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都市:修仙十年,我于人间全无敌>第13章 布加迪威龙!
  “哇,这个……这个叫什么来着,怎么那么好吃啊!”

  “还有这个,天啊,为什么哥哥你可以把鸡蛋做的这么美味,简直无法形容的可口!”

  “这是什么饼,甜而不腻,酥而不油,入口即化,好像暖流一样,让小肚子暖暖的,太奇妙了!”

  林雅一边吃,一边发出了啧啧赞叹声!

  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越吃越兴奋,越吃越激动。

  原本饭量很小的她,居然一个人干掉了三分之二的早餐!

  嗝!

  林雅打了下饱嗝,拍了拍粉红睡衣下的小肚子,满脸知足的笑容!

  她忽地想到了什么,不由眼前一亮,对着林傲竖起了食指说道:“哥哥,真的,你要是去开个早餐店,绝对会迅速成为网红,乃至爆火整个夏国!”

  呵呵!

  林傲摇摇头,笑而不语。

  这个世界上可没有第二个人有资格让他亲自下厨!

  “对了!”

  林雅忽地开口道:“哥哥,我等会还要回母校去逛逛,你要不要陪我回去一趟啊!”

  “当然可以!”

  林傲温柔一笑,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别说是陪妹妹回母校了,就是林雅想要星星,林傲都要上天给她摘取下来!

  重拾天伦之类的他,比任何人,比任何时候都要倍加珍惜这份亲情。

  不怕妹妹要的多,就怕妹妹要的太少!

  “欧耶,太好了,小雅终于不用一个人玩耍了!”

  林雅挥舞着可爱的剪刀手,眼睛笑成了小月牙,显得很是开心。

  所以,这个孩子一直都是一个人玩耍吗?

  听到这话,林傲内心不由泛起一丝酸涩。

  林傲拳头紧握,隐约可以想象这些年林雅是怎么一个人艰难渡过的。

  在每个孤独的夜晚,她必定一个人含着泪默默承受无助与害怕!

  无人诉说,无人依赖!

  而这……持续了十年,整整十年!

  林傲深呼吸一口气,随即在内心重重地发誓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一定要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女孩子,别人有的你也要有,别人没有的,哥就是干爆了这方天地,也要为你拿来……”

  “把我最喜欢的那款布加迪威龙给我送过来,立刻!”

  “遵命!”

  看着短信上回复的内容,林傲快速收起了手机!

  “哥哥,我这件衣服好看吗?”

  “好看!”

  “不行,这个太幼稚了!”

  “哥哥,这个连衣裙漂亮不?”

  “漂亮!”

  “哥,你夸的太敷衍了啦!”

  “额……”

  吃完饭的林雅就开始更换各种出行的衣服,但不论换上哪一件,都感觉不是很满意。

  一旁的林傲也是无奈地笑了笑,对穿搭这一块,他确实是不懂啊!

  不过林雅确实是天生丽质,怎么穿都漂亮至极,跟个小公主一样。

  所以,林傲从男性视觉来看,也只能给出漂亮,或者美丽的词汇。

  真要让他用什么生动,具体而又非常中肯的词来评价,那就太为难他了!

  毕竟,十年修仙生涯,他只会修真,杀人,和救人,其他的,那是真的很无力!

  化妆加选衣,林雅前后花了足足一个多小时。

  换做正常人,估计都要等疯了。wWW.ΧìǔΜЬ.CǒΜ

  但林傲始终含着微笑,没有半点不耐,相反,他的眸光里一如既往地带着无限的宠溺之色。

  修仙无岁月,寒暑不知年。

  对林傲而言,时间是最没有感觉的东西。

  别说是一个小时,就是让他坐着等上一整天,他也不会有半点的烦躁!

  对修仙如此,对这个唯一的妹妹,同样如此!

  “好啦,出发!”

  林雅走出卧室,对着林傲做出了一个OK的手势!

  随后她就挽着林傲的臂膀,开开心心地出门了!

  下了电梯,走出门口后,林傲就看到修罗天王早早就已把车停在了小区的大门口。

  此时的修罗天王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清爽的穿搭。

  她带着墨镜,穿着白色的衬衫与紧身牛仔,把整个人苗条的身躯勾勒的极为妩媚,动人。

  虽然有墨镜遮挡,却还是难以掩饰那墨镜下精致而美丽至极的玉容!

  “殿,哦不是,是林先生,您的车我给您送来了……”

  修罗天王恭恭敬敬地把豪车钥匙递给了林傲!

  林雅好奇地问道:“咦?好漂亮的小姐姐,你认识我哥哥吗?”

  林傲抢先开口道:“这是车商的服务人员,我们不认识!”

  “哦哦……”

  林雅点点头,随后把目光转移到了布加迪威龙身上!

  下一秒,她立马就惊呆了!

  我的天啊!

  林雅看到这辆豪车,整个小嘴巴都快合不拢了!

  “这……这不是传说中的布加迪威龙吗?”

  她玉手掩着可爱的樱桃小嘴,一副不敢相信之色。

  虽然她不是什么车迷,但对几款出名的豪车还是了解的。

  “哥,你……你哪里来的前买这款豪车啊?听说这个要好千万诶?”

  此时的林雅忽地想到了什么,不由星眸瞪大,猛地开口道:“哥,你消失的这十年,该不会是做什么坏事去了吧?”

  林雅显然是看小说,电视剧看多了。

  怀疑林傲是不是做什么违法的事情了,不然怎么可能一下就有这么多的钱!

  因为她从回来到现在都还没有问过林傲这十年去哪里了,心中不由起了各种猜测。

  林傲:“……”

  此时的林傲心中有些无奈,没想到林雅会往哪里去想。

  不过这也怪不得林雅,毕竟他整整消失了十年,正常人都肯定会胡思乱想的。

  林傲稍一思索,便开口道:“我……其实是跟着一个老神仙修仙去了,至于为什么有钱,这是因为我会点医术,给几个有钱人治疗后,就得到一大笔收入了。”

  这话是真的,但却不全面。

  因为林傲不仅仅会医术,更懂得金融,商业等各种领域!

  十年的修仙生涯里,他所经历的东西远超林雅的想象。

  因为杀神本就是个全才强者,他教会林傲的东西,不仅仅是修仙,更涉及了大部分领域。

  正因为如此,林傲这才能征服十大天王,创建了魔神殿!

  原因很简单,能让强者屈膝的,必定是更强之人!

  林雅是一个心思很单纯的人,听到林傲这么说,也就信了。

  林傲笑着摸了摸林雅的脑袋瓜,说道:“行了,别想这么多了,你不是要回母校吗?走,哥哥带你去逛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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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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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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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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