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峻一边抱怨着孟隽川的残暴,一边麻溜地吃完他的早餐。
“我走了,不想看到你们这两个没有良心的。”说完拎着车钥匙,出门上班去。
“二哥再见,路上慢点。”林千一冲着她二哥的背影笑着扬声。
她忍不住问孟隽川:“你是不是把他训得太狠了?”
“他一点儿事都没有,他体能挺好,以前肯定也有练,现在是有点懒了。”
“呵呵,那就好。”林千一放下心来。
“一会儿我先带你出去逛逛吧,然后再去爷爷那边,咱们不用那么早过去。”
孟隽川看着林千一吃完,开始收拾。
“行啊。”
林千一来了以后一直都是在郊区那边,除了那次出去买东西,还真没有逛过。
趁着孟隽川去厨房收拾的工夫,林千一也回房间里收拾了一下。
两人出了门把门锁上,胡同里偶尔有人经过好奇地看了他们几眼。
他们来这里住的这几天,每天总是早出晚归的,而且现在天气比较冷,一般人也不怎么爱往外面跑。
所以他们还真没怎么碰到好奇打听的人。
他们每次出门,胡同里都见不到几个人影,而他们回来之时,基本夜都深了。
两人上了车,孟隽川打着火就往市中心那几个有名的,到京城必去的景点开过去。
“下去看看吗?”到了一个有名景点孟隽川问。
“不用,开着车路过看看就行。”林千一看着车窗外的风景,陌生又熟悉。
现在的景点完全没有后世那拥挤不堪的景象。
不过这些地方,进去一逛最少也得大半天,还是算了吧,又不是没进去过。
还不如在街上转转呢,毕竟现在街上的风景还和后世不太一样。
现在的市区也没有后世扩得那么的大。
“那你想去哪儿转转?”
“沿着道路转悠吧,你就给我讲讲这京城的风土人情。”林千一觉得这个比看景点有趣多了。
孟隽川一边开着车满京城转悠,一边给林千一介绍,林千一是听得津津有味。
同样的一个城市,不同时期的不同风貌,真是别有一番韵味。
“你还挺熟的,没少出来玩啊?”林千一调侃了一句。
“小时候,一群孩子到处去野。”孟隽川笑了起来。
“长大了也没少野吧?”林千一看着他笑。
“还好,一帮哥们儿比较爱玩。”
孟隽川老实交代,谁让他有一群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好哥们儿呢。
他们的确是没少一起出去玩。
以前他每次一休假回来,他们就在一起聚,这几年大家都忙了,尤其是他,基本没什么时间。
不过他结婚,其他军区的都得赶回来,他婚礼前肯定是得聚一次。
这时代有什么可玩的呢?
林千一的确想象不出来,不过也知道他们这些大院里的高干子弟,生活绝对是有别于普通老百姓的。
就算是后世里所看所知的关于这个年代的事情,大多数也都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他们这些人是属于神秘的一群。
车子继续前行,孟隽川又接着给她介绍。
这一圈下来,再结合着以前的记忆,林千一对现在这个京城的陌生感已经在慢慢地消失。
甚至开始有了点熟悉的感觉。
“还转吗?”孟隽川看了一眼时间。
“不转了。”两人已经是转了不少的地方,该转的也差不多都转到了。
孟隽川的车离开闹市区往西一直开,开了有好一会儿,就进入了军事管理区。
停车检查证件,继续前行。
然后像是进了山,但是山路极其的平缓。
一路走着隐约见到有房子,一直进去,像是进了一个山庄。
大门口的哨兵又检查了一次证件。
车子开了进去,终于是停下。
两人下车有工作人员迎了上来,和孟隽川打招呼,一看就是非常的熟。
工作人员带着两人进了一间屋子,里面的家具都是低调而厚重的。
孟老爷子和孟老太太已经等在那里了。
看见两人进屋很是高兴。
“爷爷,奶奶。”孟隽川叫了人,然后林千一也跟上:“爷爷,奶奶。”
“千一,快坐。”老太太高兴地招呼林千一。
孟老爷子很威严,一身金戈铁马的气势。
但是态度非常的和蔼,很亲切地和林千一说着话。
林千一也是大大方方地应对着,孟老爷子心里暗暗点头,这孩子果然不错。Χiυmъ.cοΜ
一般人见他都很拘谨,就是一些汉子在他面前都会手足无措。
这小姑娘大方自在的,没有一丁点儿的惊慌和紧张。
老爷子问了几句话,那边老太太招手了:“千一,过来。”
林千一走了过去,老太太拉着她的手坐下,脸上满是笑容。
老太太看着这个孙媳妇真是越看越满意,长相出众不说,言行举止落落大方,一派的大家风范。
和自家孙儿站在一起真是极其的相配。
孟隽川是所有孙辈里面,孟老爷子和老太太最疼爱的,也是老爷子最器重的。
而且他也是不负众望,成长得极其的优秀。
就是终身大事一直没有着落。
眼瞅着跟他同龄的一个个结婚生子,连他弟弟都结婚了,就他,连个对象都没有。
虽然说他们这种家庭的孩子并不需要急着早早去结婚,可他这完全不着急的也不行啊。
反正老太太是急得不行。
可是急有什么用,她跟儿媳妇姜明淑两人想尽办法给他相对象,每次都是徒劳。
就不知道这臭小子到底想要找个什么样的。
现在看到孙媳妇,她也知道了,可不是得挑吗?这样的哪那么好找,孙儿这眼光,果真就是好。
老太太拿出一个盒子还有一个红包递给林千一:“这是爷爷奶奶给你的见面礼。”
“谢谢爷爷,谢谢奶奶。”林千一接过盒子和红包。
“打开看看喜不喜欢。”老太太笑着示意她打开。
林千一打开一看,是一个水头极好的翠绿手镯,这礼物有点太贵重了。
“给你的,收着就是。”
老太太也是大家出身,手里好东西也是不少。
她看出了林千一脸上的迟疑,心里暗暗点头,不是个眼皮子浅的。
“谢谢爷爷奶奶,我很喜欢。”林千一关上盒子,把东西收了起来。
——
PS:大家发现我都是写的是(得瑟)而不是(嘚瑟),是因为我发现听书的话,(得瑟)的(得)她读的是第四声,而(嘚瑟)的(嘚)她读的是第一声,所以我才统一修改了一下,照顾听书的宝子们。
如果给大家造成阅读上的不愉悦,很抱歉。
还有前面关于玉坠的戴和带,不是错别字,一个指戴在脖子上或手上等等,而带出指的是拿出去,有可能是放在兜里,拎在手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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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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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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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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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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