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点跑,小心摔着!”一位慈祥的老爷爷摸摸自己的白胡子,笑着看着迎面跑来的小孙子。
小孙子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乖乖放慢步调,声音却还是那么的急迫:“爷爷!我今天也有好好念书的!我想听故事嘛!”
老爷爷宠溺道:“好好好,爷爷给你讲……”
夕阳西下,老人拿着书卷慢慢地讲述话本中光怪陆离、十分有趣的故事,小小的男孩靠在他身边,阳光打在他们身上,构成一幅和谐美满的画。
他讲着讲着,却突然有些恍惚,便想起自己的故事。
许是人老了,便喜欢回忆往事,那些年轻的日子,或是困苦、或是风光。在当下,都成为了最深刻、最宝贵的记忆。
萦绕于心,挥之不去。
……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他是路边的乞儿,三生有幸遇见他的师父,才得以活了下来。
他是被人遗弃在破庙里的,好心的老乞丐听见他猫叫似的声音,心生怜悯,将讨要而来的馒头,化在清水里喂他,一点一点地将他喂大。
有时候老乞丐怀疑自己乞讨得脑袋出了问题,本来自己就过得一地鸡毛,却还要收养一个累赘。
“迟早把你丢了!”
老乞丐恶狠狠地说道,尤其是在饿的时候,就会将气撒在他身上,很凶。
但是他不害怕,因为那是自己唯一的亲人、唯一的依靠。
他不会抛弃自己的。
现在想想那段日子,虽然很苦,但是在回忆中,苦难被消磨,留下的是老乞丐故意黑着脸,将食物递给他的模样。
可惜啊,后来,老乞丐变得很老很老,老到永远闭上眼睛,失去呼吸,和土地融为一体。
那天,他哭得很惨,仿佛要将自己这一生的眼泪倾泻而出。
可是啊,生活永远向前,那时他九岁,从两个人乞讨,变成了一个人乞讨。
乞丐也是有竞争的,他被乞丐们驱逐着,过得比乞丐还不如,面黄肌瘦,仿佛随时都会晕倒。
直到那一天,那是他遇见孙将军的一天,是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一天。
“小杂种,不知道这是我们虎帮的地盘吗?来这里要饭,经过允许了吗?”一群清瘦的乞丐饱含敌意地看着他,“除非你愿意加入我们,上交一半食物,我们就允许你在这里,怎么样?”
这不是他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沉默地端起破碗就要离开。
对方见他一言不发就走,却仿佛被下了面子一样,骂道:“死杂种,没爹娘,没教养。”
“我有爹娘的!”他突然抬起头,明明因为饥饿头晕眼花,说出来的话却莫名的有力量,他摸了摸自己脖子上挂的一个铁片,上面刻了两个字,是他的名字。
程乐。
他和老乞丐不识字,这两个字,还是他鼓起勇气,问在街边摆摊代写信的书生得来的答案。
他从老乞丐那里得知,这是他从襁褓中带来的唯一的信物,上面刻的两个符号,很可能是他的名字。
知道这个的他,心痒难耐,拿着自己讨到的一文钱,去问书生。
“程乐,乐是快乐的乐。”那一文钱,书生没要,但是他还是得到了自己的答案。
程乐,乐是快乐的乐。
是快乐的乐。
他开心了好久,笑得脸抽筋。
程乐。
他的父母没有抛弃他,可能是遇见了什么困难,才会将他置于如此境地。
从那时起,那从未见过面的父母,就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影子,值得他用他所认知的所有好的词汇去描述。
因此如今听见这样的言论,他就忍不住反驳。
“好哇你,你个小杂种也敢在这里叫嚣?!”乞丐自然看见了他摸脖子的动作,眼睛一眯,“什么东西,交出来!”
“不给!”程乐警惕地后退了一大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有些不堪回首。
小小的程乐被那几个乞丐围殴,毫无还手之力。他蜷缩在一起,任由他们拳打脚踢,身体死死护着铁片。
最后的最后,他只看见一个高大的影子跨进了这胡同里面,他努力睁大眼睛,想看得更清楚一些,却架不住身体的疲劳,昏睡过去。
再次有了意识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十分舒适的床上,吓得他连滚带爬地滚了下来。
太金贵了,弄脏了,他赔不起。
孙将军看着这一幕,顿时哭笑不得,询问起他的事情来。
程乐看着他人高马大的样子,咽了咽口水,磕磕绊绊地回答着。
孙将军挑了挑眉:“为何不愿加入他们呢,虽然要交东西上去,但起码也有了保护伞、起码不至于过得如此辛苦。”xǐυmь.℃òm
程乐抿嘴,小声道:“我有帮派的……爷爷说的。”
他有帮派,是爷爷的帮派,青龙派。只是后来,大家都死了,只剩下爷爷,再加一个他。现在爷爷也死了,只剩下他。
孙将军怔了一下,竟然觉得自己在这个小乞丐身上看见了“忠诚”又“固执”的品质。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培养程乐。
孙将军救过的人很多,其中比程乐更可怜的比比皆是,但是他觉得程乐很适合成为一个士兵乃至将军。
另孙将军更为欣慰的是,程乐练武方面竟然有很高的天赋。
孙将军决定收他为徒,费尽心血培养。
程乐很是争气,年纪轻轻就当了将军。
但是程乐觉得,这不是他争气,是在龙源君主的手下,战火频发,才给了他建功立业的机会。
更是因为君主被众将军阻止屠城时,杀了很多将领,才有了腾出来的空位。
在出征之前,他其实还带着一腔热血,跟随君主打天下,征战四方。
但是后来,看见被肆意揉虐的战败国百姓,看见血流成河,他无比的厌恶战争。
这对于一个将军来说,好像十分没有志气。
在他晋升的那一天,孙将军叮嘱了他很多。
最核心的就是,不要忤逆、不要出头。
他真的做到了,因为他是没用的懦夫、怕死的胆小鬼。
孙将军死后,他被任命接替了他的职位,从此更加如履薄冰,对于君主的要求莫不敢从,让杀谁就杀谁。
成为君主的爪牙,成为自己最讨厌的人。
在他成为爪牙的第一年,他会时常去自己以前乞讨过的地方呆上一会儿,想着自己以前的时光,想着初入军营的兴奋,想起很多很多。
“我到底在做什么啊!”
有时候他会抱头痛哭,陷入深深的痛苦。
但是他慢慢的,不会再来这里,慢慢的麻木了。
他想,如果不是槐牧太子找到他,或许他会这样过一辈子——将剑刃指向无辜者,直到最后,或是触怒君主被杀,或是年老还乡,了结残生。
槐牧太子,毕竟是亲手射杀孙将军的人,虽然这怪不得他,但是程乐无法心无芥蒂。
加上这么多年为将,他早就厌弃了这种生活,只想带着妻子孩子离开,找一个安静和平的地方定居。
新君是个运筹帷幄之人,对他的请求丝毫不意外。
“去吧。”
“谢陛下。”程乐叩首,告别新君,也告别以往的程将军。
如他所愿,新君将国家治理得很好。
……
”爷爷爷爷!您怎么不讲了!”小孙子晃晃他的手臂,将他从思绪中拉扯出来。
“好,我们继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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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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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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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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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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