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大人请看,这首诗十拿九稳!”
丰子豫赶忙一把接住,拿在手中静静去看,他一边看,一边小声的读了出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丰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事在人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时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读着,丰子豫的语速越来越急促,而他的呼吸,同样也是如此。
身为文官的他,如今已是位极人臣。
久来身居高位,他那颗读书识字的心早已经被腐蚀,而文人的闲情雅致也已经在纸醉金迷中溃烂。
可如今,在看到叶宵这一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像是把那些身外之物都忘掉了一般。
“神作!此乃是神作!”
默默的吟诵了几遍,丰子豫猛地回过了身,他眼中透露着狂喜,向叶宵看了过去。
看了一眼,便又激动说道:
“我早知王爷文采斐然,却不知王爷能够出口成章,而且一张口便是这能够流传千古的名篇!”
“老夫佩服,自愧不如,如今想想老夫当年引以为傲的拙作,当真是觉得面红耳赤羞愧汗颜!”
叶宵哈哈大笑,轻轻的点了点头。
“王爷,今夜稳了,那北蛮女子若是还不能够被领回去,那只能说是楼主不识货!”
说着,伸手轻轻叩动了隔间的木板。
下一瞬,在门口等候着的仆役便走了进来。
叶宵伸手指向丰子豫:“我家主人已经写好了作品,你帮着呈上去吧。”
那仆役毕恭毕敬走到丰子豫的面前,伸手从丰子豫的手里将纸张接住,正准备拿走时,却听见身后的丰子豫干咳一声。
仆役站住脚步,回头看了过去,于是,便看到丰子豫沉吟一阵,一本正经冲他说道:
“楼主阅览之后,莫要忘了将老夫的作品归还老夫。这是老夫得意之作,老夫要带回去,挂于床头之上日夜欣赏。”
丰子豫的话,让那名仆役愣在了原地,过了两个呼吸,才干笑一声:
“你这老爷子好生奇怪,自己的参赛作品却要讨回去,方才我已经送出去数十份作品了,可从来没有遇到过提这要求的。”
他这话,让丰子豫老脸一红,干咳一声,没有回应他,而是冲他挥了挥手。
“去去去,尽快呈递上去,莫要忘记了,我方才的话……”
等到那一名仆役离开,丰子豫呵呵一笑,转身过来看向叶宵,他搓了搓手,像是有求于人一般。
“王爷,老夫还有一事相求,不知王爷能否……咳咳能否将这首水调歌头的版权让给老夫……”
看着叶宵,丰子豫说道,说完这话后,直接解下了腰间的钱袋子。
打开钱袋子从里边倒出了十来锭黄金,他捧在手心,送到叶宵面前,厚着脸皮将这些黄金都塞到了叶宵的手中。
“王爷,还请王爷答应!”
叶宵哈哈大笑:“如此小事,还何须丰大人花重金来买?”
“丰大人既然喜欢,拿去便是。”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微微一笑:“放心,此事我不会说给旁人。”
这大气的话语,让丰子豫折服。
丰子豫连声道谢,继而亲自为叶宵倒了一盏茶水送到面前。
两人在这隔间之中喝着茶水,等候着这次斗诗大会的结果公示。
过了半个时辰,终于有了结果。
两个人在隔间中看到,百香楼的楼主迈着虎虎生威的步子走到了大厅中央的高台上。
他并未直接当众宣读此次斗诗会的魁首是谁,而是在高台上击了击掌。
下一瞬,大厅中一阵喝彩。
所有隔间中的人都探出脑袋看向一个方向。
叶宵向着众人看着的方向看了过去,随即便看到,一个身着红装头戴盖头的女子,在两名婢女的搀扶之下也走到了高台之上。
因这女子的到来,大厅之中的气氛到达的顶点。
每一个包厢中都有人高声喝彩,高声起哄。
一时间,起哄的声音,喝彩的声音,和吹口哨的声音此起彼伏,不绝如耳,让叶宵觉得自己的耳朵都要被震聋了一般。
“啧啧,也不知这女子的盖头之下,是怎样的一张倾城面孔。”
叶宵轻轻的说着,向着一边的丰子豫看去。
而丰子豫则是呆呆的看着那高台之上的女子,双眼空洞又无神。
想来他此刻心里想的应该是和那妙龄女子在大床之上翻云覆雨的画面。
叶宵一阵无语,扯了扯嘴角,在心里把丰子豫又骂了—遍。
而后便又收回视线向那红装女子看去。
众目睽睽之下,楼主呵呵一笑,当众掀开了那红装女子的盖头。
所有人的呼吸几乎在这一刻停下。
而随着盖头落地,红装女子的真容映于眼帘,百香楼二楼的大厅便如同一口被架在火上的铁锅一般彻底废城。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殊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当看清楚那红装女子的样貌之后,纵然是叶宵见惯了绝世女子,此时也是怔怔出神,他不觉间吟诵出来了李龟年形容美女的传世名篇。
—旁的丰子豫听到之后,心头大为震惊。
转身向叶宵看了过来。
而就在他转头的那一刹那,突然看到叶宵也在看他。
“嘿嘿,丰大人,本王有一句话要说。”
在丰子豫的目光注视下,叶宵嘿嘿笑道。
看着叶宵脸上的神情,遗迹眼中闪烁着的狡猾的光芒,丰子豫的心里咯卩登一下。
而叶宵却不给他反应的时间,当即伸手向着那红装女子指了过去。
“丰大人,本王要食言而肥了!”
只此一句,便让丰子豫的嘴角接连抽搐了起来。
而下一瞬,叶宵毫不犹豫伸手从袖口处取出了方才丰子豫塞给他那些黄金,尽数塞到了丰子豫手中。
“这些黄金,如数奉还,这女子今夜是本王的了!”
他又说道。
丰子豫的脸皮快速抽搐起来,看着叶宵的目光带着几分恼意。
“王爷,你怎能出尔反尔呢!”
“方才不是已经谈妥了吗,这女子是老夫的,是老夫的!”
他接二连三重复道,对着叶宵宣誓那女子的所有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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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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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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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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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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