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二婶看他大口扒饭,有点心疼“石头,米饭够吃不”
“够”不愿抬起头让她看到他略红的眼,嘴里含着米饭闷哼出一声算是回答了。
“浑小子”柳二婶看出端倪,用手不轻不重的在男人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不似母子胜似母子。
在柳二婶的眼里,他还是10年前那个18岁优秀俊朗的少年。
柳二婶将新带来的竹筐放在桌子边,男人余光撇了一眼,里面除了调味料,还有白酒和一叠烧纸,他心里明白了。
“石头,这些年你没在家,发生好些事,二婶啊,跟你交待交待”柳二婶边往锅里加各种调味料,边不时扭头看向男人这边。
男人还只是“嗯”了一声。
在九月炎热的下午,僻静的大山深处,只有各类鸟鸣声,胜似亲娘般的柳二婶絮叨着将老余头临过世前叮嘱她的话,一点点讲给男人听。
男人是老余头上山打猎时在一个洞里发现的,当时,他刚会爬,旁边还有几个狼幼崽。老余头很惊喜,一个人类幼崽居然在狼窝里活了下来,快入半截土的老余头觉着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他解下几只打到的山鸡野兔留在洞里,也没伤害那几只狼崽,抱着小男娃快速离开,凭他多年对深山的了解,这个洞应该是狼王的,而且它可能在不远处。
就这样,老余头在深山狼窝里捡了个男娃的消息很快传开,也有很多人家上门来看孩子长什么样,是狼还是人,还有没有男丁的山民想要领养孩子,那段时间,贫穷清冷的老余头家里可真是热闹。
老余头不舍得孩子,谁都没给,自己省吃俭用又当爹又当妈的把孩子养起来了,为了好养活取名叫石头,在石头要上小学需要落户口的时候,才取了大名,因为是在夏天捡到的,所以取名余夏。
余夏打小身体素质就好,几乎没病没灾,还经常跟爷爷去山里打猎,跟那些小动物玩的也好,好像天生就懂鸟语,让别人觉着危险的深山密林,对小家伙而言,简直就是游乐园。
鸟儿就是他的向导,野狼就是他的朋友,除了怕他误食有毒的野果,老余头从来不担心他会在山里出什么意外,就这样放养式长大。直到离开深山,第一次去到城市,就发生了10年前那场意外。
老余头刚听说的时候着急坏了,从未离开大山的老余头跟村长2个人连夜赶路,想见看守所里的孩子一面,结果不让见,他们找律师找学校找那位同学家长,一生要强的老余头不知哭了多少次,他们没有钱,老余头就一次次的给帮助他们的人下跪,给那位同学的家长下跪,在心里无数次的祈祷老天爷能放过他的孙子。
自从回来之后,老余头就一病不起,他那个年幼的妹妹也是村里几家人轮流照顾。收到余夏判决书的下午,老余头含泪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临终前交待柳二婶两件事:一是将檀木盒子交给余夏,二是让他照顾好妹妹。
老余头的丧事是村里人帮忙办的,妹妹也因是婴幼儿村里人无暇照顾由当地政府部门送到了儿童福利院,自此之后,再无消息。
柳二婶把这些事情大体的表述一遍,从那叠烧纸下面拿出一个檀木盒子,上面有些做工精致的雕花,一看就是年代很久的了。
“石头啊,婶呢,也就知道这些,你爷爷托我一定把这个盒子交给你,婶这些年一直把它藏在柜子底,谁都不知道。今天就交给你了”她把盒子放到余夏的面前。
“吃完饭,我带你去看看你爷爷”
“谢谢婶儿”
不知道说什么,只慢慢挤出这几个字。
饭后,柳二婶带着余夏去到后山,在一处半山坡上,一堆荒草里有个小小的坟包,连块碑都没有。
“清明来的时候,把这些草全拔了,怎么又长这么快”柳二婶使劲的扒拉着那些半米高的荒草。
余夏胸口起伏的厉害,爷爷走的时候都没能送最后一程,更是让他老人家被草草的安置在这半山荒坡,甚至连个名连块碑都没有,他心里疼,像刀扎一样的疼。
摆上酒、肉、点上烧纸,他跪在坟前嗑了三个头并发了誓,没人知道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但多年以后,柳二婶一直记得不再少年的他
紧紧握起青筋暴起的拳头。
接下来,余夏也没闲着,除了修整院落就是上山打猎。他这几天要去山下的派出所报道,顺便卖些山货置办些日常用的东西,还需要办一件重要的事情,打听妹妹的下落。
下山时,背了满满一大袋子山味,还有一些采的药草。
10年时间,小镇变化也非常大,有了很多以前他没见过的商场和新式建筑。他穿的还是10年前的衣服,显得跟小镇现代繁华的景象格格不入。wWW.ΧìǔΜЬ.CǒΜ
他按照10年前的记忆找到了之前一直收他山货的老马家山味铺,铺子早已焕然一新,而且门店扩大了许多,门口停满了汽车,店内顾客不少,几个年轻的伙计也是忙来忙去,称重的、包装的、收银的,生意非常好。
余夏印象里,自他10岁左右就跟着爷爷来这家山味铺送货,这个马老板对爷爷也很客气,收货的价格也比其他人略高一些,偶尔还会留爷爷小酌一杯,所以,对他也很熟悉。
余夏从门口往里张望的功夫,一个年轻的小伙计迎面跑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一下,笑呵呵的说“哟,哥们,你是送货的吧?”
“我找你们老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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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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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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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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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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