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莎便暂时跟着他,再次过上了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
沉迷在短暂的快乐中的她显然已经忘记,曾经的自己对这种花花公子是如何敬而远之,因为他们短暂的爱只会拉低她的身价。
两个月后。
“阿储,你在哪里?你今天……不过来吗?”时莎捧着手机,小心地问着。
那边的韩储语气有些不耐:“我去哪里难道还要跟你汇报?”
隔着电话,时莎听见那边有女人的娇笑,顿时警铃大作:“阿储,你那边为什么有女人的声音?”
韩储更是不耐烦了,他本就不是长情的人,和时莎的两个月已经是破例了,这样的长情显然让他有些腻味了:“怎么?不可以么?和你玩了两个月男女朋友的游戏,你不会当真了吧?”
“行了,别烦我。”韩储挂了电话。
在这之后,韩储来找时莎的时间越来越少,最后被时莎缠得烦了,给了一笔钱直接打发了她。
也不算亏,至少得到了钱。这笔钱,以及之前和韩储在一起时他给买的包包首饰,卖了之后也是一大笔钱。她节省一点,够她生活很久了。
但是没过多久,时莎就谈恋爱了。两人是在网上偶然认识的,对方是个男大学生,乖巧帅气,标准的小奶狗型男友。
他就在J市上大学,两人奔了现,十分甜蜜。
时莎觉得自己遇见了真爱。
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能接得上话,偶尔她作一下,得到的更是无底线的包容。
时莎沦陷了。
于是在两个月后,男友惊慌失措的告诉她,他的爷爷得了癌症,没有钱治疗后,她只犹豫了一瞬,就将自己的积蓄转过去大半。
男友:不行,我不能要,你挣这钱也十分不容易。
时莎心里慰藉,觉得自己遇见了对的人。
时莎:没事的,你以后工作了还给我就是,而且你的爷爷不就是我的爷爷吗?爷爷在哪个医院,我明天去拜访一下他,可以吗?
男友:姐姐,你真好,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时莎:好,我等着那一天。
那边的“小奶狗”得意一笑,转头拨打一个电话。
“老板,完成任务。”
“不错,钱给你转过去了。”
“好的老板,下次有这事还叫我哦~”
温绍挂了电话,深藏功与名。他看了一眼在墙角的宋翰墨,刚刚经历了一场刑罚的他虚弱至极。
可惜系统传回来的画面不能共享,否则要是让宋翰墨看见整件事的全过程,岂不是十分精彩?
时莎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终于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
她变得酗酒、暴躁易怒。
但是所剩的资产根本不足以让她挥霍,更别提她还有一群吸血鬼一样的家人,见她拿不出钱后,果断要求她回村结婚。
时莎砰地一下挂掉电话。但是她的家人就要榨干她最后的一丝价值,带上行李果断来到J市。
找不到人?没关系。
直接上警察局哭诉。
“我那个女儿啊,来了大城市后,就被迷了眼,电话打不通,根本不认我老太婆和这个糟老头子了啊!我们心里苦啊,我们农村供她一个大学生出来容易吗?她竟然就这么不认我们了!”时妈时爸直接坐在警察局中哭泣。
直到警官保证一定会帮她找到女儿后,他们才哭哭啼啼地站了起来。
“谢谢警官、谢谢谢谢!”
“不客气,为人民服务嘛。”警官乐呵呵道。
他们的速度很快,很快就锁定了目标,更是专车接送,将她们送到时莎的门前。
时莎已经卖掉了之前买的房子,租了个小公寓。
时莎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她从小就想摆脱的噩梦,竟然找上门来了。
她根本控制不住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大吵大闹起来。
“滚啊,你们滚,我不认识你们。”
她父母的招数明显比她高明,当着警察的面唯唯诺诺,警察走后就原形毕露。
“臭丫头,翅膀硬了啊?”时妈一脸凶样,过来扯她的头发。
时爸狠狠踹了她一脚:“赔钱货,怎么,以为你能摆脱得了我们?”
时莎眼里露出绝望的泪水。
“快点跟我回村结婚。”时妈说道,“你都25了,还不嫁人?幸好别人不嫌弃你年纪大,虽然他离过婚,但是为人老实,你跟着他好好过日子,准没错。”
“他好你去嫁啊!你拉扯我做什么!”时莎吼道。
“死丫头,你怎么说话呢!我不是为了你好吗?你看看你这年纪大了哪里有人要?女人这一辈子不都是要嫁人的吗?你妈给你找个靠谱的你还不乐意了?要不是我,你能上大学?”
“那还不是因为我一边打工一边读书,你能得到钱才让我继续读的!”
啪!
“死丫头,还会顶嘴了。”时母骂骂咧咧,给了她一巴掌。
时莎被打得头一偏,长发贴在脸颊上,遮住半张脸。
“好了,别跟她废话了,已经选好了半个月后的日子,抓紧点,别耽误了时间。”
凶悍的时母对着时父却是唯唯诺诺的:“好好好,听你的。”
不管时莎再怎么不情愿,还是被塞进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里,车里摇摇晃晃,走了两天两夜,时莎就被送回了那个狭小的村庄。
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化,好像她一直被困在此处,从未离开。
“姐回来了?”
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站在车前,眼里泛着算计。他是时莎的弟弟,好赌成性,时莎打回来的钱基本都被他输的精光。偏偏时父时母就乐意宠着他们的宝贝儿子。
这可是他们养老的底气。
“可不是,废了好大劲。”
“干紧把事办了,免得夜长梦多。”ωωω.χΙυΜЬ.Cǒm
于是时莎的所有通讯设备被收走,被绑上了老男人的床。
温绍看着这个结局,便不再关注了。
等到时莎去世后,温绍才将宋翰墨放了出来。
他第一时间是找到地府官差告状。
“啧,你这不是没事吗?”官差无所谓道,“行了行了,往生池已经修好了,过了奈何桥,抓紧投胎去吧,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就一干二净了。”
宋翰墨怒:“我不去投胎!我等着他下地府。”
“切,随便你。”
宋翰墨看着奈何桥上长长的队伍,不为所动,他一定要等着温绍下来,再好好算算账!
突然他目光一凝,看向桥上某个背影,直奔她而去。
“时莎!”
时莎身体一震,回头看见他那张脸,十分慌乱。
经历长久的折磨,她已不再年轻,皱纹爬上脸庞,像一道道深深的沟壑。
宋翰墨速度很快,拦住她:“你跑哪去?”
他上下打量她:“看来你过得并不好,当初不是毫不犹豫地就选他了吗?怎么,他没给你想要的生活吗?”
时莎被他盯得自惭形秽,遮住脸:“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呵,现在还想躲着我吗?”宋翰墨冷笑,弯腰在她脖子上使力留下一个印记。
“你等着,下辈子,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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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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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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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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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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