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千秋环顾四周,又对在场的其他人说:“你们肯定也不想让沈侯爷失了面子,你们少了银子。所以,收起你们的小心思,过了今天,咱们就是两家人了,是不是?”
其他人面面相觑,此时的宁千秋和平时很不一样,大方活泼,说出口的话却牵动着他们的命根子。看了看从地上灰溜溜爬起来的丫鬟,他们明白,现在宁千秋可以把那丫鬟摔在地上,下一个,也许就是他们。
这个时代和宁千秋熟悉的古代十分相似,宽袍大袖穿起来特别费时费力,好不容易换好了衣装,迎亲的队伍也到了家门口。
喜婆扭动着肥硕的身体推开房门,恰好看见宁千秋从凳子上站起来。阳光照到她苍白的脸上,愣是给她平添了几分温婉动人。
“哎哟,好生俊俏的新娘子。等久了吧,时辰到了,我们这就出发!”
喜婆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跟在她身后的女子却不屑地看了过来,冷嘲热讽道:“再好看又有什么用,呆头呆脑,蠢若木鸡。”
这女子宁千秋知道,是原主的大姐沈玉珠。
沈玉珠和原主不同,是沈侯爷正妻的孩子,被沈府上上下下捧在手心里的人。在沈府,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有人怪罪,而且她也经常羞辱取笑原主,原主在她的眼里,根本不是活人,只是一个玩物罢了。
沈府的人习惯了沈玉珠嘲讽宁千秋的举动,就算今天是宁千秋出嫁的日子,对他们来说也并无二致。
一个人影哭哭啼啼地和宁千秋擦身而过,正是刚才被教训的丫鬟,见到沈玉珠出现,她像是见到了亲人一般,连滚带爬地冲上去告状。
“大小姐,这傻……二小姐她偷偷藏了您的手镯,奴婢刚才想帮您要回来,可她却打我……”
“竟有此事?”
沈玉珠颇感震惊,平日里唯唯诺诺的丫头居然还敢偷东西了?抬头一看,果然在宁千秋纤细的手腕上看见了一只手镯。
可这手镯造型奇特,通体莹白纤细,似玉非玉,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沈玉珠压根就没有见过。
难道是父亲背着自己偷偷给送给这个贱人的?
内心的嫉妒迅速疯涨,沈玉珠不允许宁千秋拥有比她更好的东西,想也不想就命令宁千秋:“把你的手镯给我。”
宁千秋哪里是能听他们话的人,不光不躲不藏,甚至还把手镯炫耀似的在其他人面前晃了晃:“这手镯是我的,别人随便扯个慌你就信了,到底是谁蠢若木鸡?”
“笑话,整个沈府上上下下,就没有不是我的东西。父亲怎么可能给你买这么名贵的手镯,定是你偷了家里的东西。”
沈玉珠言之凿凿,旁边的喜婆擦了擦汗,站出来打圆场:“这么好看的手镯,我还以为是沈侯爷给小姐准备的嫁妆呢。今天日子这么喜庆,大家都少说两句,和和睦睦的不好吗?”
“当然不好。”沈玉珠果断反驳,“我们沈家在京城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如今出了这么个不要脸的小偷,这要是传出去了,别人该如何看待我们。”
“可是迎亲的人……”
喜婆尴尬地提醒沈玉珠,可沈玉珠并不吃这一套,还故意拉长了声音:“哦~对了,我差点忘了,你本来就是你娘亲偷人生下的孩子,我怎么忘了,小偷生下的人,当然也是小偷。”Χiυmъ.cοΜ
这下,饶是宁千秋不想扩大事态也不行了。原主才刚走,就有人这么侮辱她们母女,别人听得,宁千秋可听不得。
“要说偷人,也是如今沈家家主偷的人。娘亲清清白白一辈子,就是碰到沈侯爷这么个豺狼,才丢了自己的人生。现在小豺狼还倒打一耙,颠倒黑白,以为所有人都忘记了。当初,可是沈侯爷自己招惹的娘亲,他送的手帕还放在这呢,你要看看吗?”
说罢,宁千秋主动让开了路,示意沈玉珠走到化妆台面前。
刚来的家仆哪里知道这些事情,一个个都敏锐地竖起了耳朵,就连一旁劝和的喜婆也架不住八卦的魅力,津津有味地看着对峙的两个人。
耀武扬威的沈玉珠怨毒又疑惑地看着宁千秋,奇怪一个傻子而已,什么时候敢这么说话了?而她的脚下却一动不动,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宁千秋说的话。
如果当时真的是原主的母亲自己不检点,原主的祖父也不可能会留她们在沈府。这些事情新来的人不知道,沈玉珠不可能不知道。
在家里横行霸道的沈玉珠,头一回在宁千秋这个傻子这里吃了瘪。本想过来看笑话,结果她自己成了笑话。可眼下还有那么多人在场,也不好发作,只好移开目光,转移话题。
“父亲的事情哪里轮得到我们小一辈的议论,事到如今,你的事情已经和我们再无瓜葛。而我,身为沈府的大小姐,自然也不会和一个侧妃小妾计较。”
“小妾?”
宁千秋不可置信地看向喜婆,结果喜婆也震惊地看向她,宁千秋问:“不是说是要和燕王成亲吗,这是怎么回事?”
“这……二小姐,这不是整个京城都知道的事吗……”
喜婆嚅嗫了两句,就被沈玉珠嗤笑的声音打断:“好好看看你的衣裳,好好看看你自己,凭你的身份,怎么可能坐得上燕王正妻的位置。我看你是落水之后脑子也进水了,真是蠢上加蠢。”
原来原主一直都被骗了,难怪嫁衣不是大红色而是橘红色,因为在这个时代,妾室成婚,不配穿正红。
看着宁千秋疑惑却没有愤怒的表情,沈玉珠内心窃喜:是的,这才是宁千秋,刚才的一切果然都是错觉,她一个傻了十几年的人,怎么可能一下子说得过我。
可宁千秋没有愤怒的原因,只是因为她还没有融入这个世界。在她的眼里,婚姻就应该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现在到了古代,得知自己要给人做妾,确实没有太多的实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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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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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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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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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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