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是苏家一个赘婿,还要靠女人养活。
高公公心底暗自鄙夷。
刘康宁看了一眼高公公,发现对方正在摇头叹气,他立马心中暗爽。
众人纷纷取笑林墨,不过这时候没人注意到,秦文德眼眸中闪烁过一抹异色。
林墨刚刚写下的这五个大字是词牌名字。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秦文德一眼就知道林墨这首词不一般。
紧接着在众人的注视下,只见林墨右手握笔,左手持砚台,开始缓缓书写。
宣纸上缓缓出现: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众人越看越心惊,林墨竟然真的做出了另一首千古佳作。
听说《春望》是写的,但现场看林墨作一首与《春望》水平丝毫不差的词作,这种震撼力之强,是不能比拟的。
“好词!”
秦文德率先鼓掌叫好,接着其他人也是连连叫绝,甚至有人已经忍不住掏出来纸和笔来记录着千古佳作。
刘康宁脸色变得很难看,虽说林墨的字不堪入目,但单单凭借这一手好词,就足以让所有人侧目。
最重要的是这首词韵律极佳。
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创作出这样一首好词来,足以见其才学非同小可。
待院中众人传阅这首《青玉案·元夕》后,无不对这首词赞不绝口。
李灵韵更是美眸流盼望向林墨,她早就怀疑林墨并不简单,果然,今日终于显出出林墨隐藏在骨子深处的才华。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低声呢喃一声,神情恍惚地盯着林墨。
刘宏才脸色阴沉地盯着林墨,这次他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是让林墨在众人面前露了一把脸。
刘宏才走到林墨身前,趾高气扬道:“姓林的,你这只是一首词,我们要求是诗词都要。”
他相信,林墨虽然善于作词,那么作诗水平应该一般,因为大魏还没出现诗词都牛逼的人。
林墨眉梢微抬,扫了一眼刘宏才:“既然宏才兄不服,那我便再作一首诗吧。”
刘宏才噗嗤一笑,心想:就凭你,诗词双雄这个世上还没有出现过,你竟然干夸下海口。
众人也纷纷表示质疑。
面对众人的质疑,林墨却仿若没事人一般,继续拿起毛笔,在纸上继续挥洒。
他每写完一句诗都会停顿片刻,再次端详一番。
这时的林墨,整个人透露着一股沉稳淡定,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儒雅气质,令人觉得十分舒服。
刘宏才心里恨不得将林墨撕碎,这家伙太可恶了!怎么总是抢走别人风头?他不甘心。
他又偷偷瞄了一眼李灵韵,心中冷哼,等一会儿你就能看到林墨的作诗的正是水平了。
因为刘宏才,先入为主的认为那首《春望》就是林墨抄的。
宣纸上很快出现一首七言律诗:
秦时明月魏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雁关。
“好诗!”
众人不由得惊呼出声,就连李灵韵也忍不住赞赏一声,心里却对林墨更加感兴趣了。
她看向刘康宁和刘宏才的目光多了几许怜悯,这个一对伯侄,质疑林墨的才学,终将被打脸。
林墨发现手中的狼嚎笔,对着刘宏才笑道:“宏才兄,不知在下这首《出塞》能否入的了宏才兄法眼?”琇書蛧
刘宏才脸色铁青,咬牙切齿,这一首《出塞》已经完全看出林墨作诗的水平也是一绝。
不过他怎么能这样轻易认输?
刘宏才嘴角一咧:“林墨,你这作了一首诗一首词,这明显不够,刚才你可是答应我们要作好多首哦。”
“刘公子,你有些过分了!”
一旁的秦文德都看不下了,出声道:“你这样咄咄逼人,真的合适么?”
林墨都作出了一首诗一首词,刘宏才还不满足,这简直就是欺人太甚,故意刁难林墨。
“哈哈......”
闻言,刘宏才不屑道:“姓林的,你没本事就乖乖认输,没必要在这丢人现眼!”
一旁的刘康宁一脸得意,枉是你林墨再牛逼,也不可能短时间内作出几首千古佳作。
见刘康宁和刘宏才伯侄两人一脸得意之色,林墨微微一笑,抓起旁边一个桌子上的酒壶饮了一口,衣袖一挥,连喝三声。
“纸来!”
“墨来!”
“人来!”
院中众人不知其意,但宁王大手一挥,要求手下按照林墨的要求,一会儿准备好了一切。
只见院中出现一个桌子,桌子旁都站着一个执笔书生。
林墨对着宁王拱手道:“伯伯,一个不够!”
“林墨,这是是宁王府,别胡闹了。”
苏清妍在听到林墨称呼宁王为伯伯时,忍不住娇躯一颤。认为林墨是喝醉了,乱称呼宁王。担忧林墨,于是赶紧拉着他的手臂,不让林墨乱来。
众人也是一脸愕然地盯着林墨,都认为林墨醉的不轻。
而刘康宁和刘宏才伯侄两人,则开始幸灾乐祸地看向林墨,看他如何收场。
宁王眉头微皱,不解何意,但仍然让手下人准备去了,很快三张桌子被抬了进来,三名执笔书生也跟了进来。
“贤侄,够了么?”李靖一脸和善的盯着林墨。
李靖的这一句“贤侄”,让刘康宁伯侄两人差点摔跤,这林墨到底是何人,竟然真的与宁王攀上关系了。
不仅是他两,在座众人都惊讶万分,这林墨真是苏家的废物赘婿么?私底下竟然与宁王关系如此密,看来此人不简单啊。
林墨再次拱了拱手:“谢伯伯,有这四人够了。”
他转身对着身边的四名执笔书生道:“我念,你们写,若是写慢了,没有抄下来,我可不会说第二遍。”
这四名执笔书生闻言,不由地紧张起来。
晚春的凉风拂动,树叶沙沙作响,吹起了林墨的长袖,俊秀挺拔的背影,在阳光的映衬下,犹如仙人一般高洁。
院中的众人都屏息凝视,期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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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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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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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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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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