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我都寻找了那么久了,为什么他还是杳无音信?
难道他举家出国了不成?
哎,人家作为一名女生都对他牵肠挂肚的,而他作为一名男生都还不知道来找我一下。
明明我们当年的时候,已经约定好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去找他,他会在古镇里等着我。
那一年我搬家,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在北方,妈妈得到了与我们失散多年未见的父亲,妈妈拉扯我,一个人在南方很是艰辛。
而爷爷也年迈多病,我和母亲不知道怎么办?我们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所有的积蓄在路途中早已用尽。
我们不知道用什么来照顾你年迈的爷爷,但是后来,爷爷的所有疾病都是古镇老爷爷用中药调剂给他治好的,而且,现在还生龙活虎的,所以我永远忘不了古镇老爷爷对我们家的恩情。
虽然我在古镇过的很快乐,但是毕竟在北方那里才是我真正的家,当年父亲和母亲在带着爷爷进车站的时候,走丢了。
我们在下车的时候被拥挤上车的人群,堆得下不了站台,而当我们在下来时,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群,陌生的城市。
而我和母亲,爷爷,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父亲远去。
我们也不知道怎么漂泊的就来到了,南方这所小镇里,这里的居民对我们很好。
还收留了我们,这对我家来说,十分的庆幸,这样,年迈的爷爷在这里也,逐渐身体好了起来。
如果没有当年收留我们的古镇,我想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们。
而现在的古镇虽然变化了,但是我对它的感情依然没有变化,那种刻进骨子里的恩情,我从来没有忘记过!
而父亲也曾经来找过我们,可是却没有找到我们,不知道我们在哪里!?
我们也曾想回去过,可是却没有路费,不知道怎么回到当初那个站台。Χiυmъ.cοΜ
因为我的家在北方的一个城市里,父亲带着我们和爷爷是南下来做生意,那时候,父亲决定在南方发展一下,然后再回到北方。
爷爷那时年纪大了,而我又还那么小。父亲就决定带着我们一起来南方。
父亲更不舍得把爷爷一个人留在家里,要照顾好他,母亲也同意了父亲的想法。
多年来,母亲一直照顾着爷爷,从来没有离开过爷爷三十米。
而那些年是我家最艰苦的日子里,我却遇到了最好的他,他天天带我吃好吃的,还照顾我,带我玩。
可是现在那一切都成了过去,当我回到古镇再次寻找他的时候,老爷爷家和他家已经一同搬走了,都不在古镇居住了。
而至于搬到了哪里?谁都不知道,谁也不清楚,只知道是搬走了,不确定方向,不确定地点,不确定时间,仿佛就在一夜之间,他们两家都搬走了。
古镇很多的居民都说:“古镇明明发展的很好,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古镇的收入也增多了,只是人们的心理,变化太大,已经不像以前的那样了,人们开始追求金钱,而忽视了以前的民族特色以及文化及自身的本性,这也许是古镇变化最大的地方。”
而老李家和老爷爷家,在这看到这变化之后,就一下子搬走不见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古镇的人也很难说得清楚,也不知道!
而我对这个憨货的一切,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什么信息都不知道了!
这让我怎么去寻找他。况且,他到底在哪里?哪个角落呢蹲着,等我回去找他。
难道是我已经长大了,而且时间过得那么久了,他等不到我难道就走了吗?
这个骗子,亏当初我天天跟着他玩耍,天天和他在一起,那捕鱼的鱼网是我从张大爷家借的,那鱼竿是偷我爷爷的,我还拿来给他。
他就负责捉个鱼,下个网,还跟我磨磨唧唧的。我们曾经说好了回去的时候,一起在去王大爷家钓鱼的。
可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还在古镇里来回的溜达,也不见什么熟悉的人。
还记得那年我叫他别把尿尿进那个王大爷的茶壶里,他非要说老爷爷对他说过:“童子尿是一种药,对人的身体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处,他这是想帮王大爷排一下毒,给他补一补。”
后来,还不是被他爹活活地追了五条街!这个憨货,任他爹怎么打他,他都不说尿尿的原因。
我想,就他这种傻不拉叽的,活该被打,还记得当年他被捆的那个蠢样,我现在都还记得,只不过这个小李子憨货,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
等本姑娘找到她的那一刻,非要好好的收拾他一顿不可。
可是,古镇里所有的地方我都去过了,在这个江南的小镇里,还有其他的村庄里,我都去过了,我总怀有一种找到他的希望,或者见到他的那一刻我都会很开心!
我想过无数场我们见面的场景,那时我们一定会紧紧相拥。诉说着这几年的不见,和找他的情况。
或者我们还会像许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来,干一杯。一曲肝肠断,喝酒到天亮!
可是我都要快把南方的城市踏遍了,还是看不见他的足迹,难道他就去了北方不成?
而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但在北方,而且还跟我在同一座城市里。
可是无论我怎么寻找?怎么在街上溜达来来回回,我还是看不见那个夯货的身影!
本姑娘都要高考了,我还是坚持着寻找那个憨货那么多年。
在最后的一年里,我决定要考上我们北方最好的学校,我想到时候,也许能在学校里遇见那个憨货吧!
到时候,我就要打他一顿来泄我多年来找他的辛苦。
而在高三这一年,可累坏我了,日出而作,日暮而归,晚上还要加班做那些高考真题。
而每一次,在失败里徘徊或者考不好,都会让我想是否要放弃这一切。
那时的我真的是太累了,但是每当我想起那个憨货和我一起玩乐的日子里,想着他可能会去我们北方这所最好的大学上学,我就又充满了动力,再次刷题千百卷,下笔如有神。
那时的分分秒秒,他就是我所有的希望,我的梦想,我的小星星,我想它会一直照耀着我,让我不断向前努力前进,我想到时候我见到他。
在那一刻,就是全新的我,最好的我,而他最好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心意,不然我要打断他的两条腿。然后再负责养他一辈子。
本姑娘一定要考上那所大学,不论付出怎样的努力!
如果你不来找我的话,看我到时候怎么收拾你,哼!
而现在,我怀着希望与梦想坚持不懈的努力着,我踏过高山,走过冰川,漂洋过海,只为再次遇见你,而我却不知道你在哪里?
高三这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了这北方最好的大学!
每次在樱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看见一个如你一样的憨货,只是我不怎么确定那是不是你。
每天我都会跟随着他,发现他好像在到处寻找什么,每个校园的角落里,每个班级,甚至是这个城市的角落,其他城市,还有,南方的城市。
他都会去到处寻找,风雨兼程。
可是我一直追不上他的脚步,因为他走得太快,飞的太快,我总是在每一个转角就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
而当我寻找了许久许久,一直跟踪的这个人,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就是那个憨货,可是我一直没有机会,正面看过他,一直都是只跟随着他的背影,这样我整整跟随了他两年。
就在我大二的那一年樱花盛开,我好不容易看他走慢了,不是像以前那么快了,于是我就追了上去。
可是当我追上去的时候发现他一下就不见了,随后他便从树后面跳了出来,一下子就吓了我一大跳,然后我一看他的脸,明明就是那个憨货,只是长大了而已。
我想上前去跟他打招呼,然后紧紧的拥抱他一下,就跟我想象的场景里,见面一样,跟他说说这多年的话语,说着我找她找得那么辛苦,找他找得那么努力。
可是这憨货就在我眼泪快要激动得流下的那一刻,他却说:他不认识我,我怒火中烧,脾气一下就上来了,抬手就是一拳,给他打倒在地。
随后他便说他就是以前那个憨货,他又认识我了,我连忙将他扶进附近的小花园的石凳上面,可是不一会啊,他就让我拨打的120。
随后,他就被120带走了,我也跟着他去了医院,原来这憨货的阑尾炎犯了,刚刚做完手术,结果被我一拳又送回去了医院,我是该高兴呢还是该伤心呢!?
没想到我们十几年再相见,会是这一番场景,我还一拳把他打进了医院,不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
会不会怨恨我?会不会再也不理我了?那到时候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在当他的小尾巴?关注着他的一切。
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是那么的喜欢他,而他知道我的想法和我的真心吗?
看着他迟迟还未醒来,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这是我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流眼泪,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着他昏迷不醒的模样,我就会感到心痛,仿佛那是打在了我自己身上!
他还是那个憨货,在醒来的时候却摸了摸我的头,还说小黄鹂,你别哭了!
我就知道他没有忘记我,我们只是那么多年没有相遇,没有再见,那么多年的感情依然还在。
我的内心是那么的开心,所有的一切努力与艰辛,都不是那么的在意了!
因为我寻寻觅觅了那么多年,到最后我还是找到了他,到最后陪伴我的人还是他?我为此感到庆幸!为此感到开心!
可是现在这个憨货,还在这里躺着一动不动,还不能跟我一起玩耍,还不带我去吃好吃的,还不带我去钓鱼,还不……
他到底怎么样了?我是不是下手太重了,看着他这么高,这么壮,难道这一切只是虚胖而已?
算了,不想了,不论怎样,现在我就好好的照顾他吧!直到他好了为止!
不,那这可便宜他了,我要等他好了,我在收拾他一顿。
一切都怪他,就怪他,怪他装作不认识我,怪他不来寻找我,怪他总是让我看到他的背影,怪他,他总是那么憨,怪她总是不来寻找我。
反正就是怪他,一切的原因都是他。哼!
这是我后来在她的日记里发现的,她看见我在偷看她的日记,上来就准备和我拼命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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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观看!(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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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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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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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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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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