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绍轻抿了一口茶水,不疾不徐地道:“南方大旱已久,我可开坛祈雨。”
“当真?”皇帝的呼吸顿时急促了起来。
他和摄政王相比的劣势之一,就是他不得民心。
当年叛臣作乱,逼宫于他父皇,摄政王当时还是翊亲王,是他的皇叔,当时就是他带着一队人马出手保下一方平安。
但他父皇却因此受了重伤,没过几天就撒手人寰,先帝临终前,留下一道圣旨,封翊亲王为摄政王,代为监国,直到下一任天子羽翼丰满。
如今,七年过去,天子已经十六岁,摄政王却未有退位的打算。
他掌握大权,独断专行,总是否认皇帝的一切决定。
七年,随着天子的年岁渐长,他的野心昭然若揭。
摄政王不是他所盼的终点,他想要的,是那个志高无上的位置。
他善于经营,无论是在朝堂上还是在民间,他的威望都大于皇帝这个正牌的天子。
皇帝之于他唯一的优势所在,就是名正言顺。
皇帝缺少左膀右臂,求贤若渴,才会抓住一切的机会。
“自然,我还是惜命之人。”
皇帝轻轻呼出一口气,道:“先生有这本事,国师之位自然担得。朕会尽快下达命令的。”
许是因为摄政王从不信这些,也或许是因为他最近忙着谈恋爱,因此皇帝要立国师的事情,并没有遭受到太多的阻拦。
温家人乍一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呆若木鸡,一副被砸傻了的模样。
在他们心里,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没想到他儿子摇身一变,竟成了官身!
这对世代务农的他们来说,已经不是祖坟冒青烟这么简单了,简直是祖坟爆炸了!
倒是温艺灵,早已成为了温绍的“脑残粉”,闻言与有荣焉地挺直了腰杆:“我哥可是受过神仙指点的,国师之位,实至名归。”
“汪汪!”
【没错没错!宿主最厉害了!】
身为温绍的第一狗腿子,这种拍马屁的时刻温白自然不会错过了。
那憨态可掬的样子逗乐了众人。
只是温父温母还是免不了担心,双双叮嘱道:“绍儿啊,这国师不是那么好当的,官场凶险,你一定要小心啊。”
别的他们也不懂,只能这样苍白地关切道。
温绍嘴角露出一个平和的笑容,一点没有新官上任的忐忑或是得意:“放心吧,爹娘,我都有数的。”
他的笑容,很令人安心,让一对紧张的父母,稍稍放宽了心。
末了,温绍对温艺灵说道:“哥曾经跟你说过,不会让你因身份而受委屈。你想喜欢谁就喜欢谁,别人嚼舌根你就狠狠打她们的脸。”
温艺灵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但想到他能掐会算的本领,便又平静下来,歪头俏皮一笑:“放心好了,哥,我从来没有将她们的话放在心上过。”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温艺灵曾为了得到别人的夸奖而努力了很久,但现在,她的心态已经越来越平和。
有了真正爱她的家人,她不留恋于那些权力与富贵,也不用再去讨好谁。
她甚至觉得,做丞相府的大小姐,的不如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来得重要。
不用那么端庄,不用时刻端着假笑,就算在家中,也要如履薄冰。
但她这样想,别人可不这么觉得。
温艺灵做丞相府的嫡出大小姐时,曾一度是“业界标杆”,卷到了极致。每每都被那些贵女的母亲提在嘴边,用来鞭策自家女儿。
也因此,她有交好的手帕交,但更多的,是看她不顺眼的贵女。
正巧,昨日她出门逛街的时候,便遇见了看她不顺眼的其中两位贵女。
“哟,这不是那谁吗?”一顶轿子停在了温艺灵的面前,从中传出两道一唱一和的声音,阴阳怪气,略有些刺耳。
“让我想想,这不是咱们丞相府的前任大小姐纪艺灵吗?”
“不对不对,现在她已经不配姓纪了,诶,对了,她农家父亲姓什么来着?”
“谁知道呢?”
两人一唱一和地下了轿,正好堵在温艺灵的身前。
两位贵女应是积怨已深,说出来的话像一把尖刀,直往人心窝子里面捅。
但令她们失望且更加气愤的是,那个“被刀捅”的人竟然毫不在意,甚至大大方方地和她们打招呼:“张三小姐,李四小姐,你们好。”
从前,她们父亲的官职比不上她、她们的未婚夫比不上李世子、她们才干也比不上她,那也就算了。
但到了此时此刻,她又凭什么还能如此平静!不过是个妄想飞上枝头却被打回原形的山鸡罢了!
张三和李四小姐齐齐嘲讽:“不过是个乡野丫头,你连和我们打招呼的资格都没有。”
“是吗?”温艺灵不觉被羞辱,反而觉得有几分好笑,“可是,不是你们自己来和我打招呼的吗?二位小姐如此尖酸刻薄,未免失了大家风范。”
“轮不到你来教育我们!”张三小姐冷哼一声,下巴抬起,“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失去了李世子这个姻缘,不知你的父母会为你找什么好人家?”
“顶天了也是个乡野小子,连配我的丫鬟也配不上。”
“借过。”温艺灵无语地看着她们在前面一唱一和,抬步就往前走。
她来此是有目的的,没必要为了两个看不上自己的人多费口舌。
张三和李四小姐却觉得她是被自己说到痛处,因而心生逃避,不由便得意起来。
曾是京城贵女模范的纪艺灵,竟也有今天。
想到此,她们便心生快慰。
她们提步跟上,看好戏似的,然而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脑子好像重新长了出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们这才发现,温艺灵身上的衣服虽然不算昂贵,但也不差。头上的发饰虽然不够华美,但也简约大方,并不低廉。
见她于市场中仿若闲庭漫步,看见喜欢的便买下来,身后跟了个丫鬟付钱,还有小厮提着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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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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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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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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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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