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太阳照在他的皮肤上,并不会让他感到灼痛,因为这不是真正的太阳,而是当年那群人族修士花费昂贵代价的替代品——也是血族愿意和谈的重要理由之一。
血族惧怕阳光,同时也渴望阳光。
走在人类的大街上,温绍卓越又不凡的外表引起人类的注意,他们目光敬畏且热切,但只敢远远观望,生怕冒犯于他。
温绍找到原身常去的一家餐馆点了个包厢,摆摆手:“老样子。”
“好的,殿下。”侍者微微弯腰,退了下去。
血族虽然必须依赖血液续命,但是并非不能享受人类食物的美味,好在有这样一个设定,不至于让温绍在这个世界与美味永隔。
剧情中花费了大量笔墨去描绘三百年前战争的残酷,去描绘血族吸血的残忍。却始终无法正视为何被人类放弃的罪人后裔,会在血界得到安居乐业的生活。
如果血族真的残暴,那么血界中的人类,为何会一点也不惧怕血族?
血族并非生来嗜血,而是身负诅咒,必须依靠人类鲜血供养才能维持生命。他们高贵,但并非喜欢虐杀。
大战之后,血族得到想要的东西后,便安分待在血界。而留在血族的那群人类罪人,是血族的养料,同时也被他们视为朋友。
原身统治着此界,将此界被分为两部分,外围是人类的城邦,内部则是血族的天堂。
三百年过去,两部分已然各有秩序。
血族不会把人类当成真正的食物,人类的城邦也经常有血族出没,并不让人惧怕。
人类少女满十八岁后,如果自愿,便会被带入宫殿,经过挑选,一部分将留在宫殿,作为宫殿两个月的鲜血来源,两月后,她们会得到大量财富,然后被送往人类城邦。
然后血族再挑选新的来源,循环往复。
血族并不多,因此物质循环也能跟上。
但是这些,男女主从不曾正视。
男主牧景胜,他的祖先曾是吸血鬼猎人,在那场大战中丧生。但他的配偶,却以一种极其残忍的方式延续自己的生命,为的就是叮嘱后代族人,向吸血鬼复仇。
吸血鬼已经消失,但牧族的传承没有消失,对吸血鬼的仇恨更没有消失。
他们家族谋划了三百年,终于找到了进入血界的方法。
而女主萧觅夏,不过是诱饵。
萧觅夏是牧景胜父亲收养的孤儿,以一种特殊的方法滋养她的血液,整整十八年,终于让她成为最合格的吸血鬼诱饵。
他们的计划很成功,即使是原身这般味蕾挑剔的血族殿下,也对她的血爱不释口。
萧觅夏先是让他爱上她的血液,再一点一点地攻入他孤寂的内心。
啧,弱智剧情。
剧情中,原身在萧觅夏的步步为营中,成功爱上了她,在血族臣民与人类的见证下,原身将对她举行初拥仪式。
初拥仪式进行时,是原身最为脆弱的时候,他要将自己的鲜血灌注进萧觅夏的体内,容不得半点差池。
也就是在这时,牧景胜带着一群吸血鬼猎人闯入此界,肆意猎杀血族。
“在你们屠杀我先辈时,可曾想过这样的结局?”
原身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是牧景胜义正严词地质问。
呵。
在三百年前战争开始前,人类与血族也算和平共处。当时该隐的直系血脉只剩下原身和另外一位,而在另外一位因永生的寂寞放弃生命后,人类自认可以打败血族,便主动挑起争斗。
从人类的角度出发,身边有这样一群想要吸食他们血液的“怪物”,他们想要驱逐,还算是无可厚非。
但从血族的角度出发,他们更没有做错什么事。既然接受不了战争带来的死亡,为何要主动发起?
原身的心愿是,将那日攻打血界的吸血鬼猎手全部留下,关押在暗牢中,成为蔷薇花的养料。
……
温绍享用了一顿美食,优雅地擦了擦嘴,在城市闲逛一圈,便回到城堡。只是这一次,怀里多了一只小奶狗。
黄黄的,圆嘟嘟的。
“汪汪!”
温白不甘心地叫了两声。
这个世界也不适合龙的出现,他又变成狗了呜呜呜。
“殿下,这是?”
城堡的管家讶然。
他记得殿下从不喜欢这些宠物,因为相比血族漫长的生命而言,它们的生命太过短暂。
温绍漫不经心地道:“突然想带回来养养而已。”
“是。”管家安分地退至一旁,想着待会吩咐手下去买点狗粮回来。
殿下好不容易想养点东西,可别养死了。Χiυmъ.cοΜ
想到原身的愿望,温绍去看了看城堡的蔷薇花园,鲜红欲滴,妖冶美丽。想必它们吸收了牧景胜等一行吸血鬼猎手的鲜血之后,会更加美丽吧。
温绍勾了勾唇。
“啊啊啊啊啊殿下笑了,啊啊啊啊帅死了,怎么会有这么性感的嘴啊,想亲!”
除了不允许离开城堡,不允许进入城堡深处以外,这群少女几乎没有限制,向血族要望远镜也会给,此时她们正拿着望远镜,360度无死角的欣赏美颜暴击。
想必血族也没想到她们竟如此“彪悍”吧。
毕竟在血族的眼中,除了那群该死的吸血鬼猎手,人类都是脆弱的。
脆弱不堪一击的生命,短暂又渺小。
萧觅夏没有望远镜,她探出窗外,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挺拔、神秘、帅气。想起之前他坐在椅上审问自己的姿态,高贵又典雅,他的声音,低沉又性感。
萧觅夏的心漏跳一拍。
不不不,她的心是阿胜的。
想到此处,萧觅夏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自嘲的笑。
或许,在他心里,她从来都只是棋子而已。当她被初拥后,那般痛恨吸血鬼的阿胜,还会要她吗?
第二天一早。
“血池”开着灯,开始了她们取血的使命。
在背地里随意对着血族口嗨的少女们,真正到了面前,却十分羞涩,一言不发。在血族将她们右手执起时,冰凉的触感更是让她们脸一红。
偷偷抬眼欣赏面前的美颜暴击。
匕首在手腕上隔开,猩红的血液流入杯中,不多时就流了满满一杯。取血的血族在她们手腕上一点,伤口便被止住。
“嗯,可以吃早餐了,补血的,可以多吃一点。”
为了避免少女们失血过多,她们每日的伙食都是特制的补血神器。
“嗯……”少女回答的声音低如蚊呐。
血族不由感叹,人类果然脆弱,只一点点血便虚弱得说不出话了。
殊不知他们前脚刚走,后脚脆弱的少女们便炸开了锅。
“我觉得刚刚取我血的那只最帅!”
“胡说,我那只最帅!”
“我的也不赖!”
萧觅夏并未参与她们的话题,而是摸了摸已经恢复如初的手腕。刚刚她注意到了,盛放她鲜血的器皿与他们明显不同,说明她的计划成功了,是吗?
十八年来,每日汤药连喝带灌,她才练就这一身的血液,对吸血鬼来说,是极致的美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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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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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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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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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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