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啊,也算是吧,尊贵的客人你听过我们这里的习俗‘姑娘追’吗?”
“姑娘追?”陈迹还是第一次听说,便摇摇头,“没有。”
“这是我们这里的一个特色文化,叫做‘姑娘追’,就是在辽阔的草原上,美丽的姑娘扬鞭策马在骑着骏马的骠悍小伙子后面紧追不舍。”
陈迹一听,感觉很有画面感,“哈哈,感觉很有意思的。”
“对吧!喜庆的时候或者有人结婚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活动,一般来说是由我们女生选人,然后男女双方开始向指定目标出发,听男方向姑娘告白,等到了指定地点,两个人策马而回奔,然后姑娘在后面追。”
“哈哈哈哈……”陈迹想到刚刚那个场景,还真就是那么一回事。
玛依拉见陈迹笑了,举起了手中的鞭子,开口说道,“如果姑娘追上,便用鞭子抽打对方,怎么样,你有兴趣吗?”
“不了不了,我不会骑马。”陈迹看着玛依拉骑在赤炎金猊兽,英姿飒爽的样子,整个人也觉得痛快了许多。
“噢!我们这里的人大多数都会骑马。”说着,玛依拉又落到马下,当即给他露了一手,在马背上摘花,摘了的花递给了陈迹,“我还以为人人都会骑马,没想到到了外面,发现会骑马的才是少数。”
陈迹接过了花,看着玛依拉,内心又感叹一句:真的很飒。
“我们还有很多礼,诞生礼、摇篮礼、学说话礼、起步礼……没想到你们都没听说过呢。“
“这不挺好,天天过节。“
“哈哈!“
这时候陈迹才问道,“姑娘,你是什么族的啊?“
少爷:…….
玛依拉倒是没有介意太多,“哈萨克族,我们族源比较复杂,所以服饰也比较繁多,“哈萨克”这三个字用我们的语言来说,那就是白天鹅的意思,传说中我们都是白天鹅的后裔!由于住在草原上,一般都是牛、羊放牧,所以吃的奶制品种类很多。“
“巴塔又是什么啊……“陈迹想起刚刚少爷的提醒。
“巴塔是宰羊礼,宰羊之前要先把羊儿牵出来给客人看,等客人同意后再宰杀。“
“真是独特的习俗,很奇妙的感觉,对了阿曼又是什么?”
“我们见客人要说好多个阿曼!平常也要说阿曼的,对于我们来说,祝福就是日常。“
“对于我们来说每一位来访的客人都是贵宾,是和平的使者,是带着安拉旨意的使者。”玛依拉笑得就像是小太阳一样。
这样啊……
还真是热情好客,怪不得是被称为‘没有乞丐的民族’。
“你普通话很流利啊。”陈迹夸赞道。
“嗯,是的!因为我是新时代的孩子,读书读着就离开了这里,去到了大城市里,刚开始还很不习惯,那里的人都有固定居住的地方,但是我们是游牧民族,所以生活是不稳定的,会跟着草场四处奔,还有很多很多不习惯的地方,后来就慢慢适应了,也交到了很多好朋友!”
“啊,能习惯就好!之后有机会我也请你吃菜!”陈迹发现和人相处是能够感染的,他说话也不禁豪迈了起来。
“哈哈!那今晚就更加要办置宴席招待你这位贵客了!”玛依拉说着还挥舞起了马鞭。
笑得别说多快乐。
“有很多人搬出去了,但是我最后还是选择了草原!如果你有一天想要过牧羊的生活,可以来找我!“
“一定!一定!“
似乎这世间不再存在那些鸡零狗碎、人与人之间无聊的勾心斗角。
心胸,忽然变得和这天地之间,那样宽广辽阔。
陈迹忽而想到了苏锦弘小姐说的那句话。
——我喜欢,一个存粹的人。
此刻,也能够理解,什么叫做存粹的人了。
“哈哈哈哈哈……..”陈迹也在这辽阔无边的草原上放声大笑了起来,什么叫做,真正的快乐。
“你看起来没有烦恼的样子,真好!”玛依拉看陈迹大笑,竖起了个大拇指,赞美道。
“你也是!”陈迹同样竖起了大拇指,觉得玛依拉头上飘动的发饰,很是可爱俏皮。
“哈哈,烦恼肯定是有的,但是没什么大不了,不要太放在心上,人生在世一场,整天愁眉苦脸的,那就太可惜啦!”
“听说你们是个没有孤儿的民族,真的吗?”陈迹忽然又觉得自己可能不太礼貌,想要补充,“不过,不愿…….”
“是!”玛依拉痛痛快快地回答,“孩子是我们族群的责任!孩子的父母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我们都会自发的赡养,当成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没有孤儿!即便父母不在了,也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每一个人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陈迹听到这里,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敬仰,这是何等族群的团结意识。
真好。
没有那么计较功名利禄,得与失,真好,而且自家还养了羊,自给自足也能养活的了自己。
真好啊。
那么的淳朴,而不像那些失真、虚伪的人那样,连笑都是伪装,交个朋友还看人头衔、身份地位,太功利!
太他妈的好了!
“今晚我就住草原上了!”陈迹脑子一热,开口道。
“对!不能放你走!”
“啊?”
“我们这里有一句话叫做,如果太阳落山时放客人走,就是跳进河里也洗不清这个耻辱!”
什么叫做热情好客!
“你几级?“少爷突然问道。
“2丁级别!我入鬼师已经有好几年了!“
怪不得能驾驭那么多的凶兽。
陈迹暗暗感慨。
“下个月的大混战我一定要好好表现,要是那个时候遇到了好的队友,就能够组队去更加凶险的地方捉鬼了!“
玛依拉干劲满满地开口。
“加油。“陈迹朝她打气。
不一会儿,两人远远地就看到了一颗巨大的芭蕉树。
芭蕉树下是一个亭子,亭子周围环绕着清池、荷花,亭外有一群身着宽衣青裙、配有玉饰的女子,只见身姿曼妙的她们手持丁字形彩绘木槌或彩绘木棒,敲奏着架构高大的曾侯乙编钟,
远远地,就看到了笼罩在巨大芭蕉下在亭中的三人。
一位一眼就让人觉得仙气飘飘,只见这人头戴圆形斗笠,身着V领广袖曳地曲裾白袍,香肩微露,正坐着,端庄素雅,而衣服的纹路,有方棋纹、复合菱形纹等几何纹内填充着变体纹样。
其余两位扎着长辫子,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统靴,只不过两人下棋的表情不一。
一人眉头紧锁,似作深思,嘴边还有一撮小胡须;而另一人则是一派从容,坐卧着翘着二郎腿,还喝着小酒。
从神色就能看出,那略显严肃的便是施襄夏,而那一派风轻云淡的就是范西屏了。
中间是青瓷无釉四地脚棋盘,只见这棋盘分上中下三层,棋面上阴刻有纵横,中层为正方形柜堂,四角处各有一个大力士,柜堂四周各有4个菱形挖孔。
三者坐在棋盘前,静默地落子。
而玛依拉收了鬼宠,和陈迹一起走上前去,观棋不语。
陈迹走进了就发现那白衣,就是苏锦弘。
下棋的是苏锦弘和施襄夏,只不过范西屏在苏锦弘身旁看着。
与其说是苏锦弘和施襄夏对弈,还不如说是范西屏和施襄夏的你来我往。
能看到大师之间的交锋,陈迹难免心生激动。
好几次看着这个棋盘,都要想要多说几句,但是还是忍住,在一旁默默地观看。
在棋盘面前,陈迹的注意力倒没有过多地去专注美人。
只不过,那下棋的白皙的手,确实很动人。
施襄夏沉默良久,轻轻地落了一子,却是充满杀气,步步紧逼,就像是丛林中蛰伏捕捉猎物的猛禽一样。
陈迹倒吸一口凉气。
苏锦弘捻起一颗白子,这下却显得犹豫。
“没事,大胆放心的下。“范西屏摇了摇杯中的清酒,一副全然无所谓的样子。
然后苏锦弘就往陈迹预想的方向放下了白子。
嘶。
不太妙啊。
有人认为范西屏技艺高于施襄夏,是因为范西屏下棋时神情的洒脱、不拘,而施襄夏则落子缓慢;但陈迹不这么认为,一个人的下棋风格与个人性格以及自身遭遇有着极大的关系。m.xiumb.com
施襄夏的心思更为细腻。
施襄夏小时就读于私塾,老实文静,个性本就谦逊,与范西屏是同乡,两人年龄相仿,当时施襄夏见范西屏以出众的棋艺闻名乡里,便向范西屏请教,正式开始了学棋之路,可以说入门的时间比范西屏是要晚的
起初,范西屏要让施襄夏三子,而短短一年后两人就可以直接对弈。
不得不说,施襄夏当真有天赋。
而范西屏的父亲是个棋迷,可以说范西屏是从小耳濡目染,当然了,范西屏的围棋天赋也是极佳的,年仅三岁就能够对父亲下的棋指点江山了,。
三岁看老七岁看大。
可真不是句玩笑话。
范西屏十六岁时,随师游松江,屡胜名家,一跃成为闻名天下的国手,之后就是战无不胜,唯有敌手,便是自小的同乡,施襄夏。
范西屏也算是幸运了,能遇上这样一位知己。正因为知己难觅,所以才会有欧阳修的那句,‘酒逢知己千杯少‘啊!
古棋是座子制,对角分别放黑白两子,而且黑先白后,所以当下这两位大师的对弈,陈迹是看得懂的。
陈迹当时还参加过网络上关于范西屏和施襄夏两人段位的争论,有人说范、施二人不及现代棋手。
但是规则不一样怎么比。
就像关公和泰森无法比,一个耍大刀、一个打拳的,这不关公分分钟把泰森砍死。
退一步讲,关羽他妈的身高都两米二了,泰森看了都害怕好不啦。
再说了,古代名人那都是经过时间淬炼,淘汰掉一批又一批留下的名人,那当真是卷之又卷,卷的程度和现代小小卷王,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代小卷王也没经过多少时间的考验,放在历史长河之中,那可能拿放大镜放大都看不见。
一时功名和万世功名,怎比?
还是绕回那句,陈迹他还是觉得穿越古代有风险,他怕穿回去被肌肉猛男徒手碾成肉泥。
当时争论的风波过后,又过了几年不是有AI出现么。
AI出现后,众人才发现。
范、施这俩围棋的水平实际高得令人难以置信。
其中与最强开源AI卡塔狗吻合度得分最高的是范西屏,全局62%,中盘最高一局87%。
陈迹一看到这个新闻,麻痹的这什么天纵奇才,太强了。
然后现在,这样的天纵奇才居然还没投胎!还在下棋!而且还是当着他面下棋!
他激动地都想要投胎了!
思绪绕回眼前的棋局。
之间原本就落子谨慎的施襄夏,才落下一子。
完了!
陈迹觉得这下,白子就是要走入死局了,难免有点叹惋。
殊不知,范西屏的棋子本就出神入化,灵活多变。
拿起白子的手,换成了范西屏的手。
只见黑子落下没多久,白子就紧跟其后,在后面打一劫,瞬间又变得柳暗花明了起来。
好棋!!
这回就轮到陈迹为施襄夏捏把汗了。
几回合下来,最后范西屏一子定音,拿下了这一盘。
陈迹看了那叫个惊心动魄。
“怎么样,苏美人,学到了吗?”范西屏又喝了口酒,却是开口说话了。
当然了,这说话自然是对旁边的美人说的。
只见那戴着圆边斗笠的女子抬头,脸上仍有关公妆,却依旧难掩国色。
一抬头,美到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不愧是棋神都愿意去教的女人。
“真是精彩。”苏锦弘抿嘴,笑意潋滟地评价道。
“老前辈,岂是有未完成的心愿?“陈迹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
苏锦弘这才注意到了陈迹和玛依拉的存在,向范西屏解释,“玛依拉带来的这位是我的小外甥,叫做陈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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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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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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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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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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