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看自己这群人,穿的是劣等的老粗布,颜色就不说了,光泽度什么的更是异想天开。
饶是他也不免感慨,这万恶的有钱人啊,一件衣服都能够普通人一年的吃喝。
然而这群衣着鲜艳的人,就是他要等的大客户啊,等这些人回城,他家的甜馒头肯定也能传到城里去。
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接待这几位,看他们就像看金元宝,钱来了钱来了!
“我怎么觉得那小孩儿看起来怪怪的?”有人说。
“怪吗?我不觉得。”说完就舔舔嘴巴,更快速往香味散发的地方走。
其余几人跟在他后面也快步上前,说小孩儿奇怪的林妙宝嘟囔了两句,也跟着一起走。
不知道是否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那小孩儿看他们的眼神,和他爹数银票时的样子很像。
林妙宝是家里的大宝贝,这次是被逼着来的,逼来干啥?
来减肥的,他家是开点心铺子的,从小他就爱吃甜食,生下来就是个大胖小子,本以为长大了会抽条儿。
谁知道竟然越长越胖,大夫说他这样已经严重影响健康了,必须得克制自己,还得加强锻炼。
所以他爹不顾他娘和奶奶的求情,在他爷爷黑脸的情况下,依然坚持把他送来修河道。
林夫人不忍心自己儿子受苦,悄悄安排了好几个家丁过来,气的林老爷都无话可说。
有家丁干活,送他来的意义是什么?郊游耍宝吗?
何言之站在这个简易摊位前,深深了吸了一口气。
活过来了,小爷终于活过来了!还以为要饿死在这里!
“快快快,给我来两个馒头,这一圈一圈的是啥?也来两个!”眼睛都不眨的盯着这五颜六色像馒头的东西。
他都快饿死了,带来的糕点在路上就被吃光了,县令大人不允许他们这群公子哥搞特殊。
可以接受家丁和小厮帮他们干大部分活儿,但是不能允许他们一点都不动手,而且强制要求必须睡大通铺!
这对他们来说可真是致命打击,他们生来就是富贵家庭,哪里和这群干苦力的人接触过?
现在还要一起生活三个月,何言之想想都快吐血了,这就不说了。
他们这群人,又带来了一群饭桶,除了能干活儿,竟没一个会做饭的,更把何公子快气晕了。
昨儿个中午就没怎么吃饭,晚上吃掉了林妙宝最后的口粮,他到现在都还饿着的。
如果现在能给他一头牛,他保证他能吃下一头牛!
刘文彦用长筷夹起两个馒头,包在叶子上递给他,又夹了两个花卷。
何言之见这小孩儿手和脸都很干净,指甲缝里也没有乡下人普遍的黑泥,嘴巴顿时就不受控制的咬上了大馒头。
他刚刚来的时候也做了一定的心理建设,虽然闻起来很香,但如果不干净,他是宁愿饿死也不吃的!
打脸来的很快,嗯嗯嗯,这是什么味道?
他瞪大了眼睛,眼里全是不可置信,吓得旁边人还以为这馒头有什么问题。
要知道他们都是家里派来讨好何言之的,何家是开米铺的,整个南城卖米的铺子都是他家的。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小叔叔是南城的县丞大人,县衙的二把手。
使劲咽下嘴里的馒头,何言之惊喜的说:“你家这馒头好甜啊!”
他刚刚满脑子都被香味吸引了,都没来得及仔细看手里的馒头,这不光是有颜色,还有造型咧,像花儿一样。
林妙宝此时也拖着肥胖的身躯走过来了,他也很惊讶,这种乡下地方竟然能做出带颜色的馒头?
他在南城都没见过谁家馒头是彩色的,而且何言之哪个大傻子还说这是甜的?
“我我我,也给我来两个尝尝。”
刘文彦给这里的每个人都夹了两个,这群人一看就不差钱,不怕他们赖账。
何言之已经率先尝起了花卷,“娘哎,这个圈圈又变成咸的了!还有辣味!”
真的不怪咱们何公子大惊小怪,他家每天吃的不说是奇珍异果,勉强也能算个山珍海味。
他活了十六年,竟然没有吃过甜味的彩色馒头,和这种带花纹的咸辣怪东西?这下出去都不好意思吹牛了。
刘文彦向他解释:“这种咸的叫花卷。”
何言之使劲点点头,不错不错,这个名字很符合怪东西的长相。
这群人除了何言之就是林妙宝家最有钱了,他家的点心铺子还开去了棉洲。
林妙宝仔细品尝这奇怪的甜馒头,嗯,颜色不一样口感不一样,有的偏酸一点,有的更甜一些。
但吃到嘴里,酸甜味儿混合了面粉的香气,让人不自觉的想咬第二口。
而且这馒头十分的蓬松,他捏了捏,竟然能捏成扁扁的一层,真有意思啊!
如果能知道秘方,能不能也用到他家的糕点里呢?
林妙宝思绪已经飘远,何言之也不理他,林胖子眼珠子一转他都知道他要干嘛,肯定是看上人家这手艺了。
“这边有肉汤,配馒头吃正好,要不要尝尝?”刘文彦不卑不亢的说着,不同于有些拘谨的其他人。
何言之点点头,他吃了两个馒头两个花卷,嗓子都噎的有点不舒服了。
孙秋红赶紧打了六碗肉汤出来,上面飘着葱花和大白萝卜,先前刘文彦提醒他们可以做个石桌子。
白德挑选了很久,找了个平整的大石头,又搬了几个石块当板凳。
林妙宝这时也有点佩服这小孩儿了,天生的商人,从这几人的语言动作都能看出来,做主的是这小孩儿。
几人喝着滚烫的热汤,不由得发出了一声舒爽的声音。
“啊,我感觉我活过来了。”
“这汤真香啊,感觉比食味斋的还好喝。”
有人发出一声嗤笑:“你饿疯了吧?拿这和食味斋比?”
俩人还争执了两句,直到那人喝了一大口肉汤,他才息鼓。
好吧,他承认,这汤真的比他们常去的食味斋好喝!
后面陆陆续续也有人也上前来买馒头,何言之示意小厮赶紧给钱。m.χIùmЬ.CǒM
他虽然是个有家底的小霸王,但也不是那种吃白食的,而且这几人看起来家境贫寒,公子哥也不屑欺负弱小。
他往后看了看,后面来的人还不少,赶紧说:“再给我每样装二十个,哦不,三十个!我晚上吃。”
刘文彦好心提醒他:“我们明天还来。”
何言之大手一挥毫不在意,他带了三个人来帮自己干活儿,总的给人吃饭吧?
林妙宝和其余四人也每样买了二十个,刘大伯负责收钱,笑的牙花子都出来了。
他们坐在一旁慢悠悠的喝着肉骨汤,就这么一小会儿的时间,馒头摊子已经有不少人围上来了。
有人认出了刘大伯,“嘿,这不是在镇上卖馒头的老刘吗?”
刘大伯抬头一看,豁,还是个熟人啊。
这人是个柴夫,每天都会送柴火到镇上,比他到镇上的时间还早。
他每次都会买上一个馒头,就这样雷打不动的,两人也熟悉起来。
大家一听这是镇子上最火的甜馒头,晚了都买不到的那家,于是争先恐后的买起来。
他们很多人都听过带颜色的甜馒头,但都没吃过,这下好了,来做工竟然还遇上了,一文钱一个,咬咬牙还是舍得了。
咱来尝尝,这甜馒头到底是啥味儿啊?真有那么好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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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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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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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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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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