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煜循声而来,只见池塘边上有一处空旷之地,四周高树林立,遮出一方了绿荫。
正值夏日午后,许多人家刚吃过午饭,此刻汇聚在这阴凉之处摇扇避暑,话着家长里短。
林木之间有一大块空地,此时十数个年轻人正聚集在那里来回奔跑,好似在抢夺着什么。
陈煜颇为好奇,上前观望,想要一探究竟。
走近一看,这十数人显然分作两拨。一边六七个人皆身着锦缎汗衫,皮肤白皙细嫩,其中还有一个身体极是肥胖之人,约莫得有两百斤上下;另一边几人却尽皆光着膀子,露出黝黑身躯,肌肉紧实却稍显精瘦,其中有几人还光着脚丫。
众人围绕抢夺的中心,赫然是一个滚圆的皮球!
足球!!!
这可乐坏了陈煜,要知道上辈子最迷恋的运动便是踢球了!
从孩提时代陪着父亲看法兰西世界杯开始,便为那个“外星人”而痴迷,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热爱,所以疯狂!
此刻陈煜看到眼前一幕,心中万分激动,几欲流泪,恍然如同在这个穿越千年的时空里又遇到一个故知的感觉。
“陈煜——兄?!”
陈煜正在心中感慨万千,不想身旁竟有人识得自己。急忙扭头一看,只见金世豪靠坐在树下,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正抬头疑惑地瞅着自己。
“真是你啊!你怎么寻到这里的?昨日说的那事已然办妥了,陈兄你把心放肚子里便是。”
金世豪还以为陈煜是专为找自己而来,询问那选秀女的打点疏通事宜。
“如此便谢过金兄了,晚间请你喝酒!我刚从萧府出来,随意转到此处,不成想金兄也有这般喜好?”
陈煜下巴朝场内扬了扬,问道。
“嗨,你说蹴鞠啊——我这整日间又没甚么正经事,便随着几个要好兄弟玩玩,奈何技艺不成,只偶尔轮换上场一下而已。”
两人边扯着闲篇边瞩目着场上形势。陈煜发觉这蹴鞠和后世足球相比差别并不很大,表面一层用牛羊皮缝制,内里想必是用动物尿泡充气密封而填,既皮实,弹力也不赖。
场地两端各自摆放了两块石头做球门,只有一米来宽,并不设守门之人。此时细数双方各有六人在场,争夺并没有想象中激烈,更多时候是持球者做出各种花活,然后找机会瞄准射门,或是失误后被对方抢下,同样也是个人凭借自身能力耍着花活进攻,几乎不怎么传球。
陈煜冷眼相看,身着锦缎一方个人技艺要明显强于那光着膀子的一方,此时已经大比分领先对手了。
尤其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那个肥胖之人虽跑动缓慢,但脚下技术却极是娴熟,辗转腾挪间那蹴鞠好像粘在他脚上一样。只是原本应该很潇洒的动作,随着每一次的颠球身体上的肥肉跟着一颤一颤,瞧着便有些滑稽——他已经独得好几分了。
光膀子队虽然落后甚多,但所得几分却几乎全部是由那个黑黑瘦瘦的小子一个人光着脚打进的,每次进球之后也无甚兴奋情状,只埋头回到位置等待重新开始。
一声哨响,场上众人皆停了下来,到场边坐下歇息。
左右两堆,泾渭分明。
身着锦缎的这一方看来尽是些富家公子哥,这会儿早有一些自家小厮递上了浸过水的汗巾,地上摆放着一堆瓜果茶点,难得的是竟然迅速就地铺起了一张地毯,方才蹴鞠的众人这才坐下,享受着旁边专人摇扇的凉风。
陈煜心下暗想这怕是比国足还会享受吧......
再扭头看向另一边光膀子队的几人,皆是背靠大树席地而坐,用随意撂在一旁的的衣衫胡乱擦去满头大汗,几人轮流用半个葫芦瓢在一个桶里舀了井水大口灌下,颇为豪爽,但比之对面,却显得太过寒酸了点。
“陈兄!我给你引荐一位贵人,这位是商保龙公子,是现任泉州通判商大人之子!”ωωω.χΙυΜЬ.Cǒm
陈煜正在暗自观察着双方队伍的巨大差异,忽然被金世豪拉了一下,听其介绍这才发觉刚才那个胖子竟是泉州通判的儿子,连忙见了礼。
泉州城二把手的公子,没想到竟是这般模样。
“商兄,这位便是我日前向你念叨过的诗词大会魁首陈煜陈公子,那日红花会我便是陪他一起去的,你们之前不是不相信么,现下当面对质,看看我金世豪是不是那信口雌黄之人!”
那商保龙并未理会金世豪之言,只淡淡笑了一下,颇为艰难地站起身回了陈煜一礼,说道:
“陈公子,久仰!商某早闻陈公子盛名,心下钦佩得紧,欲求一见而不得,没想到此刻在这里偶遇,实乃幸事!——莫非陈兄亦喜欢蹴鞠么?”
陈煜见这官二代并无丝毫倨傲之色,甚是持重随和,且言语动作中对自己很是尊重,心下不免生出好感,随即答道:
“在下一介早民,侥幸博得些许虚名,当不得商公子如此谬赞。至于这蹴鞠么,在下确实甚是喜欢,只不过陈某故乡的踢法与刚才所观略有些不同......”
“哦?敢问有何不同之处?”
“大体上都差不太多,只是从这踢法上来看,方才众人都以个人技艺见长,而陈某故乡则更注重团队协作配合......”
“那依你之见,两种踢法孰优孰劣?”
“谈不上优劣,各有千秋吧......不过在陈某观来,各位踢法似乎更像是表演,观赏性倒是更胜一筹。”
锦衣队一个贵公子实在听不下去,插言质问:
“足下之意,便是说我们观赏性有余而实战则不强?”
陈煜不置可否,笑而不答。
见陈煜如此模样,商保龙亦是心存疑惑:
“敢问陈兄,你方才也已瞧见,我们这般踢法可是打得对方落花流水,全无招架之力啊!公子所言未免难以令人信服。”
陈煜暗笑,这商保龙不简单呐,不动声色间竟使上了激将之法。不过踢球这事,不用激将陈煜也会主动展示的,就跟打麻将三缺一,而你作为第四个人的感觉是一样一样的......
“既然如此,大家伙儿再接着歇息歇息,陈某一会儿在场上演示一番,各位莫要见笑。”
陈煜说罢,便一转身,径直走到那堆光膀子队众人瘫坐之处,一屁股也坐在地上。
笑道:“众位兄弟,陈某方才旁边观赛,心中甚是为各位惋惜。”
“惋惜甚?人家皆是些贵重公子,自小有师傅教习,技艺高超,确是我们这些野狐禅难以敌对的。”
其中一人答话,其余众人皆点头称是,只那黑瘦光脚的小子并无所动。
“非也非也,这蹴鞠比赛动辄十数人同场较量,个人技艺虽是要紧,但绝非取胜首要之道,况且我瞧着众位技艺也并不差他们许多,如若稍微加以调整,输赢便在两可之间,反败为胜亦未可知!”
众人一听便来了精神,踢球之人哪有心甘情愿认输的,但听得有取胜之法,便心动起来。
“愿闻其详!”
“快快说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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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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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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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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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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