不完的力量。
幸好这些事没有传出去,要不然,还真没办法见人了。
“老吴啊,你还得多练,要不然浪费了你这么好的身体条件!”苏牧转身朝着前方继续走着。
他当然感受到了老吴情绪的不同,不过,也没必要在意,严格说起来,那次的事对自己有着很大的帮助。
“这不是一直在练嘛!”吴仲面色委屈的在后面跟着。
“没关系,这种事急不来,天生的身体条件,也要靠后期的训练,我跟你说啊,只要坚持下去,以后.....”说着,苏牧感觉到身后不对。
回头一看,果不其然,吴仲根本没听到自己的话,正笑眯眯的蹲在路边,手中小心的握着些许雏菊。
金黄色的雏菊,结合身材魁梧的他,形成了一道格外的风景。
“你在干什么?”
“姑爷,这多好看啊!”
“老吴,你怎么就跟花过不去?”
“这......这多好看啊!”
“.......”
.......
华庭苑。
这处小院虽然距离洛阳不远,但也算得上清净,让新婚的小两口住在这,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当然。
荀爽是这样打算的,可他也没想到,苏牧和荀采这一待就是半年,而且,丝毫没有要回洛阳的意思。
大堂上。
一身青衣的荀采,略有些局促的站立着,父亲的突然到来,让她不自觉的想到了很多事。
荀爽神色严肃,对于旁边桌案放着的茶水视若无睹。Χiυmъ.cοΜ
“父亲,苏牧弄出来的这茶,您可是......”
“哼!”荀爽轻哼了一声。
“为父是怎么跟你说的?等机会合适,便带牧儿回洛阳,举孝廉的事早就安排好,怎么就是不听?”
荀采动了动嘴角,却没有说话。
她当然明白父亲的意思,苏牧尽孝差点死在坟前的事,早就已经传遍。
只要愿意,按照父亲的安排,很快就能入朝为官,前途光明。
可是。
这件事从一开始,苏牧就言辞拒绝,甚至,有要让全家离开洛阳的意思。
自己要怎么说?
告诉父亲,苏牧说朝廷早就没救了,接下来会朝局动荡,说不定还连累家族?
还是趁早赶紧走,以求生存?
先不说父亲能不能接受,按照他的脾气,要是气出个好歹来,那才更麻烦。
“唉......”见到荀采半天不说话,荀爽脸上的严肃缓和了些许,叹了口气,端起了桌案上的茶水。
“我知道你对这桩婚事有意见,但牧儿是个好孩子,其他的不说,就那种孝顺,世间有几人能够真正做到?”
“女儿并没有这个意思!”荀采很是坚决的摇了摇头。
她确实心气很高,对苏牧也算不上很看重,但他毕竟是自己的夫君,凡事不能违背他的意思。
“是不是.....他的身体还不是很好?”看出了女儿似乎没有说谎,荀爽的目光落在了荀采的腹部。
“这都半年多的时间了,还是没有动静,这件事你可要上心,不能让外人传闲话!”
“最近朝廷的局势有些不对,很多事情.....”
“这种事急不得,父亲也知道他的身体,慢慢来吧!”荀采顺着这话说了下去,自己和苏牧还没有夫妻之实的事,决不能让父亲知道。
但很快她就后悔了,越是这样,恐怕会惹出麻烦来。
果然。
荀爽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这可不是小事,不是说他一直在按照自己的办法,在恢复身体吗?”
“如果没有效果,那就按我的方式来!”
就在这时。
大堂外传来了吴仲那有标示性的笑声。
“姑爷,我去给你泡茶,顺便我也喝几碗......”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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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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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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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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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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