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他也一直思考如何解决胡人忧患,奈何苦于国库空乏,还无头绪,林墨的说,让他再次燃起重征漠北的希望。
“伯父,你想没,为何胡人能在我边关来去自如?”
一旁的李轩逸,直接抢先一步回道:“那还用说,胡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善于骑马拉弓。”
林墨摇摇头:“李兄,你只说对了一半。”
“林兄,你就快说吧,别吊着我了......”闻言,李轩逸好奇心被彻底勾起来了。xǐυmь.℃òm
“胡人每一次打仗,身上只带了几天的口粮,就这样他还能在一直长驱直入,无非就是靠劫掠沿途的大魏百姓获得口粮,以达到以战养战目的。”
说到这,林墨顿了顿,眼眸中闪显出一道寒光,继续道:“所以,战时,我们只要让沿途村镇百姓以及家中粮食搬运至附近县城,实行坚壁清野,让胡人得到粮食补充,不得不调头返回草原。”
“那胡人强攻县城怎么办?”宁王担心道。
林墨不急不慢道:“县城有高大的城墙,胡人只善于野战,不善攻城战,而我们大魏军队善于守城战,如果在县城外面修建一座五米深,五米宽的环城壕沟,我想胡人战马就成了摆设。”
因为北方雨水少,所以没有环城河一说,但林墨可不想便宜了那些胡人,于是想到了拿壕沟代替护城河。
闻言,宁王脸色一喜:“贤侄这一计不战而退敌之策,果然厉害。”
林墨苦笑道:“伯父,在国库空乏之时,只能进行被动防守,但这不能彻底解决胡人之患。”
“林兄,那得什么时候才能彻底解决胡人之患?”李轩逸将袖子撸起,摩拳擦掌。
林墨直接给出了答案:“国富民强之时!”
落后就要挨打,他还清楚的记得鸦片战争时,一个炮兵对老帅关天培说出的那句:“大帅,我们的炮够不着他们啊!”
这句话道尽了多少沧桑和无奈,随后华夏被西方列强按在地上一个劲的摩擦。
他既然来到了大魏,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宁王拍了拍林墨的肩膀,大笑:“好一个国富民强,贤侄有确实有惊世之才!”
“伯父谬赞了,我就是一个苏家赘婿,没什么远大的志向。”
林墨顿感不妙,菊花一紧。
他穿越来到这个平行世界,还没好好看看这个花花世界,可不想就去给什么皇帝老儿当苦力。
闻言,宁王无奈的摇摇头,笑骂道:“你这小子!”
他深知,林墨品行不坏,只是性子有些懒散,暂时不适合朝堂之风,但时日还久,有大把时间去磨练他。
.......
此时,宁王府后院。
李灵韵闺房。
李灵韵与苏云霜相对而坐。
“云霜,你给姐姐说说,林公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李灵韵满含期待地问道。
苏云霜显然没有在意李灵韵的表情,大大咧咧道:“他就是一个怪人!”
李灵韵柳眉微皱:“怪人?!”
“对,作为一个书生,我从来就没看见那坏人看过书,除了每天早上起来跑步外,其他时间都躲在我家东院里面,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说着苏云霜,将手腕上的七彩琉璃珠露了出来:“我手上的这串手链,就是他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做出来的。”
闻言,李灵韵将手腕上的七彩琉璃珠举起:“这个也是他亲手制作的?”
苏云霜点头:“恩,不知道为啥他就喜欢捣鼓这些东西。这七彩琉璃珠,除了我和我姐姐各有一件外,你是第一个拥有的。”
李灵韵看着手腕上的七彩琉璃珠,脸上浮现出温柔的微笑,摸索着七彩琉璃珠:“谢谢,我很喜欢。”
苏云霜一双大眼睛,扑闪地看着李灵韵:“郡主姐姐,你这么漂亮,应该有中意的男子吧?”
听到这话,李灵韵娇躯一颤,俏脸一红,摇头道:“没......没有.......”
“嘻~嘻......”
苏云霜轻笑一声,打趣道:“郡主姐姐,你都脸红喽。”
“你这丫头,竟然开姐姐玩笑了!”
说着李灵韵就与苏云霜在房间里面,嬉戏打闹在一起,不经意之间露出无限春光,可惜没有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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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王府呆了一天,林墨不经意间瞥向窗外,发现天色已经完全暗淡下来。
由于心里一直惦记着他的那些瓶瓶罐罐,林墨与宁王告了辞,准备带着苏云霜返回苏家。
没一会,一个丫鬟传从内院传来消息说:安宁郡主要与苏云霜抵足夜谈,不回苏府。
闻言,林墨苦笑着摇摇头:“真是一个见色忘义的小姨子!”
就在他准备迈步回去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耳边传来李轩逸的声音:“林兄,父王可是让你好好带带我,你这么快就想开溜了?”
林墨直翻白眼,带你这个小王爷,我真的带不动啊,面露难色:“李兄,你有经天纬地之才,怎么可能需要我带呢......”
“少废话!跟我走!”
说着李轩逸拉着林墨就往外走。
虽然同为书生,但李轩逸的力气比林墨大的多,林墨就像一个小鸡一般,被他半架半拉地不停往外走。
“李兄,你轻点!”林墨有些吃不消。
那丫鬟,看着李轩逸与林墨勾肩搭背地离开,俏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她可是第一次见自家小王爷,第一次与一个书生关系这么好,看来是找到了知心朋友,也是为他高心。
李轩逸的行事风格与林墨之前预料中的完全不一样,出门居然一个侍卫都不带,简直对资源的极大浪费。
不过想想那天早晨救人情形,林墨心中也立刻明白了,此人就是一个行事属实低调。
不然谁能想到堂堂宁王世子,竟然会在秦淮河救人。
当林墨抬头看到“红袖院”三个大字时,顿时感觉后脑一凉,本能地向后望了望?
见他促足心虚的样子,李轩逸挑眉揶揄道:“怎么,林兄怕老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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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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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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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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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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