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东北农村,爸妈两头儿四个老人走的都早,就我们一家三口。
农村很穷,指望田间那一亩三分地儿,根本养不活一大家子,所以我爸常年在外面打工,除了逢年过节,很少能看到他的身影。
爸不在的日子里,村里的叔叔伯伯经常来我家,说是来帮忙干活儿,有时候大晚上也来。
那时候还挺奇怪,心想着晚上有啥活儿可干?m.χIùmЬ.CǒM
每次他们来,还都会用糖果把我哄走。
太小,不懂事儿,傻了吧唧,以为他们都是全世界最好的叔叔伯伯!
不仅给我糖吃,还帮我家干活。
甚至跑出去跟别的孩子炫耀我有糖吃,沾沾自喜,压根儿没有看到大一点孩子嘲讽我的表情。
等渐渐大了,才知道我妈做的事儿有多可恶!
我有多恨她!
很多次想把家里的情况告诉我爸,但我不敢。
怕我一说出来,这个家就散了!
我爸每次回来,妈都装的非常好,那副相夫教子的做派,让我爸觉的自己在外面无论多苦多累都值,心甘情愿把钱全都上交。
但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若要人不知的,除非己莫为!
悲剧还是发生了!
那是一个夏天,村子里的二马虎和三驴子又去了我家。
给了我一块钱,打发我去小卖部买玻璃球,找小伙伴弹玻璃球去。
我不想动,赖在家里不走,但我妈说我小孩子不懂事儿,耽误他们大人干活儿,非让我走,愣是用扫帚把我撵了出去。
不敢忤逆,怕生事儿,毕竟是个孩子。
买了玻璃球,找上小伙伴,啥不爽的事儿都忘的一干二净。
由于玩的起劲儿,没有看到村头马路,一个穿着脏兮兮的男人向着我家火急火燎走来,他就是我爸。
后来听别人说,当时他的脸色很差,应该是得到了什么风声。
当天中午,我们村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凶杀案。
老实人被逼急了!
我爸拿出放在自家西厢房的杀猪刀,一把刀,三条命!
被抓走前,他塞给了我一千块钱,让我好好活着,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
其实我都知道,我爸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最称职的丈夫,本本分分的老实人!
我不怪他。
相反,虽然我妈的死让我很心疼,但我觉得,她死有余辜!
即便她是我妈!
一年后,县里传来了我爸的噩耗,至此,我成了一个孤儿……
我爸兄弟三个人,他排行老二。
大伯和三叔不管我也就罢了,还为了争夺我家的房子和田地竟然大打出手,打的头破血流,要不是村长护着我,我可能就要露宿街头。
要知道九十年代末,东北的冬天因为气候的关系,飘风扬雪,经常出现大雪封门的情况,真的会冻死人!
从那时开始,空荡荡的家,就剩下我一个人,无数次在半夜哭醒,然后蜷缩在炕角儿,像一个孤苦伶仃的小傻子……
村长对我很好,帮我申请了低保,把我送到了学堂,学费都是他掏的。
小学还没毕业,我就辍学了,受不了那个环境、氛围。
大家都瞧不起我,私底下都说我是没娘养的野种。
还说我妈是养汉精,我爸是杀人犯。
说了太多不堪入耳的话。
加上我学习又不好,老师根本就不怎么管我。
那会儿我们老家流行一句话,就是读书不好的孩子,留在家里只会钻牛腚。
我成了钻牛腚的孬娃儿。
村里的长辈都不让家里的孩子跟我玩儿,怕我把他们带坏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性格变得孤僻,很想离开这个我熟悉却又害怕的村子。
终于,我的机会来了。
同村一个在外面混的开,穿的好,抽好烟的大哥哥表示愿意带我出去打工。
虽然我只有十四岁,但他说,认识一家工厂老板,收童工,就是给的工资低一些。
作为一个连我们县城都没有去过的农村娃,我很向往大城市的生活,也很想打工赚钱。
当然,更想逃离这个村子。
所以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我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畅想着不一样的明天,等待着有朝一日,靠自己的打拼,衣锦还乡!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2003年5月7日的早上,收拾好行礼,跟随他踏上了火车。
经过了十来个小时的颠簸,下了火车,出了站台口,来到了一个叫复县的地方。
大哥哥把我带出火车站,就跟一个男人见面了!
男人很胖,满脸横肉,脖子根儿都堆了好大的一坨。
他胳膊上全都是纹身,头发用发胶打得锃亮,后头还扎着一个很赶潮流的狗尾巴辫儿,牛气哄哄的样子,给人一种社会大哥的感觉。
“三哥,就这小子,看着咋样?”带我来的大哥哥把我推倒了胖男跟前儿,点头哈腰。
“啧啧!老是老了点,但勉强能用得上。”
之后,胖男人给带我来的大哥哥点了两千块钱。
蓝哇哇的炒票,晃的人眼晕!
就这样,我带着美好的憧憬,被他用两千块钱卖掉了!
听说他后来被抓走了,拐卖罪,不仅拐卖了我,还拐卖了好几个小孩子,枪毙都不为过!
胖男人真名我不知道,大家都叫他三哥,有个响当当的外号,
‘三地主’!
好像他爷爷就是当年地方地主来着,太具体的,我不清楚。
他是火车站这一片儿势力最大的‘丐头儿’!
丐头儿就是乞丐的头子,在古代属于下九流的职业。
不过当下,要论最暴利的职业,乞丐肯定是其中之一的。
三地主手里笼络一大帮为他赚钱卖命的童子军!
大部分孩子都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弄来的,他们成了三地主手里的摇钱树。
而我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从认识这个三地主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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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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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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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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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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