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叫他什么?”一个老头指着一个小孩儿说道。
“你是他爷爷吧?”
“啊,是,是吧,我是他阿爸的阿爸。”
“那就对了,你是他的爷爷,他是你的孙子,如果是女孩儿,那就是你的孙女儿。”
“孙子,孙女儿,孙子,孙女儿......”老头嘟嘟囔囔的坐下。
接下来的场面变得混乱起来,许多人都举手要问自己应该管旁边的人叫什么,江花就一遍一遍口干舌燥的回复:“爷爷,姥爷,叔叔,姥姥,大娘,侄女......”
到最后全都乱了套,族人们弄不明白两代以内的辈分,每个人都要抓过来反复的问,江花脑袋嗡嗡响:“今天就先到这里啊,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学习!现在都回去休息吧!”
给族人们普及辈分知识,传扬尊老爱幼的美德,到最后分姓氏传承,是一项庞大的工程!
原始人有着天然遵循的自然法则,那就是不能和近亲的族人通婚,经常是把到了年龄的男人嫁出去,换回一批其他营地的男人,而强大的营地也会吸引更多的男人女人加入部落。
可他们似乎只能记住两代,再往上就完全混乱了,这样就难免出现了表哥表妹的爱情故事,原始人的流产率高,新生儿存活率低跟这个也有很大原因。
像江花这种偶尔发疯的傻子,如果没有当巫女的阿妈和酋长阿爸护着,估计早就被饿死了,部落当然不会直接丢弃任何一个孩子,只不过不正常的残疾孩子,分到的饭食少罢了。
基本上少上个把月,也就等于饿死了......
江花怀疑红石之所以那么瘦,就是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女儿吃了,还记得她刚来的时候,那老头的肋骨都清晰可见!
这几个月吃的好些,才刚长出点肉,自从吃了还魂丹,他不仅病痛都消失了,而且居然还开始长牙,缺失的大牙都慢慢的长了出来,红石乐呵呵的,拿着女儿给的牙刷每天都认真刷牙,他的这一举动,直接带动了族群里许多人养成了刷牙的好习惯!
没有牙刷的就用柳条,按照花巫女教的方法,用牙齿咀嚼咬开,柳枝就会支出很多细软的小条,来回摩擦牙齿,就能把牙齿刷干净了!
如果有人牙疼或者觉得刷不干净,还可以去队长那里蹭一点牙膏,消炎牙膏效果还是不错的,江花给每个小队长都发了一管牙膏,毕竟他们要天天近距离汇报工作。
三天后,族人们用石头砌出了坚实的牛圈!
十天后,长长的一溜马棚也建好了!30多匹马拴在里面,每匹马前面还有长长的木头槽子,里面装满了草料,可不是所有的马都能骑的,除了江花的大黑,基本上每个人在骑马的时候都遇到了困难。
马匹野性难驯,即使一时征服了它,也改变不了它骨子里带的自由奔跑,桀骜不驯。
有的人骑马出去,经常被马带着撒欢的溜达,任由性子奔跑,溜达一天累了,才肯听主人的话。
有的野马按捺不住交配的欲望,也不管背上还背着人类,兀自交配,主人抱着马脖子坚持半晌,最终还是被狂野的震动甩了下来。
所以江花又联合石二,做出了新的一批铁器,马嚼子!
既然不听话,那就得上狠活儿了。
马嚼子就是在马嘴里套上的一条铁片子,在马嘴两侧各挂上一个圆圈固定绳索,再搂到马颈部。
当马不老实的时候,主人拉动马嚼子,铁片在马嘴里,连在缰绳上,只要主人一拉缰绳,上牙和下牙被马嚼子分开,合不上,嘴也合不上,就会产生一种刺痛感,也就变得驯服起来,主人就可以控制马匹前进速度或者让马停住。
有了马嚼子,马会认为嘴里有东西吃,虽然嚼来嚼去,也不一定能嚼出什么什么营养来,但马就是认为嘴里有东西吃,可以一个劲儿地嚼,也就不会总是寻思找一口吃的了。
古代打仗战马在跑着的时候,看到一片青草地,或者看到庄稼地,它会怎么想?肯定会依从了生理本能,到青草地或者庄稼地吃一口,一低头就会把骑兵从背上摔下来,只顾了自己,而不会顾及骑兵。琇書蛧
所以当给这批马套上马嚼子,勒上缰绳以后,才算是彻底驯服了这些野马为人类所用!
光影带的畜牧小队也扩充到了10人,这些人每天的任务就是喂养牲畜,清扫卫生。
兔子们繁殖的特别快,已经有许多小兔子出生,两只母羊带了两只刚出生的小羊被重点关照,虽然刚开始去挤羊奶的时候被顶的挺惨,但现在族人学会了配合,两人控住母羊,一人挤奶,母羊每天都吃的饱饱的,产的奶自然很多。
新鲜的羊奶送去厨房煮开,年纪小的娃娃们每天都能分到一大碗,可能是他们生活习惯的原因,没人觉得羊奶腥膻,都觉得奶很香,不过那个味道江花是接受不了的。
就连最小的小金,他现在已经11个月大了,他也同样不喜欢喝羊奶,更喜欢江花给的完达山奶粉。
这小子的嘴是让她养刁了,他阿妈是非常感激,现在已经化身跟班2号,天天给江花收拾前屋后院的卫生,惹得叶少了跟江花亲近的机会,经常撅着小嘴。
辈分知识也初见成效,至少现在族人们能叫出酋长叔,阳光奶奶类似的称呼,而小课堂里的娃娃们,江花更是要求他们见人就要主动问好,所以经常能听到营地上空孩子们清脆的招呼声。
“酋长爷爷好!”
“虎头叔再见!”
大人们学起来非常慢,大部分人只知道叫酋长叔,还是问过江花以后背下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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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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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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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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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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