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们!?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郑国强一定会嗤之以鼻,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现在说这句话的人是陆丰,那就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了!
因为,
现在的江城,陆丰本就是除徐正先与大先生之外,号召力最强的那一个!
如果说只是郑国强与孙凯和火炮之流选择追随陆丰,在大先生和徐正先眼里,这些人加起来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的话,
那么,
一旦整个江城所有名门望族,全部都选择站在陆丰这边,那就真的是让人望而生畏的一股势力了!
蚁多咬死象!
以前的江城,蚂蚁太多,没人能够聚集并且率领所有蚂蚁一起去撕咬大先生和徐正先这两头大象,没人具备这种威望,也没人具备这种号召力,
说句不客气的,那就是一盘散沙,自然完全无法对大先生和徐正先形成任何有效冲击!
可是,
一旦陆丰真的成为领头羊,并且成功把所有人都聚聚起来,那就完全可以对徐正先和大先生发起冲击!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
所有人都知道猛虎非常厉害,一头猛虎冲进羊圈,那就是乱杀,这也是虎入羊群这个成语的由来。
因为所有羊群都畏惧老虎,90%以上都在四处逃窜,最终结果就是被老虎肆意扑杀过后,直接扬长而去。
但,
如果有一头足够凶猛的领头羊,率领所有羊群对猛虎发起冲击呢?
或许有人会觉得,
羊那么温顺的动物,能有多大的力量?
事实上恰恰相反,但凡是在农村生活的人就都知道,羊发起疯来,也是能把人给硬生生撞的五迷三道的!
一头羊是如此,
那么,当一群羊发起冲锋,用头顶的角去轮番撞击猛虎,又会发生什么?
不可否认,
在这个过程里,一定会有羊群死亡,可是,如果猛虎就是死战不退的话,迟早都会被羊群硬生生的耗死!
羊角……也可以变成最为锋利的武器!
羊群发起疯来,也足以杀死猛虎!
在纯粹角力的过程里,
量变,足以引起质变!
当然,
这所有的一切的前提是,得是那只领头羊足够凶狠足够强壮,并且拥有足够的号召力才行!
陆丰够吗?
他的手段够狠,他的实力已经足够强壮,他也早都已经完全具备这种号召力!
尤其是现阶段,
大先生与徐正先之间这一场龙争虎斗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决胜时刻,陆丰在这种时候横插一脚,就属于典型的天时地利!
剩下的【人和】,
自然就要看,陆丰到底能不能把所有名门望族给聚集在一起了。
“这,这真的是一个无比疯狂的想法!”
郑国强看着陆丰,一脸认真说道:“我必须要承认,你这个想法真的让我非常心动,甚至,这可能也是我们目前唯一可能战胜大先生和徐正先的方法!但,我们也必须要承认,这件事真的很难!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一旦开始付之于行动,开始拉拢江城那些所谓的名门望族,徐正先和大先生就必然会有所察觉!”
这的确是最大的难点。
暂且不论到底有几个人会有这个勇气去追随陆丰,陆丰到底要拿出怎样的诚意和利益,才能让那些人跟他们一起去挑战徐正先和大先生?
最为关键的是,
陆丰根本就无法确定这些个名门望族里,到底哪些人是大先生的人,哪些是徐正先的人。
一旦陆丰拉拢的目标,落到这些人的脑袋上,他们必然会把这件事透露给大先生或者徐正先。
待那时,m.χIùmЬ.CǒM
徐正先和大先生恐怕就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对陆丰一再退让,甚至一直都在拉拢陆丰了。
赵南天就是典型的前车之鉴,
他刚刚露出一丁点自立门户试图挑战大先生和徐正先成为江城第三的想法,就立刻死了!
事情一旦到了那个时候,
陆丰也必然要面对来自大先生和徐正先的雷霆一击!
“这些我都知道,我既然敢做,就必然会做好最坏的准备,”
陆丰淡淡说道:“江城苦徐正先和大先生久矣,我不信所有人都愿意久居人下,必然有无数人想要掀翻大先生和徐正先,只不过,没人愿意做这个出头鸟罢了。”
“既如此,那么就由我来做这个出头鸟。”
“就算被察觉到,这个风险,也是我必须要承担的。”
“自古成大事者,哪有没风险的?”
“既想要高收益,还想要低风险,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只有骗子才能满足。”
“更何况,”
陆丰轻笑一声,道:“江城不是一直都有人说我是靠女人上位的吗?你怕不是忘了,徐有容与赵叶,包括徐媛媛,都是我陆丰的女人。”
郑国强心里头咯噔一下。
是啊,
陆丰崛起时间太短,他没有任何底蕴,可他有女人啊!
甭管是徐有容还是徐媛媛,亦或者是赵叶,这三个女人,每一个都来头极大,她们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家族作为支撑。
徐媛媛暂且不论,
赵叶作为赵南天的女儿,还有刘氏在侧,她必然知道很多秘密。
徐有容则更胜一筹。
她是江城最负盛名的天之骄女,而且为了对付徐正先,徐有容准备了那么多年,到底有哪些名门望族其实是徐正先的人,或者是大先生的人,
就算徐有容不可能知道全部,但必然也知道其他半数以上人的态度。
而这,
就已经最大限度的帮助陆丰把风险给降到了最低。
至于零风险,
那特么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陆丰想都没想过。
想要掀翻大先生与徐正先,并且将其取而代之,怎么可能会没有任何风险?
风险越高,
收益越大!
郑国强怔怔失神了许久,突然自嘲一笑,满脸苦涩说道:“以前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挺厉害的,直到今天,我才终于深刻的意识到,我真的还太嫩了。”
“都不用说大先生和徐正先,通过今晚你说的这些话,我才知道原来你早都已经在暗中做好了所有准备,”
“我必须要承认,陆丰,我真的远不如你。”
陆丰拍了拍郑国强的肩膀,满脸淡漠说道:“不如我,这并不是丢人的一件事,但你可以追随我,一起掀翻大先生与徐正先,”
“以此来向所有人证明,”
“现在,是属于我们的时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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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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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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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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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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